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谁?
沈双试图想出在哪儿听过,旁边翟墨已经捶了来人一拳:
“杠子,真有你的啊,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方哥胖子他们呢?”
杠子?
沈双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了,抬头,却见一个左耳带钻、染一头奶奶灰的男人正半倚在向日葵画旁,用那双丹凤眼睨她:
“墨水,她谁?”
声音是介于少年和成年人之间的爽朗,眼神轻佻,却意外得不惹人讨厌。
这应当就是…「杠精本精」?
沈双看了眼他身上的鹅黄西装,破洞牛仔裤,以及那戴了满手的克罗心骷髅戒,心想,没想到这杠精还挺骚包。
杠精当然也一眼就看到了翟伊旁边的红裙姑娘。
没别的原因,就两个字,漂亮。
按理说他这样的身份,漂亮已经不算稀罕物了。
可这姑娘却不同。
她有雪白的脸蛋、粉嘟嘟的最嘴唇,整个人都透着甜美范,可偏偏那双眼睛是浅棕色的猫瞳,看人像带着雾,透出股脆弱与迷离——
这两种矛盾的特质,糅合在她一起,形成一股对男人来说几乎致命的吸引力。
杠精猛然间想起网上最近流行起来的两个字:又纯又欲。
这姑娘大概是这词最好的诠释了。
只是…
到底在哪儿见过呢?
这么漂亮的姑娘,他要见过应该有印象啊。
杠精还在疑惑,腰间却猛然间传来一阵剧痛,一转头,就见林仙儿那张晚娘脸,柳眉倒竖,怒瞪着他:
“怎么样?要不要帮你擦擦口水?”
林仙儿可惹不起。
随着腰间那块肉被拧得更加痛,杠精瞬间认怂:“不不不,不用。宝贝儿,我只会看你流口水,哪里会看别人。仙儿,乖仙儿,咱轻点,在外面给哥哥我点面子,啊?”
看着那作怪的一对,沈双弯弯嘴唇笑了起来。
这一对可真有趣。
听口气,那人就是『仙女本仙』吧?
果然漂亮。
高挑,细瘦,纸片人挂的,穿了一条墨绿长裙,整个人让人想起西方画里的东方美人——细眉长眼,高级,且,性冷淡。
只是这性子,倒是挺火爆的。
“你是……沈双?”
林仙儿听到笑声转了过来。
她不像杠精那傻子,对国内娱乐圈几个小花还是挺眼熟的,一看沈双那张脸,就想起经常上热搜词条的那张脸——
被虎扑那帮宅男哭着喊着要抱回家的女神。
“你好,沈双。”
沈双也不扭捏,落落大方地伸手。
“林仙儿。”
林仙儿伸手,指尖和她轻触了下,又转向翟墨:“墨水,不介绍一下?”
“哦对,两只,介绍下,这是林仙儿,你认识的,「仙女本仙」;那哀哀叫的傻·逼,就是「杠精」,陆冈,井冈山的冈。”翟墨又对林仙儿道,“仙姐,这是两只,咱们一起玩过游戏的,double——”
“啊!我想起来了!”杠精击了下掌,“Class!那个女团爱豆,很火的,仙儿,还记不记得……”
“行了,你们烦不烦!”
翟伊在旁边看他们叙旧就来气,看沈双笑盈盈地更来气,跺跺脚干脆出去了。
“哟呵,伊伊这大小姐脾气——”杠精嗤地笑了声,“欠的?!就这狗脾气,还指望追远哥?”
“怎么不行?”
翟墨自己可以说,却不肯让别人说他妹。“我家伊伊哪儿不好了?”
“我可没说她不好,只是吧,这脾气——”
杠精生活里翟伊这样的大小姐太多了,找的女朋友林仙儿脾气虽然爆点,可还是讲理的,但翟伊这样一不高兴就甩脸色的,他却懒得搭理。
一小破台长的女儿,还挺爱摆谱。
“——你能惯着,远哥能惯?”
