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要怎么才能让一个人喜欢上你呢?
心理学上有个效应,叫富兰克林效应,即引导对方对你好。
用更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怕麻烦别人。
她试过。
当她对一个男人展露微笑,倘若这个男人条件普通,那么,一个微笑就足够他神魂颠倒。可倘若他条件不俗,一个微笑就不太够了,得加上一点行动,对方付出,譬如,拧个瓶盖、提点重物,那么,第一步略带有些“救”意味的关系联结就建立起来了。
不过——
对季远这样的顶级高富帅,仅仅拧个瓶盖、买个冰激凌可不太够。
必须要更刺激点、印象更深刻一点的事件。
沈双看着旁边的大背头,微微笑了笑,拿起手边的玛格丽特举了举:
“谢谢。”
她抿了个杯口。
“沈小姐居然会出现在这儿。”
大背头拿着酒杯慢悠悠晃到她身边,沈双注意到他搭在杯壁上的右手搓了搓,这是她和肖楠约定好的暗号。
她心定了定,也不说话,只是坐在那,大背头却不客气地伸手过来,将那杯马提尼拿过去一饮而尽,杯底倾倒在她面前:
“沈小姐的戒备心很足啊。”
“抱歉,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只要不是太弱智的女孩都不会在酒吧里随便喝陌生人的酒。
即使季远没注意,沈双也不会漏去这个细节。
这时,一道微信的视频音叮叮咚咚响起来,沈双低头,略带粉色珠光的指甲轻点屏幕,打开后置的摄像头,微斜了个角度对准身后,嘴里在跟楠姐说话,眼睛却在不动声色地观察。
摄像头里的季远已经不喝酒了,正懒散地靠着沙发背,一只手拿着电话在打。
沈双朝大背头看了眼,大背头领会到她的意思,在她不小心碰掉手包急急侧身去捡时,迅速往她酒杯里丢了颗白色药丸。
一切发生得快速。
可沈双确定季远看见了。
她去捡手包时眼睛也没离开屏幕,所以,她确定季远看见了。
他漆黑的眉毛微不可查地蹙了蹙,可也只有这一瞬间的变化,下一刻,就重新移开视线,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什么,他削薄的唇略略扬了扬,显然是没有告知的意思。
真是个狗东西。
沈双心里骂了句,直起身时,嘴角依然带着笑。
她跟镜头里的肖楠对视了一眼,突然拿起杯子,手顿了下,预料之内的——她没等来阻止。
而后一仰脖,将那加了料的玛格丽特喝了下去。
肖楠在那边“哎”了声:“双儿你——你赌什么气?”
“我没赌气。”沈双将杯子放到吧台,轻笑,“既然英雄不愿意救美,那美就只好自救了。”
她挂断视频。
混合着迷/幻药的酒液入肚,脸颊就像发了烧。
沈双撑着额头。
脑袋渐渐的有些沉。
周围的阴影渐重,大背头的手搭到她背上,沈双抬头看他一眼:下一步?
大背头点头,嗓门却扯着,像是不怀好意:
“沈小姐,你喝醉了,我扶你回去。”
说着,就动作强硬地来搀她,不过沈双能感觉到,他并没有真的触碰到她肌肤,她推他,却手软脚软地推不动,两人拉拉扯扯地往季远所在的卡座去,从外人看来就像是吵架了的情侣,这样的事在pub里不算少见,加上室内昏暗的灯光,以及女孩披散的黑长直,很多人并没看清脸,就不感兴趣地挪开了视线。
沈双计算着距离,在看到下一个卡座旁的绿植时,猛地抬头。
“季总?”
她脸上带着惊喜,眼眶里含泪地看着沙发椅里靠着的男人。
季远穿一身黑,长腿舒适地伸展着,支着下颔,像是看戏。
沈双却像是见到亲人似的,猛地甩开身后人高马大的男人,一下子扑到季远怀里:
“季总,救我。”
季远垂目望着猛然扑到怀里的女孩,削瘦冷白的肩膀,乌黑柔顺的黑发,还有雨后森林般扑来的青木香,眸光不带一丝感情:M.bIqùlu.ΝěT
“怎么了,沈小姐?”
