这一天,「临水城」里无战事。
这三天来,凛冽的冬风就像一只威力无比的巨手,这只手把厚重得的黑色的云层从北向南推动,这只手把森林里无数的落叶从树枝上席卷到地面,这只手把柔软的河水攥成了坚硬的冰层。这只手,也把两支交战的军队彻底分割开来。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生物能够在凛冬之神的威势下保持尊严,在这个季节,他可以随意主宰你的命运和生死。
大榕树,这是一株本应该生活在温暖南方的大榕树,不知道为何竟然在这寒冷的地区扎下根来,并且长的这么魁梧茁壮。
不过巨大的身躯并不意味着它有足够的底气,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不用尊重凛冬之神的权威,事实上,当第一股寒流侵袭之际,当大多数落叶乔木还努力保留着自己的叶片的时候,这株大榕树就已对冬天的主宰举手投降。无数叶片纷纷落下,很快就铺满了小岛和河面,现在,大榕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和枝桠了,光秃秃的仿佛它臣服后仅剩无几的自尊。
这个世界,最高级的生物就是各种昆虫,没有爬行和两栖的兽类,没有鸟类,也没有哺乳动物。至少主角从没见过比昆虫更高级的生命。正因为没有温血动物,所以没有什么动物敢在没有日光的白天外出冒着生命危险活动。
大多数昆虫生命短暂,冬天就是他们的末日,秋天之后,他们就不再进食,躲在背风处和缝隙里,想要努力的苟活下去,仿佛这样就可以让时间走的慢一些。但是最终,它们的结局不过是静悄悄的冻僵之后掉落下来,然后生机从体内静悄悄的溜走。
不过生命永远不会止歇,这些柔弱的即将死去的昆虫,已经将象征希望的卵给安置在了相对温暖的地下。等到来年春天,又会有无数的蝴蝶、蛾子、甲虫和蠕虫活跃在每一寸土地上。
一些昆虫选择向温暖的南方长途迁徙,不过这些都是飞行能力卓越的昆虫,比如体型大的蝴蝶、蛾子、蝗虫等。
比如著名的黑脉金斑蝶就是地球上仅有的迁徙性蝴蝶。黑脉金斑蝶,又名大桦斑蝶、帝王斑蝶或君主斑蝶,翅膀上有显眼的橙色及黑色斑纹,翅膀阔.2厘米。
他们每年都会进行迁徙,在北美洲的黑脉金斑蝶会于8月至初霜向南迁徙,并于春天向北回归;到了10月,洛矶山脉的群族会迁徙到墨西哥米却肯州的神殿内,西方的群族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部过冬;而在澳大利亚,黑脉金斑蝶也会作有限度的短途迁徙。
在初夏出生的黑脉金斑蝶寿命只有两个月,他们是无法迁徙的。只有那些在夏天的最后出生的一代才会进入滞育期,并会活超过7个月。在滞育期,它们会迁徙到其中一个过冬的地方。过冬的一代一般都不会繁殖,在2-3月离开时才会繁殖,而回到美国及加拿大原住地的往往已经是第二、三或四代的黑脉金斑蝶。
黑脉金斑蝶来到温暖的南方后,会成群结队的挂在树枝上,数量之多以至于将树枝都压的弯了下来。这里的温暖是相对的,夜间的低温依旧致命,黑脉金斑蝶必须聚集在一起抱团冬眠,任何掉下树的蝴蝶都难逃一死。为了防止掠食者捕杀,冬眠中的黑脉金斑蝶体内还有着剧毒。
直到来年开春,冬眠中的黑脉金斑蝶才会醒来,然后再度铺天盖地的向北方故乡飞回去;洛矶山脉群族春天时会向北迁徙至得克萨斯州及奥克拉荷马州。
相对而言,蚂蚁等少数昆虫是幸运的,他们有着深深埋在地下的巢穴作为庇护所,在寒冬里能够享受到温暖的地气和充足的储备粮。
如果没有战争的话,这个冬天似乎还不是那么的严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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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三天,由于天气没有好转,铺道蚁蛮族军都没能够发起攻势。
这对「临水城」的守军而言是个好消息,除了担负警戒任务的哨兵,绝大多数战士都可以享受几天放松的日子。「临水城」里室温温暖,食物也充裕,只要不去到较冷的外界,蚂蚁们过的生活就和在温暖的春季没太大区别。
尤其是原「临水城」的守军,主角一视同仁的向他们提供了大量肉食,这些都是从「东杨城」千里迢迢运来的干黄粉虫肉或干蛆肉,还有少量高档的用岩盐腌制的咸肉。这些蚂蚁以前从没有过这么多肉食可供食用。
在神使王的威势和肉食的诱惑下,主角很轻易的就取得了原守军的拥护和爱戴。
短暂的休整时机很快就会过去,主角已经观察到天色正在好转,气温没有继续下降的趋势,不过云层依旧很厚。等到太阳重新出来的那一刻,中场休息的战事又将重新打响。
主角不知道敌人在经过几天调整后,下一次发起进攻时又会闹出什么幺蛾子,主角目前还没有改变防御战术的计划,目前的战术是在兼顾防御和杀伤效果上较好的一种选择。
不过,一旦发现敌军攻势给守军造成的伤亡增加,「临水城」有失守的危险,主角也会毫不犹豫的启动备用方案。毕竟,主角也在「临水城」里无处可逃,确保安全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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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下午,主角再度爬出洞口的时候,注意到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
大雪应该已经持续了一阵子。原本呼啸的风已经止歇了,雪花近乎直线的缓慢飘落到到大地上,视线所及的大部分地区都已被一片苍白覆盖,只有少数树木、巨石还裸露着深色的底色。
主角长大了大颚,愣愣的看着眼前的景象,这景象是如此圣洁如此美丽,仿佛天地间的不幸与血腥都在一瞬间消失,世间只留下“美”这一个概念。
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而现在,没有人知道,洁白的大雪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又预示着什么。
主角也不知道!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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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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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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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初雪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