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最近一次和你发生关系的人,你……爱她吗?
长桌前静悄悄。
风悄悄将桌面上的一张牌九吹了下去,海浪一波波地拍打着游艇底,steven自弹自唱着不伦不类的粤语歌……
季远一抬头,英俊的眉眼完全暴露在灯影里:
“恩……”
他微微蹙起的眉都让人心动,“其实我不太懂,”他顿了顿,“大家对爱的定义是什么。”
他摊手。
没人搭话。
这帮人都爱玩,平时胡天黑地的,在床上更是将那爱字当廉价的大头菜送,上一秒可以对这个妹妹说爱,下一秒就可以对那个妹妹说情,但猛然间要当着大家伙的面说清楚爱是个什么,就有些扭捏起来。
爱,爱是什么呢。
但肯定不是现在这样。
长桌这边静悄悄的。
远处不知道谁说了件可乐的事,有人大声笑了起来。
沈双开口了。
“爱的话……”她声音像浸在回忆里,很轻,“是看到好看的东西就会想请他一起看,吃到好吃的东西,就会想也带他来尝一尝,去不同的城市,会想他是不是来过,听到好玩的事也想讲给他听……逛街时会想到他,吃饭时会想到他,你以为你忘了,可一回头,又想起了他……”
“他就扎根在你的生命里,你一回头,发现,啊,全是他。”
她语声很淡,仿佛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所有人都不禁陷入了寂静。
眼前的红裙女孩,她像从光彩炫目的电视上下来,背靠白漆长椅,姿态好看,脸上带笑,可不知为什么,竟让人觉得忧伤,很想上去抱一抱她,告诉她,一切没什么大不了。
翟墨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他忍不住酸溜溜地想,两只一定曾经很爱她口中的那个男人。
倒是方鸣之,他眯起眼看了会沈双,过了会,才似想起什么,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
“老咯,不懂你们年轻人的情情爱爱咯。”
翟墨“呸”了他一声:“你以前不也对那姓兰的这样?一天没见,就黏糊得要命,都快成橡皮糖了。”
方鸣之也不跟这小傻·逼计较。
毕竟,他连身边女人到底喜欢谁都看不出来,只将酒杯朝季远举了举:
“远子,你说,是不是,咱们都老了?”
季远一笑:
“方哥,我可不老。”
“是是是,你年轻。”
方鸣之悻悻地喝了杯酒。
那边胖子拍拍手:
“远了,扯远了啊。说一千道一万,远哥,你问题还没回答呢。”
季远笑,手指把玩着酒杯。
“如果按照沈小姐的定义来说的话,”他看了沈双一眼,“那恐怕是不爱的。”
沈双发现,自己并不怎么难过。
胸腔里那颗心脏该怎么跳还怎么跳,既没有增速一点,也没有缓速一点。
她还借着酒杯照了下镜子。
很好,嘴角翘起的弧度也很完美,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
不够热情,但也不生疏。
和之前一点区别都没有。
沈双垂下眼睛。
方鸣之在对面看着,女孩的睫毛低低垂了下来,在眼睑下留下一片密密的影子,光落到她光洁的皮肤上,竟给旁观者一种脆弱的错觉。突然间,他想起自己所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书里面的一个词:
一触即失。
琉璃易碎。
彩云难追。
方鸣之胸腔里那颗怜香惜玉的心突然起了来,“哈哈”打了个圆场,心里骂“季远这狗东西吃干抹净不干人事”,嘴上道:“轮到我回答了,是吧?”
“是,到你了,远哥!”
方鸣之一边心里骂一个“马大哈”,一个“傻姑娘”,笑着道:
“不爱。”
“你爷爷我啊是夜夜做新郎,快活得不得了,爱这种东西……”
他用了个“嘁”字。
“滚你的蛋,你谁爷爷呢!”
翟墨骂道。
“谁应就是谁爷爷。”方鸣之头都不带抬的,还看向季远,“远子,你说,是不是?”
季远也笑:
“是。”
把翟墨给气的。
唯有小丁香不服气地道:
“就算不像沈姐姐说的那种,喜欢总是有的吧?”
到底年轻,即使迷陷在季远的魅力里,也还是忍不住反驳。
“喜欢?”方鸣之笑,“等你谈过几次恋爱,就会知道,这世道啊,连喜欢也是种奢侈。”
小丁香才不看这个一看就走肾不走心的渣男,甚至打定主意回去要说服闺蜜远离此人,她转向季远:“季总谈过那么多次恋爱,难道连初恋也不喜欢吗?”
初恋,多么美的一个词。
它代表着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情牵。
它往往与青春有关,与纯粹和热血有关。
小丁香不信,季远是那样心硬的一个人。
季远看着她笑,漂亮的眼睛弯成一个弯弯的弧度:
“陈小姐,这个问题,等你抽中我再回答,如何?”
