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一根枯枝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现在是早上,我现在肚子不饿,暂时没有动力去狩猎。刚从地下巢穴里爬上地面,身体还有些僵硬,我需要阳光的热量来帮助我迅速恢复体温。
每当这种空闲时候,我都会回忆,这是一个习惯。但绝大多数我的亲族好像都不喜欢这么做,她们认为这是发呆,是浪费时间和能量,她们告诉我,只有懒惰的雄蚁才成天发呆。
雄蚁都是些懒鬼、废物、寄生虫,我也这么认为。
相比之下,我,一名威武的战士,这才是亲族中受敬仰的存在。
我在春天出生,但我没有赶上那个季节,天气已经炎热之后我才破蛹。
春天活到现在的年老的亲族已经不多了,她们告诉我在春天之前还有一个寒冷恐怖的白色季节。
但我没见过,也许我也见不到,毕竟英勇的战士往往活不了多久。
不过,至少我喜欢现在的季节,温暖、舒适。
我是名战士,和其它亲族相比,我的上颚更大更长,向上弯曲着,尖锐的喙直指天空。
这是我的武器,我用它来猎捕食物,以及杀死与我们争执的邻居们。
我喜欢偷偷跟随在目标身后,突然跳跃刺击时的那种快感,因为那一刻我能看见它们复眼中的恐惧。
作为一名勇敢的战士,我随同亲族们每几天就会参加一次狩猎,或者战斗,能够在不断的战斗中活下来,已经是件幸运的事情。
战斗的对象既有临近的同族,也有一些”外来者”。
想起这些外来者,我不自觉的用触角擦了擦上颚,想到一种美味。
据年老的亲族流传的消息,这些黑色、小个子、呆头呆脑但是也很凶恶的外来者是去年来到这里的。
和我们族群的宿敌,那些被污染的堕落者一样,这些不属于我们族群的蚂蚁,都是我们的敌人。
这种敌意远远高于同族群邻居间的争斗。
今年我刚破蛹时,我所在的部落就和数支邻居部落一起攻击过这些黑色的外来者。
不需要任何理由,我们族群就是讨厌这些外来者,不喜欢它们进入我们世代生活的地方。
一定要将它们赶尽杀绝!
不过,这些黑色外来者也非常厉害,虽然它们没有我们这样尖锐的上颚、强健的弹跳和神赐予的巨大复眼,但是它们总会密集的聚集在一起战斗。
我亲眼见到亲族里一名勇猛的战士跳进了它们的队伍,用大颚瞬间挑翻、杀死了数名外来者。但下一刻,她就被密密麻麻的外来者爬满全身,压倒在地,再也没有起来。
春天的那次战斗失败了,外来者很强大,我们几个部落都损失了不少英勇的战士。
所以我们撤退了。
失败和撤退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打不过就应该跑,但我们一定会赶走这些外来者的。在大山深处,还有无数我们同族的部落,他们也许会支援我们,就像面对堕落者时那样同仇敌忾。
而且,外来者带来的蚜虫的味道真是不错了,我又用触角舔了舔上颚。
我吃过蚜虫,但野外的蚜虫都太零星了,而且干瘪,吃起来略有点甜,但不过瘾。
但上次偷袭一只单独行动的外来者时,我杀死它之后,发现它旁边居然有无数的蚜虫,这些蚜虫晶莹剔透,绿油油的,胖乎乎的。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大餐,一口咬下去,还在挣扎的蚜虫的胖胖的躯壳在嘴里爆开,瞬间一股甜蜜的滋味袭来,这股来自食物的快感甚至比杀死敌人时还要强劲。
那一天,我和几名亲族将这里的蚜虫吃了个精光。
尽管随后我们部落就不得不在外来者的进攻下迁徙,离开了原来生活的地方。
但这股美味的记忆,却深深的铭记了下来。下一次,什么时候族群才会再进攻这些外来者呢?迟早的事情吧,到时候就又有蚜虫可以吃了哟!
我们部落现在生活在一处贫瘠的丘陵顶部,那是迁徙之后从同族群的一个部落手里抢下来的。
也许是因为这里太过贫瘠,草都很少长,到处只有岩石。也许那些生活优越的邻居觉得不值得与我们这些逃难的因此格外凶悍的同族死斗,他们很轻易的就把这里让给了我们。
但这里猎物太少了,加之之前攻击外来者时候有损失,现在我们部落已经不足一百名成员了,只有鼎盛时期的三分之二。
我晒太阳正舒服时,感觉身体被触碰了一下。
回过头,我看见一只亲族的蚁后在我身边。
她和我长的差不多,但有着更加凸起的背部,背上还有翅膀脱落留下的翅基,后腹部很粗大。
我认识她,她和我都是今年破蛹的。但是她是雌蚁,我是工蚁战士,虽然同样都是善斗的猎镰猛蚁一族,同样是一个巢穴的,但她地位比我尊贵。
她地位比我尊贵,并不是因为她比我能打架,甚至大家都说蚁后更加睿智,我也没觉得她比我聪明多少。
仅仅因为她是蚁后而已,她能生卵。虽然我也能,但部落规定只有蚁后才能生育后代,因为她们地位高。
我被这些规定绕的有些糊涂。不过这只蚁后和我很熟悉,我们在攻击外来者时一起行动过,也一起吃过好吃的蚜虫。.Иēτ
她告诉我她饿了,可昨晚我们俩才一起杀死了一只蟋蟀,并且吃掉了它的柔软的腹部和细滑的内脏。
虽然这只蟋蟀很小,可吃的更少的我还没饿呢,她却又饿了。
这也难怪,我看了看她臃肿的腹部。她最近正在产卵呢。
整个部落,只有那五名蚁后才能产卵。没有食物,她们就无法产卵,而卵,是部落未来的希望。
这片山头太贫瘠了,蚁后们产卵变得很少,有时候产下的卵也会被饥饿的蚁后自己吃掉。
我不由庆幸,我出生在一个食物富裕的时间,不然很可能也无法破蛹。
虽然英勇的战士不害怕死亡,可我看见那些被吃掉的亲族卵时,还是会难受,比饥饿的时候还难受!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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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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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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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猎镰猛蚁部落(1)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