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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灯落在台上男人微微弯着的眼睛里。
他看起来那样翩翩,那样明亮,像天生适合在镁光灯里,那样的人……
有人张嘴,“哇哦”了一声。
沈双眯起眼,看着台上的季远,他还在笑,不大在意似的,在底下的嘘声里转身,将话筒递给歌手,而后下了舞台。
灯带在他黑色的衣角留下靡丽的一点。
沈双就看着那一点放大,直到他走到面前——
或者说,众人的面前。
周围都是寂静无声的,自他说那话以后,所有人都像被按下了停止键,连向来话多的方鸣之都闭上了他那张善于调侃的嘴。
空间像静了一瞬,突然,季远笑了一下,那笑像点燃这幽暗的空间。
“啊,你们都信了?”
他道。
这一声打破了寂静。
“靠!”翟墨猛地跳起:“远哥,你骗我们!”
季远做了个非常西式的“嗯哼”:
“Sowhat”
翟墨气得跑过来,季远没动,任他扑个正着,胖子突然也吼了声:“兄弟们,他·妈灌他!”
说着,一堆人都扑过来:“灌他!灌他!”
只有沈双没动。
她坐在原地,看着被众人簇拥着的男人。
他脸上的笑无比灿烂,好像不曾被阴霾笼罩,翟墨去缛他头发,他也不见恼,只是躲,可也躲不开那么多只手,转过头来时脸上还带着笑,目光与她相触,却是一愣,那笑在脸上消失了那么瞬,又迅速浮上来。
他又转过头去,笑:“我喝,别闹了,行不行?”
“行行行!你喝!调酒师,来!”
调酒师甩了个花式,轻轻一推,装满伏特加的小酒杯直接倾倒,整整两排,烈性伏特加和青啤混合成一种容易醉人的鸡尾酒。
沈双却盯着酒杯内那气泡升起的地方,耳边却回荡起季远刚才在T台上的话:
“…我小时候也闹离家出走,不过,走了三天后回来,只有家里的狗发现我不见了。”
“…我小时候也闹离家出走,不过,只有家里的狗发现我不见了。”
“…不过,只有家里的狗发现我不见了。”
是假的吗?
可为什么…她总觉得有点悲伤呢?
沈双抬头,季远站在矮桌前,执起酒杯一杯一杯地喝,旁边人在数数:“……五,六,七……”
“十五,十六,十七……”
“快了快了!”
“……二十,二十一,二十二!”
季远重重地将酒杯往桌上一顿:“行了吧?”
他看起来似乎和之前有些不一样,头发微微有些乱,本就白的一张脸此时更是白得出奇,这样就衬得一双眼珠越发黑,和一般的酒鬼不同,他喝了酒,那股懒散的气反倒收了,有股清凌拔俊感。
“远哥,牛逼啊!”
“醉没醉,醉没醉?”翟墨伸出两根手指在季远面前晃了晃,“远哥,这是几?”
“2。白痴。”
季远白了他一眼,拨开他,视线转了一圈,落到沈双身上,她几乎以为他会坐过来,最后却是分毫不差地坐到之前的位置。
“看来是没醉。”
翟墨道。
“哪那么容易醉?”方鸣之不以为然道,“做生意的,哪个不会喝?当是你开pub过家家呢。”
“哎,说话就说话,扯我做什么?”
翟墨不服。
小丁香看看季远:“季总,你要喝点解酒的——”
“——下一轮,”季远松松领口,拿过啤酒瓶,看向众人,“我可转了啊?”
他是双眼皮,笑起来时眼尾微微上挑,像天生含情,一时看得场上几位姑娘心脏都怦怦乱跳起来。
“转!”
翟伊道。
沈双能感觉,季远看了她一眼,才轻轻拨了拨瓶子。
真的是拨了拨。
瓶子被拨了个小小的倾斜角度——
沈双心提起来:不要是她。
也许是老天爷这回终于听到了她的祈祷,瓶子指向了翟伊。
“伊伊,抱歉。”
季远笑,只是这笑也不怎么诚意。
“翟伊!翟伊!翟伊!”
其他人拍手道。
翟伊深吸了口气,在翟墨幸灾乐祸的笑声里站起来:“我去就我去!”
她双手握拳,像是在给自己鼓劲,过了会才往外走。
不过沈双注意到,她的目光似乎在某处顿了顿,才上了T台,转过来面对众人。
凭良心说,翟伊很好看。
鹅蛋脸,双眼皮,此时依然是一身白,上衣带着宫廷风的泡泡袖,半裙底色也是白,却在尾端巧妙地绣上一朵朵花,远处看不清,只能看到风一吹,那花随之摆动,能看见隐约的浮光般的金色。
歌手将话筒给了她。
翟伊接过,握在手里,她又深吸了口气,这时刻,她两颊呈现出一点酡红:“我小时候……”
“又是小时候啊。”
底下喊。
美女的出现,总是会让那些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躁动,他们嚷:“换一个,换一个!”
翟伊没理他们,她抿抿嘴,视线直直地盯着台下的一个地方,手更加握紧了话筒。
沈双直觉有点不同寻常。
这种属于女人之间的直觉,让她盯紧了翟伊。
翟伊开口,声音带了丝紧绷:
“我从小起就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多很多年,但我不敢说。”
“就这?”
底下一阵嘘声。
这时,T台上却又上来两人。
他们一人一边抬着样东西往上去,那东西用布蒙着,谁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只隐约看出个四方轮廓——那东西被放到了翟伊旁边。
翟伊绕着它走了一圈。
底下人静了下来。
沈双隐约有了预感。
只见翟伊手轻轻抚着那东西,过了会,突然伸手一揭,那蒙着的布被拉了下来。
露出一副画。
明亮的底色,金色的向日葵,以及向日葵中绽放笑容的少年,与台上眼里带着深切挚爱的女孩的金色裙边,形成了一副和·谐而明媚的底色。ET
翟伊轻轻地抚过画中少年的脸庞,过了会,转过身来,说起了一件不相干的事:
“我哥哥挺混蛋的,其实。”她笑,“就是那个小时候闹离家出走闹得大家都知道的那个,他小时候特爱欺负我,但我还是爱粘着他,为什么?因为只有跟着他,我才能看到我喜欢的人,不,不能说喜欢,应该说爱。”
“很奇怪吧?一个小女孩说爱,八岁起就开始的爱。”她的声音因陷入回忆而变得温软,“他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耀眼的人,耀眼到即使在最蒙昧的夜空,最拥挤的人群,你依然可以一眼看到他。就像这向日葵…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在一大片向日葵里。”
“…当时我哥哥往我身上丢了条毛毛虫,我哭得稀里哗啦,这时,他出现了,他帮我把毛毛虫抓走了。”“所以,后来我看大话西游,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踏着气色云彩来娶我,我就想——”
翟伊轻轻道,“我已经遇到了。”
美丽的女孩。
美丽的故事。
用长久岁月浇筑的守候。
即使不那么对题,依然感动了台下的观众。
他们鼓掌:
“告白!告白!告白!”
沈双看着台上的翟伊,又看向对面的季远,他究竟给多少人…做过盖世英雄?
当年,她也是这么想的吧?
他第一次出现在KTV的时候,在那阴暗的走廊被他拉着奔跑的时候,甚至在她离家出走、在那喧嚣的三岔路口的时候……
他真的像一个踩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啊。
每一个女孩爱做梦。
而遇到这样的人,真不知幸,还是不幸。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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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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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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