手却伸向旁边的兔女郎,兔女郎微微俯身,往他杯里倒了杯威士忌。
季远喝了一口。
沈双将头埋到他怀里,声音里带着惧怕和哭腔。
“那个人我不认识他,他却想把我带走。”
季远抬头,示意保镖将要闯进卡座的大背头挡在外。
“先生,您不能靠近。”
保镖拦住了大背头。
“凭、凭什么?”
大背头一眼就看到了沙发里的男人。
英俊、挺拔,衣服看不出牌子,黑色细条纹衬衫,衬衫领口敞着,西裤,腿也长,任由一个女孩抱着,一只手拿着酒杯漫不经心地喝,整个人明明很懒散,却透着股不羁的风流。
难怪……
他骂骂咧咧,又极其迅速地消失了。
“沈小姐,人走了。”
季远通知怀里的女孩。
沈双抬起头,眼里还挂着泪:
“走,走了?”
“恩,走了。”季远看着她,“沈小姐,你可以起来了。”
沈双的脸腾地红得更厉害。
她似是才注意到这一点,手一撑要坐起,可下一刻又滑了下去:
“对,对不起……我……”
“我不是故意的。”
女孩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等好不容易成功,整个人已经像是被水煮过的虾,软趴趴地靠着旁边的沙发椅,白生生的皮肤透出一股气喘吁吁的娇艳:
“不知道为什么,我手脚一点力气都没有。”
她带着点抱怨般的娇嗔,才抬起头,却对上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
是季远。
他支着下颔,这样看了她不知多久,那眼睛不像是在看人,倒像是在看耍猴戏。
这是七年后重逢,她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除冰冷疏离外的其他表情。
“季…总?”
沈双眨了眨眼睛。
季远勾了勾唇角:
“沈小姐,我恐怕得告诉你一件事,以后你千万不要去演戏,会掉粉。”
“啊?”
沈双眨了眨眼睛。
“你的演技有些…”他咳了一声,“拙劣。”
沈双:……
她心咯噔了下,笑却更甜:“季总说笑了。”
季远却懒得兜圈子了:
“那个男人是沈小姐雇来的?”
沈双吓了一跳,不过下一刻,她却笑了:
“季总发现了?什么时候发现的?”
“沈小姐还是太单纯,没有见过真正恶人的眼睛。这人的眼神太温顺,不够凶,明明对你图谋不轨,却连搭个肩膀——”男人突得靠近,手握住她削薄的肩往他那一擒,他力道如此之大,以至于沈双毫无反抗的余地,那一瞬间侵体的感觉让她鸡皮疙瘩一下起了来。
他的眼睛近在咫尺,漆黑又幽邃,此时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沈小姐,明白了吗?”
沈双明白了:大背头连碰她的肩都不敢。
一个真正想占人便宜的,第一个要碰的,绝对是没被布料包裹的地方,比如肩膀。
下一刻,季远毫不留恋地放开了她,好像刚才握住的只是一截木头。
沈双也不恼,她笑眯眯的,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看来季总一直在留意我,不然怎么会发现这么细节的事。”
“沈小姐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季远喝了口威士忌,身体往后一靠,姿态疏懒,“沈小姐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我面前,第一次撞坏我的车,第二次去了我常去的健身房,第三次,是现在——”
沈双心里咯噔一声。
而他却慢条斯理地道:“沈小姐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我印象深刻,不是吗?”
轰隆,像有一声惊雷炸响。
透过pub黑暗的光线,沈双这才发现,季远眼里不是看到陌生人的疏离,而是讥诮和嘲弄,那里面藏着对她浅薄心机的洞彻。
他早就看穿她了,却还是静静地看她围着他转——
像在看耍猴戏。
他的表情和姿态,有一种上流人士特有的傲慢和骄矜,不动声色,却又居高临下。
沈双却不恼,愿赌服输。
认真地想一想,一个沃尔顿商学院的mba,毕业于这个全球top3的金融专业,据闻创业也完全是白手起家,在国外有一定规模后才转到国内,一开始并没有祖辈庇荫的人,怎么可能愚钝。
世人总以为霸道总裁蠢,可实际上每一个能开疆拓土的人,于人性细微处都是洞悉而敏锐的。
她从一开始的切入点就错了。
对这样的人,正面进攻是没用的。
他防备他人的高墙,早在成年累月里,铸成了铁桶一般。
对这样的人,隐瞒是没有用的。
思及此,沈双索性也不装了,眉一挑,就有种慵懒的意味来:
“没错,季总,我想追你。”
“喜欢我?”
