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年老雄蚁,在没有归顺神使王之前,为了在原先的部落里尽可能的发挥作用,除了交配之外,风筝还必须承担起部落内的历史记忆者的职责。
这份职责就是雄蚁之间代代相传,把本部落乃至整个丘陵地区猎镰猛蚁种族的历史以信息包的形式记录流传下来。
所以,雄蚁在整个部落中虽然战斗力不佳,但是往往是最富有经验智慧的那一个。只不过身处贫瘠又竞争激烈的丘陵地区,这种智慧上的优势并不突出,不能改变部落大部分时间缺衣少食的窘迫局面,远不及一名优秀的战士对于部落的重要性大。
因此,雄蚁才被那些能带回食物和物资的工蚁战士们视为拖累,在他们眼里,雄蚁就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者。一个部落里能够理解雄蚁存在的意义的蚂蚁,只有雄蚁自己和那么寥寥几只与其交配的蚁后罢了
如果没有雄蚁,一个部落就无法繁衍,也不能传承自己的历史,这个部落夜必将走向衰亡。所以,雄蚁对于猎镰猛蚁一族来说备受歧视,却又不可或缺。
风筝出生在另一个土著猎镰猛蚁部落,这个部落在一个食物相对充足的年份里,按照古老传统,由蚁后产下了几枚雄蚁卵。
这几枚雄蚁卵孵化、发育、破蛹成年后,没吃上几天食物,就被赶出了本部落,开始流浪。
风筝按照本能在丘陵间游荡,躲避着各种危险,渴了只能喝一些清晨的露水,饿了就只能靠体内的能量储备维生。
在被饿死或者被别的猛虫吃掉之前,他知道自己必须找到一个能收容自己的部落。
所有的猎镰猛蚁部落都不会养一只以上的雄蚁,不然就是对食物资源的极大消耗,甚至有可能在年景不好的时候连累整个部落覆灭。
能够接纳风筝这样的刚成年的雄蚁的部落,要么是这个部落的雄蚁已经死去,要么,就得靠风筝自己争取。
所谓争取,就是要自己击败那个部落原本的雄蚁,将他杀死或者驱逐出去。雄蚁之间的决斗,其他猎镰猛蚁不会干预,而胜利者就会被她们接纳。
但风筝并不想这样,作为一名刚刚成年的雄蚁,他对自己的战斗力没有信心。
尤其是在他近距离目睹了一只和自己来自同一个部落,一路几乎是同向而行的兄弟雄蚁,在一个部落中向起雄蚁发起挑战,被击败负伤后,还来不及逃走,就被这个部落的猎镰猛蚁战士们冲上来杀死吃掉。.Иēτ
丘陵地区的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受了伤的雄蚁是活不过一个晚上的,与其被其他虫子吃掉,或者可能被堕落者趁机感染,还不如让战士们把他吃掉,发挥一点应有的贡献。
这一幕把风筝吓坏了,他以前虽然知道有这个传统,但是从来没有想象过这件事如果发生在自己身边或身上是个什么场景,他“兄弟”的遭遇让他几乎被吓破了胆,这一刻他甚至有思考为什么自己不能是一只别的什么蚂蚁。
根据雄蚁间口口相传的故事,这个世界上可不止自己这一个种族,有的种族里雄蚁倍受尊敬,能够吃最好的食物,享受最安全的护卫。
我为什么要是一只猎镰猛蚁呢?这是基于自身利益,风筝对自己种族归属的第一次深思。
好在风筝是幸运的,在饿得四肢疲软之际,他幸运的来到了一个部落领地,这个部落刚刚因为自己的雄蚁已经老的失去了交配能力而将其杀死吃掉。
巡逻的部落战士发现了风筝,风筝无力抵抗就被她们抓住,被带回了巢穴,幸运的成为了一只可以“不劳而获”的雄蚁。
他不需要外出狩猎,每天总有战士会给他一些食物,虽然是残羹冷炙,都是猎物身上肉最少最难啃的部位,比如脑袋、翅膀,但好歹能活下去还不用面对危险不是?
他的工作也很简单,除了定期的交配之外,就是从最年老蚁后那里接收了部落历史的信息包,然后每天把战士们带回来的最重要的事情记录下来就行。
等到哪一天,他也老得无法交配,就把信息包交给当时部落里最年老的蚁后,然后被杀死或被驱逐出去等死。
那个时候,也许风筝已经认命里,不会再思考自己为什么不是别的种族的蚂蚁这种形而上的问题。
但在现在这个部落,风筝却因为老被战士们歧视和欺负,而时不时想到这个问题,想象自己有一天成为备受尊敬的蚂蚁的场景。
他在这个部落呆了三年,成为了一名年轻战士眼中的“老者”,虽然按照猎镰猛蚁的寿命,他还正当壮年。
但是土著猎镰猛蚁们的日子太难了,大多数战士很难活过两三岁,他当初来到这个部落时看见的那几十只蚂蚁,只有一名蚁后还活着,其他已经全部变成了一两代之后的新蚁。
这个部落的命运也是颠沛流离,原先还能占据一小片食物丰富的谷底,后来被别的部落赶走,不得不在食物贫瘠的丘陵上苟活。
再后来趁着邻居被离奇消灭,而夺取了一片谷底,但还没有恢复元气,就在一次参加完“神圣联盟”后与外来者的战争中被彻底夷灭。
在灭亡前,这个部落甚至没有余力按照古老传统生产出一次雄蚁卵…
部落灭亡时,是风筝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外来者,那些雄蚁地位优越的外来者果然如传说一样,居然是由雄蚁指挥着大量的战士的。
当自己被外来者制服时,风筝那一刻真的没有对死亡的恐惧,而是有了一种毕生追寻的真理被亲眼验证的殉道者的满足。
但最后,出乎他意料的是,外来者没有杀死他,在他表现出不反抗的意图后就只是看押着他。
不知为何,风筝突然想到了什么,利用触角向看押自己的外来者表示愿意降伏。就这样,他成为了神使王军团内的一员,后来还帮助新的所属种族,劝降了一只原本部落的年轻蚁后。
在打扫战场时,风筝思绪良多,把自己前半生的经历迅速回放了一遍。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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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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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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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前半生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