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树林里,光线昏暗,乔木茂密的树冠层拦截了绝大部分阳光,只有少数阳光得以穿过树叶间的缝隙,以光柱的形式投射在地面上,在陈腐多年的枯枝落叶层上照出一个个斑驳的光斑,这就是丁达尔树林现象。
地面上,在阳光勉强能够短时间照耀的地方,野草和灌木在顽强求存。树林是乔木的世界,但是灌木和草本也在这里扎下了根。
每年,野草都会死去,但还会留下希望的种子。灌木年复一年的生长,有的品种终究会从残酷的竞争中升初,变成乔木的一员。
一些藤蔓在毫不留情的绞杀乔木,它们和雷电、野火、蛀虫一起,是乔木的死神,却也让树林的植物得以不断循环。
树林是静谧的,高大如塔的树干间没有大体型的动物活动,远远观察,只能看见树枝摇曳、听见树叶瑟瑟。
树林又是热闹的,每一棵树干里都有蛀虫在“得得得”的啃食木头,树叶上有毛虫,树干上有活动的天牛和甲虫。
最热闹的还是枯枝落叶之下,这是无数畏缩在黑暗中的虫子的乐园。
今天,在树林的一个小小角落,出现了一对奇怪的组合:一只蚂蚁骑着一只蝇虎。
这对组合堂而皇之的在最显眼也最平坦的路线上前进,似乎毫不担心可能遇到的危险。
这当然是主角和那只可怜的沦为坐骑的蝇虎。
主角控制着手中的肥嫩多汁的蜗牛肉,就可以控制这只现在被起名为“坦佩斯特”的蝇虎的前进方向。
之所以这么大胆的走在毫无遮蔽的路线上,主角是自恃力量,加之还有“坦佩斯特”的速度。
而“坦佩斯特”则完全是沉浸在面前不远处的美食上,从未吃过蜗牛肉的它在主角给它尝过一次后,就不可避免的沉沦了。
这也难怪,即便在人类世界,蜗牛也是一些菜系里的极致美味。
人类食用蜗牛肉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蜗牛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属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的健康食品,富含20多种氨基酸及丰富的蜗牛酶、SOD等,食用、药用和保健价值都很高。
法系大餐里,焗蜗牛是一道著名菜品,味香、质嫩,食后令人回味无穷。大致做法是:先将预处理后的蜗牛肉切成丁,再将香菇、冬笋、蘑菇、火腿切成丁。然后将鸡蛋打成蛋泡糊待用。热锅注入食油,推入切成丁的原料,炒熟后装蜗牛壳内,用蛋泡糊封口,最后上笼蒸约一分钟,取出装盘。
中餐里近些年也开发出了麻辣蜗牛、五香蜗牛、咖喱蜗牛等吃法,不比麻小差。
“坦佩斯特”虽然吃的是生蜗牛肉,可也瞬间被征服,他大快朵颐的样子,让主角都心痒痒,恨不得赶紧回到「临水城」,弄一块熟蜗牛肉尝尝。
来到这个世界后,主角基本没有挨饿过,慢慢适应了蚂蚁们常见的食物(只不过是弄熟后吃),几乎都快忘了这种身边随处可见的美食。
蜗牛们引以为傲的甲壳,是其他昆虫难以克服的障碍,对主角来说却和不设防没有区别。
骑着“坦佩斯特”,主角移动速度大增。一蚁一蛛快速的向着南方移动,这一路上,再也没有别的不开眼的昆虫来打他们的主意。
很快天就要黑了,在这之前,主角己已经能够听见流水的响动,然后很快他就看见了大河。
主角带着“坦佩斯特”,在河边一株乔木根部找到了处遮风挡雨的缝隙,一起钻了进去过夜。
“坦佩斯特”终于吃到了勾引它大半天的那块蜗牛肉,虽然此时蜗牛肉上的粘液已经彻底风干,吃起来缺少多汁的细嫩口感,可却另有一番风味。
这个时候,“坦佩斯特”已经不想趁机逃走了,只要主角能每天,不,隔三差五的给它提供这些蜗牛肉就行。小小的蝇虎知道,靠自己是吃不上这种美味的。
缝隙里空间有限,一蚁一蛛紧紧依偎在一起过了一夜,抱着“坦佩斯特”毛茸茸的身子,虽然有点扎,不过却很舒服。
睡梦中“坦佩斯特”也舒服的靠着主角,寒冷夜晚中,身体温热的主角不像其他昆虫那样体温迅速降低,反而在持续散发出热量,让小蝇虎不自觉的就靠向了他。
第二天,一蚁一蛛继续赶路,这时候主角甚至不需要吊着一块肉,已经彻底驯服的“坦佩斯特”就会跟着主角手中木棍的指引前进。这个智商可比主角之前驯化的苍蝇强多了。
为了表扬“坦佩斯特”的乖巧,中午主角又抓了一只倒霉的蜗牛,将肉喂给它。当主角敲开蜗牛壳时,“坦佩斯特”乖巧的等候在一边,一对大眼睛闪闪发亮,八只脚却焦急的挠来挠去,颇像一只等待主人赏赐骨头的汪星人。
主角倒是又饿了,一路上他只找到了一株龙葵,吃了一颗黑色的味道像番茄的龙葵果实,解渴却不顶饿。
不过苦难日子终于到头了,这天下午,主角远远看见了「桥头堡」所在的那株乔木。现在,已经可以确定,那是一株椴树。
算算这几天走的距离,当时小青二世带着他可真是飞了挺远的距离。
回到「桥头堡」,兰博图立刻迎了出来。这几天里,主角失踪,但是大家都以为主角是去主巢参加大王会议了,因此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好影响。
主角问了一下,小青二世没有飞回「临水城」和「桥头堡」,不然守军早就会发现不对劲。看来小青二世是飞回「东杨城」了……
这几天,「临水城」和「桥头堡」按照主角之前留下的计划按部就班发展着,近期铺道蚁们可能是由于忙着婚飞仪式,倒是没有出现担心中的大举围攻「桥头堡」的情况。
主角派出一个传令兵去「临水城」,让一名飞骑士飞回「东杨城」,尽快把小青二世带回来,他还需要骑着它赶去主巢呢。
算下来,耽误这么几天,估计主角已经缺席了婚飞仪式了,现在只能赶去参加战争前的准备会议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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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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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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