他接着道。
远哥那身绅士皮也就糊弄糊弄外人,凑近了就知道,性子冷淡得很,谁都懒得搭理,别说这大小姐脾气,就是捧着哄着,一不高兴了,能一直不搭理人。
反正就没见他真向人低过头。
杠精话一落,林仙儿就摸了一把他脑门上那撮灰毛,一脸怜爱:“你这是不懂了吧?伊伊脾气再大,能对远哥发脾气么?她到远哥面前也就是一团棉花……这叫俯首甘为孺子牛。”
……俯首甘为孺子牛?
沈双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翟墨却“噗哈哈”笑了起来:
“俯首甘为孺子牛?仙姐,真有你的,中文考级过了没?你这语文学得乱七八糟的,我说啊平时还是少看看电视剧,多看看书,孺子牛那是指做牛做马,咱伊伊明明是’百尺杆为绕指柔’——”
“——百炼钢不是百尺杆,白痴。”
这时,门前传来一句幸灾乐祸的嘲讽。
沈双抬头,只见方鸣之就站门口,倚着门框像听了一会了。
一见她,方鸣之的眼睛立刻弯了起来,像十分熟稔的样子:
“哟,沈小姐,好久不见。”
他还伸手,朝她热情地招了招。
沈双可不记得跟他有这么熟。
上次见还是在会所,也就那么匆匆一面。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双还是跟方鸣之打了招呼:
“方先生,你好。”
翟墨则如临大敌。
在他圈子里,方哥是最没节操的——
前阵子刚听说,人回国的第三天就和老爹的情妇搞在了一块,还被他老爹抓了个现行,也被他老娘抓了。只是方哥,那可是相当沉得住气,在所有人都乱成一团的情况下,还能慢条斯理地套衣服,套完内裤套外套,最后,等皮带都系好了,才和他老爹老娘坐下来商量:为了咱家股市,遮掩下丑闻,给情妇一笔钱?
最后当然是没给。
情妇自己灰溜溜地走了,一分没拿。
后来翟墨才知道,方哥为情趣,哄了情妇拍小饰品,如果情妇对外视频,那小视频就会丢到情妇爸妈手机和网上——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比起方哥的不要脸,明显人情妇还是要点脸的。
所以,翟墨深信,没节操的方哥对沈双那么热情,绝对是要横刀夺爱了。
于是,在方鸣之即将即将握上沈双手时,翟墨率先伸手,握住方鸣之的手晃了晃,直把方鸣之恶心的,挥开他:
“得了,跟守财奴似的,你放心,哥哥不抢你地里的菜。”
不过,翟墨还是觉得,方鸣之看他的眼神怪怪的,像……
反正,他说不上来。
而方鸣之的注意力早不在他身上了,而是对着翟伊的那副画感慨了句:“伊伊这画不错啊。”等看到沈双旁边小丁香,又问:
“怎么样,还习惯么?”
“还、还行。”
小丁香刚才看那他们寒暄,从没哪一刻,让她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好像那帮光鲜亮丽的人存在在另一个世界,而自己只是花园里不起眼的狗尾巴草。等方鸣之和她打招呼,她才有种喘了口气的感觉,“就是季总不在。”
“对啊,远子呢?”
方鸣之环顾一周,大厅内也没人。
“不知道。”
翟墨耸耸肩。
“你不知道?”方鸣之笑了,“出发的时候你不是一直缠着远子,非要搭人家的飞机送妹子?”
