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这个人多可恶啊。
沈双想。
做了那许多事,却还能若无其事地在她面前问她“哭了”。
沈双这时一点都不想看到这张脸,即使这张脸英俊到仿佛能让人原谅他所做的一切事——
她面无表情地拎起包,想要绕过季远,却被拽住了。
“怎么了?”
季远问。
沈双抬头,看着那张毫无所觉的脸庞:
“放开。”
季远没放。
他非但没放,还用手抚了抚她的手,落到她伤口上的眼神柔软了一丝:
“疼吗?”
他问。
沈双最恨的,便是他这样。
既是无情,却又总做这有情的事,恨他明明无心,却偏偏摆出缱绻情深——她看着男人耷拉下来的长长睫毛,心想,等那睫毛轻轻掀起,必是一双让人惊艳的眼睛,无情又凉薄。
可她更恨的,却是沈又又。
她傻乎乎地捧着一颗真心,却成了人茶余饭后地笑话。
沈双将手从季远那抽了出来,十指连心,断裂的甲片被扯到,带起一片疼痛,可她却似毫无所觉般,拎着包,重新绕过季远。
季远没再动。
他站在原地,那双桃花眸弯弯,看着女人袅娜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口,就抽出一根烟点上,吸了口,转向窗外。
窗外一轮明月,海天相接处,大雾开始弥漫。
****
沈双出了走廊,上了甲板。
一出甲板,翟墨就发现了她:
“两只,来啦?”
“恩,来了。”
沈双打了声招呼,眉眼弯弯的脸上,已经被完美的妆容覆盖,一点别的痕迹都没有了。
而显然,马大哈的翟墨没有发现异常,指着长桌那边起哄的人控诉:
“你说说这帮畜生有没有人性,他们居然叫我跳海?!跳海哎!”
“所以,你们在玩……大冒险?”
沈双瞥了眼,一下就猜了出来。
“对啊,大冒险,你说是不是不好——”
“——好啊。”
沈双打断翟墨,笑了。
翟墨愣了愣,其他人立马也笑:
“喂,墨水,你还有什么说头?你家两只都说好!跳!快跳!”
“跳!跳!跳!”
“跳!跳!跳!”
起哄的人总是不嫌多的。
沈双站在原地,看着翟墨微微笑。
翟墨看了她一眼,像被这笑刺激,跑到游艇边,脱掉鞋子腕表外套,张开手发疯似的喊:
“Youjump,Iump!”
说着,就跳了下去,颇有种舍生取义的壮烈意味。
“噗通”,海面传来一阵水声。
“艹!真跳了!”
这下,所有人都围了过去,去看跳海的英雄。
方鸣之在上面扯着脖子喊:
“墨水,你还好吗?!”
“还成!方哥,你要不要也下来?!”
翟墨钻出海面,抹了把脸。
“滚犊子!你方哥年纪大了,干不了这事!”方鸣之笑骂,对旁边守着的救生员,“拉他上来!”
翟墨不肯,在下面游了两圈,突然停下,手支着喇叭对上面“啊啊啊”地喊。
“哥,你发什么神经,快上来!”
翟伊也喊。
翟墨喊了一阵,突然朝沈双那边招手:
“两只!我爱你!”
“做我女朋友!”
两只,我爱你——
做我女朋友——
男人嘶吼的声音一圈圈地回荡在无遮无拦的海面,将远处的白鹭都给惊走了。
沈双站在舷边,看着那大胆示爱的男人,心想,如果翟墨知道,她就是他最看不起的胖姑娘,会怎么样?
场面一定很有趣。
这所谓的爱啊,只存在在嘴边,既没有忠诚,也缺乏诚意。
“两只,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见她不回答,下面又喊了一句。
沈双笑了下,在翟墨惊艳的眼神里,从舷边抽了支黄玫瑰——很奇怪,在那装饰船舷的一束又一束白玫瑰粉玫瑰里,恰好夹了那么一支黄玫瑰——
她将黄玫瑰丢了下去。
周围人一阵“哦——”,而后拍手:“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筆趣閣
沈双却这起哄中往后退,在即将退出人群时,才发现季远不知什么时候上了来,正斜倚在人群之外的白色桅杆边,用那双漆漆的眼眸凝视她。
他的眼睛弧度天生有一点弯,不笑也似笑,此时,却一点笑模样都没有,这样一来就有近似审视的意味了。
在那一瞬间,沈双都感觉,自己仿佛被一瞬间看穿。
无所遁形。
换作从前,她大约会慌。
可此时,却只是不甘示弱地瞪回去,那双猫瞳在夜光下透着琉璃似的影子,脚步却没停,直至靠近。
两人眼神相碰。
季远勾了勾唇,带了丝嘲弄:
“黄玫瑰…拒绝?”