男人的笑是那样让人心折,当那双眼睛凝视着你时,仿佛你就是他整个世界。
小丁香一下就忘了自己之前的问话。
方鸣之在旁边叹气。
突然间,他想起一件事。
“啊,远子,我想起来了,你初恋……啊,对,江城,墨水那时候说过,你初恋是在江城,一个胖妞,对不对?”
“胖妞?”杠精还没听说过这一茬,“不会吧?有多胖?”
翟墨也笑,他双手张开,比了老大一个圈:
\这么……胖。”
“这么胖?”杠精不信,“不可能吧?”
那都两个人大了。
翟墨看他不信,找翟伊求证:
“啊,伊伊,你还记不记得?是不是特别胖?远哥那时候比现在瘦,还高,整一玉树临风校草,那姑娘站他旁边跟个球似的,特不搭。”
翟伊瞪他一眼:“哥,虽然我也不喜欢她,但你要不要这么夸张?……哪有你说那么胖。”
“远哥,你来说。”
翟墨朝季远努努下巴。
沈双只觉得,这一刻的翟墨又不可爱了。
那么可恨。
她看向季远,只觉得自己又像被拉回那个燥动的夏季,风拂到脸上是热的,是辣的。
心一点点牵了起来。
像浸在时光聚合成的水里,酸的,甜的,热的,冷的……
季远低头,睫毛长长地耷拉下来,过了会抬头,睫毛下那双眼睛透着无辜。
他说:
“我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了。
他说。
耳边的声音变得像恼人的苍蝇。
嗡嗡嗡,嗡嗡嗡。
“……怎么会不记得?远哥,我记得那是你第一次谈恋爱吧?初恋!怎么会不记得?!”
“说吧,你是不是无聊逗人家玩的?你季远,季大公子,多骄傲的人!从小是不好看的东西不看,不好吃的东西不吃,车要最好,人要最好,连衣服都要配好色才出门的人,会看上一个胖姑娘?那恐怕是连看一眼都嫌埋汰……”
连看一眼都埋汰……
看一眼都埋汰……
所以,才从来不记得,是吗。
沈双的指甲一下刺进肉里。
旁边有人“啊”了声,她转过头,发现小丁香正惊讶地指着她。
“怎么了?”
她愣愣地问。
“沈姐姐,你的手……”
沈双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新做的美甲断了,断口已经刺进了肉里。
难怪。
钻心的痛。
她笑笑:
“没事。”
而后拿起手包,若无其事地起身:“我去趟卫生间。”
小丁香给她让出个位置。
沈双要出去,还要再经过翟伊,翟伊坐在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沈双朝她露出个笑:“劳驾,我去趟卫生间。”
翟伊这才动了动,让出个位置出来。
沈双拿着手包扬长而去。
游艇的卫生间就在左手转角,有个酒鬼堵门,沈双靠着墙,只觉得自己需要借助墙,才能站得起来。
过了会,酒鬼走了。
她拉门进去,锁住。
打开水龙头,水“哗啦啦”地响。
沈双抬头。
镜子里照出一个面无人色的女人,两颊上的腮红像是强行涂抹上去的,反倒更显得和鬼一样。
沈双伸手,去包里取口红。
谁知手一抖,竟将化妆包推到地上。
口红、粉饼、腮红哗啦啦滚落一地。
沈双蹲下身去,想将东西捡起来。
口红、刷子,才碰到粉饼,竟一下崩溃了。
粉饼四分五裂地躺在那,和那个红帽子大鬼一样,对她露出嘲讽的笑。她拿到的,永远是坏牌。
沈双蹲在地上,呜呜咽咽哭了起来。
时隔七年。
时隔七年……
果然是假的。
月亮西移,照出地上一个蜷缩的影子。
那影子呜呜咽咽,混在阵阵的海浪声里,让人不禁鼻涩。
……
不知过了多久。
沈双才撑着双腿站了起来。
她将地上的东西一一捡起,放回化妆包。
指甲的断口处,伤口狰狞地露着。
她面无表情地看了会,直接将手指放在水龙头下冲,直到那伤口冲得泛白,才对着镜子重新补妆。
粉饼将眼泪的痕迹全部抹去,睫毛膏,口红,腮红,最后,她照了照镜子,确保镜中的人除了眼睛有点肿,其他什么都看不出来,才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站着一个人。
那人身量高挑,手插兜,半边侧影隐在走廊的暗影里。
不过,沈双一眼就认出了来人。M.bIqùlu.ΝěT
季远。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停住了。
季远像是听到动静,转了过来。
随着他的动作,暗影如流水般从他身上褪去,露出那张英俊的几乎灼人脸庞。
他看着她,视线落到她的脸颊:
“哭了?”
那语调迷人,带着特有的漫不经心。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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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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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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