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生就来就是冷漠无情的。
曾经的厉明衍也只是个与其他同龄人并无二致的孩子,含着金汤匙出声,从小锦衣玉食,受尽万千宠爱。
“阿衍,你以后也会像你哥哥那样优秀。”
他的父亲这么对他说,他也对此深信不疑。
可在他八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父亲其实在外面养了个女人,生了个没比他小多少的私生子,甚至一度动了离婚的念头。
当在这一切都被捅破时,接受不了的母亲当着所有人的面跳楼身亡,尸体摔得支离破碎,血肉模糊。
当时还是个男孩的厉明衍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仅仅是上学忘了拿东西返回了一下家里,就发生了这种事。
他拼命的尖叫,跟疯了一样,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他的父亲冲上前一把捂住他的眼睛,却被他掰着手重重咬了一口。
细小牙齿嵌进粗糙的肌肤里,用力极大,带着丝仇恨的意味儿。
后来那具不成人样的尸体在入殓师的手里重新被缝合起来,送进火葬场烧成了一小捧骨灰,遂他母亲生前的意愿埋在了异国他乡。
在葬礼上,厉明衍牵着哥哥的手,冷冷的看着站在人群最前面的父亲手上包着的纱布。
他笑道:“妈妈说过,这都是爸爸的错。”
厉明航没听清,偏了下脑袋,却只看到弟弟冷漠的不像八岁小孩的目光,空洞的令人胆寒。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厉国宏忍受不了自己的小儿子老是用这种眼神望着自己,以及时不时突然发疯的行为,他说这孩子变了,遗传了他母亲的精神病。
于是厉明衍被送出了国。
他在国外上了小学、初中、高中,甚至连大学都是考的国外的名校,选择了那所大学的王牌专业,以极其优异的成绩毕了业。
长大后的厉明衍性子已经与儿时截然不同,他继承了他母亲的容貌,英俊风流、温文尔雅,可却比谁都冷漠。
他明白权利和金钱的重要性,在大学毕业后接过了厉明航手里的担子,管理所有利润庞大却见不得光的灰色产业。
起初没人看好他。
不论是厉国宏还是厉明航的手下,都觉得他只是个住在象牙塔里的贵公子,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被家人保护的很好,能懂些什么?
厉明航把权利放给他是做了个十分愚蠢的决定,说不定很快就会后悔,再拿回来。
可没过多久,这种想法就变了。
事实证明,厉明衍是个很好的管理者,他仅仅用了三个月就把那些看不起他的刺头儿治的服服帖帖。
那段时间死了很多人,很多厉明航处理不来的棘手事也全都解决了。
他们都说,厉明衍可能会代替他哥哥继承厉家,成为下一任家主,厉国宏也对这个小儿子刮目相看,亲自替他挑了门亲事。
对面是秦家的小姐,出生名门,如花似玉,是真正的上流社会大家闺秀。
厉国宏的意思很明显,只要厉明衍娶了秦璐芸,想要代替他哥未尝不可。
可厉明衍却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宣布自己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了,不仅领了结婚证,还举办了婚礼。
这一举动惊世骇俗。
厉国宏被气个半死,也知道小儿子是故意的,但他无可奈何。
厉明衍早就脱离了他的掌控,不是他三言两语就能拿捏住的。
……
厉明衍一向信奉自我,在完全掌权后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他起兴趣的了。
即便是那个为了吸引他注意而极力蹦跶扮丑的男妻。
可后来的某一天,他见到了那个叫童夏的青年——他哥哥的独子、他的大侄子带回来的漂亮孩子。
心底的欲念再度翻腾,那是一种无法克制的心动。
“哈……”
厉明衍看着面前乖巧懵懂的青年,手因为内心的兴奋而在微微发颤。
这是侄子的爱人。
对方也深爱着厉辰欢。
可那又怎样呢?
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
“厉叔叔……”
那孩子扬着漂亮的小脸,看起来
是那么的纯真善良。
“我给你一个忠告。”
厉明衍轻笑着,“厉辰欢不是良配,他在带你回来之前玩过不少男男女女,他迟早会因为别人抛弃你,更何况他父母不会接受你的。”
童夏的神色有些落寞,但仅仅只是一瞬:
“我不可能凭借别人的一面之词去否认我的爱人。”
男人缓缓眯眼:
“那就拭目以待吧。”
……
自那天过后,他每天都在思念着童夏,他吩咐手下调查对方的一切事情,有时候听到自家侄子和那人情侣之间的甜蜜小举动,心中还会泛起淡淡的苦味,像是打翻了醋坛子,酸涩的要命。
而他那个男妻也发现了端倪,开始做些小动作,他警告了两三次仍不见收敛。
那天晚上,他听说童夏进了医院,是被一辆失控的车子撞断了腿,他第一反应就是陈沅沅干的。
当他赶到医院时,童夏已经脱离了危险,仅仅只是骨折而已,并无大碍。
而陈沅沅不知为何已经坐在医院走廊的座椅上了,目光呆滞,四肢僵硬,胸膛毫无起伏,模样很是古怪。
他瞥了对方一眼,满心厌恶。
下一秒,自家侄子从外面冲了过来,一把揪住陈沅沅的衣领咆哮道:
“贱人!是你害了童夏对不对?他招你惹你了?你怎么老是和他过不去?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老子他妈剁了你!”