沈双朝对方笑笑,紧接着,就绷紧了脸,收回视线,和季远擦肩而过。
风拂过肩膀,带起一丝凉意。
沈双眯起眼,看着不远处在海面上飞翔的鸥鹭,心里忍不住对比起傻乐的翟墨,以及甲板上还在状况外的人群。
有多少人知道,黄玫瑰的花语除了代表友情外,还表示拒绝呢。
可偏偏季远知道。
他偏偏知道。
得送出过多少次花,才能对各种花语如数家珍呢。
沈双径直下了游艇,回了别墅,找来里面的工作人员,在安排的客房内睡了一觉。
醒来时,还是半夜。
天还未亮,喉咙口烧灼得像有火在冒,大约是睡前多喝了点酒,现在渴得厉害。
沈双在房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水,干脆披上一件晨衣出门。
行李还摊在门口,昨晚太过疲倦,进了客房,只勉强洗漱一番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窗外月明星稀。
沈双在经过二楼转角时,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游艇上的灯已经熄了,从这看去,只能见大海一片寂静,再不见之前的喧嚣。
整个别墅也仿佛陷入沉眠,一点声音都没有。
沈双在别墅里绕了很久。
别墅很大,古罗马式的建筑风格,二楼到一楼是古典式的白色旋转楼梯,绕过楼梯,沈双又看见了那挂着的向日葵少年。她在那少年面前站定,少年乌黑的眼睛映着向日葵的影子,明亮得如同白昼的日光。
她站了一会,又离开画像,绕了好大一圈,最后才在一楼的东南角找到了厨房。
厨房就在餐厅东面,典型的现代西式风格,有巨大的白色流理台,台上放了一瓶倒去一半的红酒,骨瓷碟,碟上放了片吐司,刀叉散乱地放着,像是吃到一半人就离开了。
沈双拐了一眼,打开冰箱,掠过摆得满满的酒水饮料,在最角落找到了瓶矿泉水,拧开瓶盖喝了一口。
带了点凉意的水下喉,似乎将梦魇与喉咙的焦灼压了一压,沈双喝了几口就拎着瓶子往外走,在即将看到那幅向日葵与少年时,脚步一转,去了旁边的走廊。
夜晚的临海别墅,大得像是在走迷宫。
不过沈双发现,这套别墅的设计师很细心地在每一处都点上了灯,蓝色的小鲸鱼,在黑暗里一闪闪,充满了童趣,像一个亟待人探索的乐园,这让她想起季远的那个密室。
兴许是有这些鲸鱼灯陪伴,沈双并没有走得不耐烦,相反,她的心渐渐静了下来。
刚才的梦魇也好像渐渐被驱散了似的,连同游艇上的那些嘲弄,季远的眼神……也好像开始隔了一层。
有什么呢。
早就有所预料不是吗。
她当艺人时,比这难听的听得更多。
在又转过一个弯时,沈双突然听到了细碎的一阵声音,像…水声?
沈双走了过去,而后,一片巨大的落地窗猛进入眼帘。
落地窗是透明的,能看到里面联排洒下的灯光,灯光柔和地照耀在一片粼粼的蔚蓝水面,那是……
室内泳池?
泳池极大,两边设有躺椅、茶几,其中一只上放了一个高脚杯,高脚杯内的红酒喝了一半。
沈双想起刚才的厨房。
所以,刚才在厨房待过的人,现在泳池里游泳?
对方在蓝色泳池里起起伏伏,像一条灵活而矫健的鱼,说鱼也不对,更像豹,身材极好,窄腰长腿,肌肉线条在溅起的水花里若隐若现。
沈双正想走,却见那泳池里的人猛然冒头,他抹了把脸,敏锐地朝外看来:
“谁?”
而后,她就看到了一张湿漉漉的、却也英俊非凡的脸,淌水的胸膛,性感莫名。
季远眯起眼:“沈双?”