季远懒洋洋地看她。
沈双没说话,只是笑。
干扰信息放出去,结论最好由对方得出,才能让他深信不疑。
尤其季远这样的人,天生天之骄子,傲慢与审慎同在,对这样普遍存在的事实——
果然,他信了。
对已知答案,季远显然丧失了兴趣,他放下威士忌:
“那我恐怕要让沈小姐失望了。沈小姐这样的,不是我的取向。”
“那季总喜欢什么样的?”
沈双好奇地问。
翟墨恰好来找季远,听了这一句,哈哈笑了一声:“我远哥喜欢良家妇女型的。”
他穿一身黑底花衬衫,一屁股坐到季远身边:
“我知道我知道,不用太漂亮,温柔乖巧,听话、不能太有主意、太活泼,着装要大方得体,最好能跟他谈论讨论波浪曲线、对冲基金、永续中票、买仓卖仓这种……噢,起码硕士学历,因为我远哥不喜欢孩子智商太低。”
沈双:……
非常好,每一条都在狂踩她痛点。
“那看来我跟季总是无缘了,毕竟,第一条我就不太符合。”
沈双摊摊手,红唇浮艳,沮丧里带着洒脱。
翟墨刚才没注意她,现在见她带着薄怒一笑,粉红霏霏的两颊,皮肤白,眼睛大,红唇艳艳,一身黑裙,腰细得像杨柳枝——整个人沐浴在pub半暗半明的灯光里,漂亮得不像话。
他看直了眼:
“你、你是c、class里面那、那个——”
“——沈双。”
沈双伸出手。
翟墨和她一握,只觉得柔弱无骨,想再握一握,那人的手却像鱼一样滑了出去。
“你好,我是季远的发小,翟墨。”
翟墨的浓眉大眼,让他看起来有种男孩子气。
他没认出她。
沈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去开瓶唐培里侬。”
翟墨差遣一边的兔女郎,等酒上来,殷勤备至地给沈双倒了一杯:“沈小姐,你喝喝这个。”
沈双给面子地喝了两口。
眸光往前一递,在翟墨惊艳的眼神里,目光往旁边转,等落到季远脸上,却是一愣。
这个刚才还滴水不漏的男人,竟然难得地露出了别的情绪。
很轻微的一点不悦,不多,就一点,浓黑的眉微蹙,像是只警惕地被踩到一点领地的猫。而她就是那企图越界、勾引唐僧的白骨精。
“沈小姐,你该走了。”
他道。
沈双挑了挑眉,瞧,她发现了什么。
季远挺关心他的发小。
也对,人不是活在石头城里的,墙里总是要圈着点东西,起码,翟墨是在城里面的——
她要碰他城里的东西,他就对她生出了提防。
也好,有情绪总比没情绪好。
坏印象也是印象,烈火也不止是火,还焚烧一切,不是吗?
她朝翟墨甜甜地笑:
“翟先生好厉害,这pub是你开的吗?”
翟墨被她笑得七晕八素:“是,是啊,我开的,沈小姐有空来玩。”
沈双有意哄人,不一会就哄得翟墨心花怒放,两人还交换了微信。
等肖楠一来,沈双就志得意满地走了。
沈双的身影消失在门背后,翟墨就将腿翘到桌上:
“远哥,她怎么样?”
季远瞥他一眼,翟墨嘟嘟囔囔地把脚放下:
“我自己pub还不让挂脚。”
季远揉揉额头:
“我去三楼睡一会。”
“嗳,哥,你还没说她怎么样呢?”翟墨眼睛发亮,“你不觉得她特别好看吗,还甜。”
季远却想起油画里永恒腐烂的水果,明明内里已经腐烂,却还散发着甜腻的香气。
“玩玩可以,别上心。”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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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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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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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追求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