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天底下的前任,不都该死了一样安静如鸡吗?
沈双心里咬着牙,等目光落到季远手腕上的幽蓝色袖扣,才恍惚记起停车场那一幕。
原来那就是他啊,难怪觉得眼熟。
邓健望了她一眼,只觉得女孩眼里的复杂第一次让他看不分明,等顺着她目光看过去,像是突然回过味来。也是,那样一个男人,大约是没哪个年轻女孩能抗拒。
英俊非凡,气度从容,还拥有巨额的财富,以及攫取财富的能力。
“沈双,我得提醒你,有些线不能踩。”
“恩?”
女孩眼波流转。
“不管季总和翟小姐什么关系,他都是台长看中的女婿。”
“如果不是呢?”
沈双问。
“作为你的长辈,那我也不建议你去,”邓健知道沈双在两性关系上向来轻佻,撩了从不负责,但他一向不忍苛责,美人总有任性的资格,“这样的男人,自小见过的美色不知凡几,要被打动的几率太小了。倘使他是个意志坚定的,凭什么你能成为唯一的例外?可倘使他意志不坚定,那你之后呢,还会有谁?”
“新鲜的好颜色,在这些人手中从来不是稀缺货色。”
沈双却笑,那笑里带着芙蓉似的娇艳和天真:
“邓叔叔错了,谁想要天长地久?那多无趣。”
而且,越是一帆风顺里的挫折,才越能让人痛啊。
邓健一愣:“什么?”
沈双眨眨眼:“我可什么都没说哦。”
邓健还不知道她?
外表是枚小dy,又乖又软,实际却是能将人生活搅得天翻地覆的小恶魔,偏偏你生活天翻地覆了,她还能在旁边嘻嘻拍手,无辜地说,“啊,对不起,不小心打翻了瓶子。”
就是这样让人又爱又恨的任性,却有种坦荡的天真,让人一点生不起来气。
“反正我已经提醒你了。”邓健觉得自己已经过于交浅言深了,干脆闭嘴不谈,“我们台长看起来是个老好人,但娱乐圈里还是很说得上话的,并且还是个女儿奴。”
“知道啦,谢谢邓叔叔。”沈双嘻嘻笑,“你再操心,当心长皱纹。”
邓健没好气地瞪她:
“怪谁?还不是怕你们这些后辈行差踏错。”
沈又又脸上的笑变得更真诚了些:
“改天请邓叔来家里喝茶。”
“别了,万一被报道成什么深夜造访,我可不想回家跪搓衣板。”
两人相视而笑。
娱乐圈里就这点不好,看图说故事的能力登峰造极,没脏水都能给你泼脏水,好像一男一女只要没血缘关系,在一起就非得有点什么。
沈双和邓健作别,又去和毛礼秦、钟裴交换了微信,才回到经纪人那儿。
赵哥的名片几乎已经全场派发,能攀上关系的都攀了一遍,现在正带着其余的团员闲聊,见她来,觑了下她脸色:
“谁惹你了?”
沈双这人,亲近的都知道,她笑得越好看越灿烂,就代表着心情越坏。
“赵哥,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吧?”沈双不愿意多说,“我想回去了。”
“行,也差不多了。”
赵奇闾也就是来混个脸熟,有好的机会能想到他们,能当场定下来那是不可能的。
现在不论是综艺、歌曲还是影视资源,但凡是块大饼,都是要和导演、资方三方博弈的,万万没有一拍酒桌就能定下来的。
沈双下去的时候,发现那辆阿斯顿马丁已经不在原位了。
“赵哥,送我去天和嘉苑。”
“不回公寓了?”
“不了。”
公司给class提供了集体公寓,有活动的时候,大家都是住在集体公寓的,不过没活动的时候,也都各回各家,白天去练习室练习——毕竟已经成团三年多,经纪人不会卡得那么紧。
沈双给自己在魔都买了套九十平的小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段、保全都不错,她还贷了辆保时捷帕拉梅拉,胭脂红,在阳光下跑动时有种烈焰的灼烧感。
沈双喜欢一个人开着车到处走,走到哪算哪儿,也许是江边,也许是某条小路,这让她有种放空感。
赵哥将她放回天和嘉苑,不到五分钟,她就开着帕拉梅拉出了来,沿着普怀江一路开,开到尽头,那儿有一座高高的灯塔,灯塔矗立在夜色里很安静,她看了会,方向盘一打,就去了不远处的那所大学,打电话把还在学校里念“电子光谱理论”什么的顾明真叫出来喝酒。
顾明真出来得很快:
“咱们奶双大晚上的叫我出来,可是要小爷我解闷?”
顾明真还是老样子,短头发,高高瘦瘦的个子,脸上不施脂粉,不过大约是怕被拍到不好说,难得穿了条纯白棉质裙,夜色里有种娴静感。
沈双笑嘻嘻地:“是的,需要小爷临幸。”
“来,走着。”
两人这么多年都没断了联系,感情一直很好。
沈双去附近找了家高级点的清吧,在帕拉梅拉驶进清吧附近的停车场时,竟然又看见了在华庭酒店看见的阿斯顿马丁。
她奇怪地拐了一眼,心道真是有缘,紧接着就领顾明真进酒吧,问酒保要了两杯低度数清酒。
“谁能想到,当年咱们十五班的学渣,一个成了爱豆,一个为了追男人,硬生生给自己念到了博士,嗳,明真,你跟王珂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这种你追我逐的把戏?”