沈双脑中却又浮起他那个无奈的笑:“我不记得了。”
她一言不发地退了出去,越走越快,等回到客房时,发现竟然已经三点了。
她重新趴到床上,这回,却无论如何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属羊,直到晨光熹微,才沉沉睡了过去。
再睁开眼睛时,外面的阳光已经爬到头顶,昨晚拉开的窗帘没合上,阳光大把大把地泄进来,蔚蓝海面、白色游艇、海鸥、沙滩,以及沙滩上的遮阳伞,和奔跑嬉戏的人群。
沈双这下知道,为什么有钱人都喜欢在海边买别墅了。
因为,他将拥有阳光,沙滩和大海。
在这之下,一切的个人感受都变得渺小。
沈双伸了个懒腰起床,借着旁边的高凳将筋骨全部拉开,又打开手机,借着音乐,去阳台跳舞。
跳到中途,远在魔都的编舞老师突然发来视频连线。
她接通:“Lili老师?”
“双儿,你这什么打扮?”
沈双看看自己,没什么不妥,练功服而已:“怎么了?”
“瞧你这气喘吁吁的样,不会旁边有……”Lili老师人年轻,和沈双平时关系不错,开了几句玩笑后才谈起了正事,“我昨晚突然又来了灵感,咱们把那支《beeming》的动作再改一改……”
临时改动作在编舞里太正常不过,沈双并没有不耐,反而和Lili将整支舞的动作又过了一遍,Lili心满意足地挂断视频,沈双则进去洗澡。
洗完澡头发还没擦干,赵哥又打电话过来。
他先是例行公事般问了一通“外面好不好”之类的话题,才道:“演唱会时间正式定下来了,就在十二月,第一场是十二号,就在魔都体育馆,你们几个加紧练……哦对了,五天后你要飞一趟巴黎和纽约,LV那边开春广告和杂志内扉都已经定好了……”
沈双应声:
“知道了。”
“啊,对了,”赵奇闾挂断前,才想起一事,“钟老师同意,让你将他的两首歌当演唱会的ending曲……”
“真的?”
沈双喜出望外地问。
这才是惊喜。
她以为前回去录歌时她提的要求黄了,毕竟钟老师脸那么臭,没想到——
竟然同意了?
“当然是真的。”
赵奇闾也高兴,那天面试的录影带他后来找人看过,没想到双儿能把两首歌唱那么好,简直是超常发挥——
比她出道的第一首歌还要好。
他现在是信了,人和歌也有气场。
那两首歌简直就是为他们双儿量身定做的。
“行了,我还有事,”怕沈双太乐不思蜀,赵奇闾道,“早点回来,感情嘛,差不多就行了,啊?”
“知道了知道了。”
沈双有点不耐烦,赵奇闾挂断电话,她就去吹头发,洗漱,在对着镜子选衣服时犯难了。
她该……
穿什么呢?
如果是昨天,她大概会选那件纯白棉织长裙,大大的裙摆及踝,被海边的风一吹,飘飘欲仙。
可今天……
最后,她的手指落到了一条绿色深V短裙,裙摆就在臀下去一点,有小碎花点缀,再配清凉一点的编织凉鞋,戴一顶大草帽。
衣服艳丽,妆容就不能太艳了,以免过于轻浮。
眼妆和腮红都极淡,只是突出了唇妆,深一度的玫红,站镜子前,整个人简直白到发光。
沈双满意了,这条裙子即使下水也没问题,不过考虑到现在要去餐厅吃饭,她还是找了件米色长针织披上,而后,带上手机出了门。
昨晚走过一遍,再找餐厅时,就熟门熟路了。
白天看别墅,和晚上看别墅完全不一样。
夜晚的别墅是爱丽丝的童话,白天,则是巴洛克派的豪华。
沈双看着白色墙壁上的浮雕时,心里却浮起一件趣事。
据说当年某国第一王储的儿子因执意要娶某个娱乐圈明星,就干脆宣布从皇室独立,带着老婆住进了有名的温X城堡,两人挥霍了两年后,竟然连城堡的维护费和仆人的账单都付不起了——
最后,还是灰溜溜地回去求了他老爹,由老爹支付了那大笔账单。
所以,这个别墅每年要支付多少维护费呢?
季远这些年……是去打劫了吗?
沈双看着比自己公寓还大出三倍的餐厅,以及餐桌上的水晶烛台,忍不住想。
很巧,餐桌前坐了不少人,大部分还都是认识的,翟墨、翟伊、方鸣之、小丁香等人,也有些陌生面孔。
沈双看了一眼,季远没在。
翟墨一看见她,立马举起手:
“两只,坐这儿!”