“方哥!”翟墨脸红了,男人嘛,不论是不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都是要面子的。
“好了好了,不说了,”方鸣之从口袋里取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出去,过了会才翻屏幕给大家看,“不接。”
“估计在忙。”
翟墨是见识过季远的忙碌的。
没人的成功是一蹴而就的。
不出门时,远哥每天早上八点就到公司,路上还会用ipad回复邮件、处理公事,到公司第一件事,是浏览各大财经新闻,阅览提前由秘书整理过的各大财报,国外是电子版,连BC财经新闻也会有专人整理好传来。之后还要开始处理通过传真、邮件传过来的各种报告,之后还要跟公司高层开会,有大项目时还需要亲自去谈……
总之,随着远哥投资的产业越来越多,他就越来越忙了。
“也是。”
方鸣之咳了声,他也知道季远和他们这些不学无术的纨绔们不一样。他虽然满世界地走,看似潇洒,但很多时候都是要处理公事的。
几人在这里唠嗑,杠精却待得有点不耐烦了:
“行了,都这杵这干嘛?是外面的空气不新鲜,还是音乐不好听?我刚才可看见了啊,伊伊请的DJ可是Steven。”
“Steven?那个写出『无人问我』的Steven?”
沈双惊了下。
Steven可是乐界久负盛名的鬼才,才华比毛礼秦老师还要胜出一筹,只是为人极其古怪,谁的账都不买,也极少出面,有一年天王刘青松捧了三百万到他面前,就请他去演唱会搭个场子,就唱一首歌,人直接放话:不去。
拽得都可以灭世了。
这样一人,竟然被翟伊请来,给一个小小的庆功宴当DJ?
翟伊能量这么…大的么?
“你也知道Steven?”方鸣之说完,一拍脑袋,“瞧我,忘了,你也是唱歌的。不过…墨水,伊伊什么时候和Steven有交情了?”
翟墨“嗤”了声:“她哪有这本事?还不是远哥,他和Steven同一个攀岩俱乐部的,救过人一回,那Steven很崇拜远哥,伊伊嘛,上回远哥去攀岩,她蹲着了,又看到Steven,就借着远哥的名非得把人请来……”
“原来是这样。听说那Steven是陆家那位……私生子?”
方哥神秘兮兮的。
沈双却出了神。
她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Steven会不会帮翟伊写歌?翟伊这个所谓去娱乐圈玩,是要走哪条路,唱歌,还是演戏?
一个公司,不需要两个路线相同的一线。
毕竟资源就那么多……
“到了。”
正想着,方鸣之就道了一句。
沈双这才发现,她已经到了户外。
这是一片极其开阔的草坪。
背靠着梦幻的古堡式的别墅,周围点缀着一条条梦幻的灯带,在夜色里那小小的灯泡如同一颗颗星子。
长桌错落有致地摆着,铺了白色餐布的桌面上,陈列着各色饮品和甜点,香槟、葡萄酒、高脚杯,提拉米苏,草莓奶酪……
穿着白衬衫、戴着黑领结的侍者们端着餐盘来来去去。
客人们也不都是穿着严谨的正装的,有的穿得极其休闲,在随着DJ跟一帮年轻的朋友们跳踢踏舞,谈天说地。
整个空间热闹极了,花香夹杂着酒香扑面而来。
“喏,Steven!”
杠精指了指西面。
沈双看去,首先看到了一座香槟塔,塔旁是个随意搭建的T台,而T台旁,站了个年轻帅气的DJ,他正低着头,有双手有节律地在电子琴上跳动,纤长手指在黑白琴键上如跳动的精灵,热烈的音浪振聋发聩地袭来——
沈双只觉得,连这夜晚都像被这音乐给掀沸腾了一样。
“Steven!”
不知有谁喊了声。
沈双发现,刚才还沉浸在音乐中的Steven抬了头。他碎发耷拉在眼皮上,半遮住了那双单眼皮,抬起的眼里全是桀骜。
但下一秒,那眼睛就微微弯起,像装点了阳光:
“季远!”
他举手,朝她这儿喊。
沈双下意识转过头去,却见在莹莹灯带尽头,季远正绕过青苍色草坪,挟着背后浓浓的喧嚣的夜,缓缓而来。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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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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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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