沈双坐进卡座。
她还是之前的舞台妆,只是换了一身黑t,紧身裤,戴了顶鸭舌帽,除了帽子摘下时酒保多看了两眼,隐在幽暗的灯光里,倒也没引起多大骚动。
这里的酒保素质很高,在她“嘘”一声后,在嘴上拉了下拉链,一句话没说就闭嘴了。
“我也不知道。”顾明真也坐下来,谁能想到,她不过毕业那会多喝了几口酒,不小心亲了王珂,从此后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对方了呢。
“也许得等我死心。”
“他比你大一级,你俩还在一个实验室?”
王珂还比着沈溪上,你上本科我就上本科,你本硕博连读,我就本硕博连读,顾明真也豁出去,留了一年级,第二年高考考到王珂的大学,也比着读,最后,这三人倒都成了博士。
“恩,我们仨就是完美闭环,我喜欢王珂,王珂喜欢沈溪,沈溪喜欢……啊,不对,沈溪谁都不喜欢,她就喜欢学习。”
顾明真摊手,看起来还挺洒脱。
沈双喝了口酒,咯咯咯笑:
“想结束?我告诉你个法子,跟王珂睡一觉。我看,他其实挺古板的,一定会对你负责。”
顾明真替她倒了杯酒:
“那可不行,我不要那样得来的。也别总说我,倒说说你,你变化最大,瞧瞧,以前连话都蹦不出几句的小白兔现在什么样?小嘴叭叭没几句实话,网上怎么说,宅男女神?直男斩?票选的大众情人?”
沈双捂着脸,一张脸白得像雪,眼睛里映着酒吧的光:
“我真的变化很大吗?”
“大。”
顾明真点头。
“大到认不出?”
“倒也不至于,不就是瘦了十来斤,脸还是那张脸,啊,不对,你还给自己点了颗痣,打扮也时髦,又贵,化个妆……”顾明真想来想去,还是道,“有心就能认出来。”
沈双重重将酒杯往桌上一掷:
“是啊,还是没心。”
“王珂还和季远联系着吗?”
“你别告诉我,你还想着他。”顾明真被她吓了一跳,她可还记得闺蜜那时候被季远祸害成什么样。
天塌地陷不过如此。
而且从那以后,她就再没从她嘴里听见这个词。
又又倔,心事也埋得深。
“没有,反正你帮我问,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或者未婚妻。”
沈双无所谓似的荡着高脚杯里的酒,光映在她脸上,她似笑非笑,整个人都透出股暧昧的诱惑力。
顾明真一看就知道,她心里打着什么坏主意。
“我知道我劝不动你。”她叹了口气,以前她从不跟沈双说起季远的事,怕惹着她伤心事,“上回王珂还撺掇着一帮人要给季远介绍个女朋友,后来被季远踹了回来,我猜是没有的。”
“翟伊呢?”
“两家父母是有这个意思,不过还没成。”
“那就行。”
酒保推来一瓶酒,指指远处:
“那位先生送您的酒。”
沈双抬头,不远处的圆桌旁,一个穿格纹衬衫的男人朝她举了举酒杯,她回了个笑,正要收回视线,目光却落到远处。
清吧幽暗的灯光里,一群人围着卡座而坐,突然一阵笑,翟伊的脸被照得纤毫毕现。
而更远一点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一个男人隐在暗处,明明什么都瞧不清,却有种好看的神气,他低垂着头,似乎看了看手表,低头的那一瞬间,灯光正好捕捉到,白的侧脸,冷冽如刀。
她想到了那辆阿斯顿马丁。
“真真,你说,倘若我一天之内遇到一个人三回,我是不是该抓住机会?”
沈双笑。
顾明真被她脸上的明艳晃了晃神,心想一个人怎么能又娇艳又天真,糊里糊涂地回:“是。”
“那走吧。”
沈双抛下酒钱,带上鸭舌帽,拉着顾明真头也不回地出了清吧,去了之前的停车场。
她用车里的测酒仪测了下嘴里的酒精浓度,很好,没超标。
而后坐在驾驶位,发动,也不开,只是放着歌不动。
顾明真弄不明白她要做什么,也只得陪她等。
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
停车场进来两个人,季远和翟伊,翟伊挎着季远的胳膊肘,笑得灿烂:“远哥,下回甩掉我哥,我们去东京滑雪怎么样?”
季远笑了声,声音很低,不知说了什么,翟伊笑得更欢。
“哔哔——”
阿斯顿马丁的车灯闪了两下,季远拉开副驾,翟伊上了车,他又回到主驾驶位,只听一阵引擎发动声,就往出口去。
沈双油门一踩跟了上去。
出口收费要等,阿斯顿马丁拐过一个弯,在长长的车列停下时,沈双一踩油门,狠狠撞了上去。
“砰——”
帕拉梅拉和阿斯顿马丁华丽追尾。
“又又,你干什么?”
顾明真惊恐地道。
沈双解下安全带,女孩目光看着前面开车下来的男人,雪白的脸露出一个天真又浮浪的笑。她转过头,眼神闪亮:
“真真,他耍我一次,我也得要耍他一次,才公平,对不对?”
“什、什么意思?你要追他?”
“不,”沈双笑,“我是要甩了他。”
“嘘,他认不出我,你低头,别下来。”
说着,她已经推开车门,下了车。
顾明真的角度,只能看见沈双那漂亮的一张脸在瞬间换成了小白兔一样的凄惶。而英俊非凡的男人,此时也已经站到了女孩面前。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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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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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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