他热情地挥着手,还豁出了一口大白牙,问她:“昨晚睡得好吗?”
沈双看他一眼,勾勾唇:
“托福,还不错。”
在翟伊不大高兴的眼神里,施施然坐了过去。
位置正对着餐厅后面的落地窗,窗户正开着,白色的纱幔拢到两边,能看见一个小花园,花园里是怒放的白色玫瑰,而隐隐绰绰里,似乎有一个人,他躺在路边的长椅,脸上盖着一顶草帽,隐约能看见浅蓝色的衣摆在飘。
很潇洒写意的模样。
翟墨顺着她视线看过去,“哦”了声:
“别管他,那我远哥。昨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半夜地发神经跑去游泳,现在估计在补眠呢。”
“你才发神经!”翟伊可不许他哥说季远的坏话,“再说,远哥一向有晨泳的习惯。”
“晨泳?你看看那是晨泳?李叔说,远哥两点多就去池子里泡着了,四点才出来。”
“就是晨泳……”
兄妹俩开始拌嘴,等看到侍者端着托盘过来,才结束。
这时,长桌上的人陆陆续续地打招呼,大概是昨晚玩得太high,个个都有点颓。
不过沈双留意到,在场的姑娘们都是精心打扮过了的。
翟伊的妆略浓,口红是正宫红,小丁香却要偏淡一点,两颊的的腮红粉扑扑扑,一个御姐范,一个邻家小妹,很是养眼。
她在看别人,别人却在看她。
尤其是翟伊,简直要把碗里的蓝莓戳烂了,亏她出门前还特意撸了个全妆,好让自己看起来气势十足,没成想,一到沈双面前,就像充样的锦鸡,完全被比下去了。
这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可恶的人。
皮肤那么白,眼睛那么大,睫毛她坐对面都能看得那么清楚,连嘴唇上的紫红都看上去比她的正宫红要高贵艳丽。
长针织配短连衣裙,露出的腿又直又细又白——
她就看着她哥那眼珠都不转了。
最关键的是,胸还比她大!
翟伊气得吃不下了,一推碗:“我不吃了。”
说着,人就蹬蹬蹬出了餐厅,翟墨嘁地笑了声:“别管她,一天天惯的,这臭脾气。”他拐过来,问沈双:“双儿,一会要不要去冲浪?”
“冲浪?”沈双问,“是用冲浪板的那种冲浪吗?”
“啊,是。”翟墨点头,“可好玩了。”
“我不会。”
沈双摆摆手。
“不会我可以教你啊。”
翟墨当然有那么点男人的心思,冲浪这种运动,避免不了磕磕碰碰的肢体碰撞,说不得气氛到了,两只就能答应他了呢?
“那……我能去吗?”沈双还没回答,对面的小丁香就举起手,一双小鹿眼眨啊眨,“我也没玩过。”
“你?行啊。”翟墨爽快道,“一会在沙滩集合,有冲浪板吗?没冲浪板也没关系,附近有商店,买上一块就行……方哥,你去不去?”
方鸣之笑了声:
“去啊,我早跟远子约好了,巧了,说曹操曹操到!”
他打了个响指,朝着推开门进来的人道:“远子,一会季水湾冲浪啊,别忘了。”
沈双这才发现,餐厅连接小花园的落地窗有一扇是活动的,外面的人进来,就带进一阵清新的风。
大约是刚睡醒,脸上就带了点惺忪,身上穿的极休闲,淡蓝色的衬衫和窗外的大海一个色调,浅色长裤,人字拖,整个人就有种随意的疏懒。他拖着懒洋洋的步子,自然地拉开沈双那一边的椅子,坐下时才“哦”了一声。
侍者端来托盘,他自在地拿起刀叉,吃了起来。
那边翟墨却眼珠儿一转:“远哥,你来的正好,一事不烦二主,我一会要教两只冲浪,呶,你带来的小姑娘,你自己带啊。”
小丁香的眼睛立马就亮了。
她手不自觉地揪在一块,看向对面那张即使在晨光里也依然英俊得无可挑剔的男人,心忍不住提上去了一点。
他……会答应吧?
沈双也支着下颔看向季远,两人的眼神在水晶烛台微微的光里相交。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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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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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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