“啊?”
一道迷惑的声音响起,却仿佛惊雷炸响,厉明衍忍不住捏紧扶手,内心惊愕万分。
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剥离了他的躯体,一如卸下沉重的枷锁,让他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闭眼再睁眼,一切都不一样了。
“看什么看!都是你……”
厉辰欢还在咆哮,一副怒不可遏的模样,甚至伸手打了青年一巴掌。
厉明衍冷冷的看着这一切,甚至觉得有些可笑。
厉辰欢进了病房,厉明衍并没有立马起身跟上去,即便里面躺着的是他以前心心念念的童夏。
他偏头打量陈沅沅,对方正对着手机屏幕照来照去,一脸惊愕,仿佛第一次看到自己长什么样一般。
随后莫名其妙的抱头惨叫起来。
厉明衍轻挑了下眉尖儿,却与之对视了。
那一瞬间,他怔住了。
那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睛?与陈沅沅的乌蒙浑浊全然不同。
那是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犹如点漆,黑而明亮,透着一丝惊恐之色,像是误入歧途的小动物,仿佛下一秒就会汪出泪水来。
尤其是在对方把自己打量了个遍后,那惊恐就上升为了惊吓。
他不是陈沅沅。
此刻厉明衍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个。
那他不是陈沅沅,又会是谁呢?
男人觉得有趣,便开口问道:
“你在想什么?”
对方结结巴巴着:“没、没在想什么。”
果然不是陈沅沅。
随后就响起了低低的抽气声。
“疼吗?”
厉明衍又下意识问了一句。
一句软儒的“疼”,
很快就又改成了“不疼”,似乎很害怕他的样子。
这让男人忍不住想要逗逗他:“你好像变了。”
果然这话说完,青年很明显的就僵硬了一下,就连音调都是颤的:
“嗯啊?我怎么变了?”
男人笑意更深。
养着吧,就当是养只宠物了。
可这养着养着,心不知不觉就交了出去。
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童夏,对方还是一如既往的明艳动人,万众瞩目,可厉明衍却全然无感,反倒是家里那位笑一笑,喊一声“二爷”,都能让他高兴上许久。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偶尔间,他打开小青年的手机,却发现对方给自己的备注并不是想象中的亲昵称呼,反倒是从未料想过的一个词——“大反派”,再结合对方之前古怪的举动,厉明衍心里莫名腾升起一个很细思极恐的想法。
但无论如何,既然陈沅现在是属于自己的,那就永远也别想走。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他们结了婚。
新婚之夜,厉明衍搂着小青年,心里是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幸福的走下去,最终化为两捧黄土,埋葬在同一方小小的墓穴里。
生同衾、死同椁。
可这美好的愿望,却提前了几十年。
陈沅消失了,陈沅沅回来了,这是厉明衍从未料想过的结局。
在陈沅沅的疯癫大笑里,他仿佛又回到了儿时,看到母亲砸在自己面前,血花四溅,满眼猩红。
带给他无尽的绝望。
“可笑,真可笑——”
“呯!”
他终是开了枪,杀了陈沅沅,也杀了自己。
在倒地陷入黑暗前,他仿佛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轻声细语,告诉他没关系。
……
“所以……其实你是意识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书,而非真实世界咯?”
平静的午后,陈沅曲着腿坐在男人怀抱里,懒懒的晒着太阳。
“什么是真实?”
厉明衍搂着他,“对我来说,那个世界才是真实。”
“也是,不过现在两个世界都合并了,所以无所谓啦。”
陈沅轻蹬了下腿,黏黏糊糊的蹭了蹭爱人的胸膛。
按照二爷的说法,其实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他是完全没意识到不对劲的,就连这个世界的原住民都没意识到忽然多出了这么些人。
如果不是陈沅还记着穿书的事情,并且唤醒了男人的记忆,否则他还真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从小就生长在这个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