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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长乐学诗(上)

长乐不是不想学诗,而是并不觉得萧小七写诗有多厉害。

虽然她生于帝王之家,在权术方面相较于其他人而言过于早熟。

但是年龄始终还是太小了,又长在深宫,体悟不了《悯农》和《蚕妇》这种以最朴实语言,描绘出社会底层最深层凄凉的诗,反而认为这种诗辞藻并不优美,代入感也非常缺乏。

当然,最关键的,作为女孩儿,她要学的诗跟萧小七完全是格格不入的两种风格啊。

很显然,她并不觉得年纪轻轻的萧小七,会比陈尚宫教得更适合自己,而纯粹就是带着皇后任务而来的。

萧小七确实教不了一个小女孩儿怎么写出与其个性相符的诗。

不过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吧?

咱就照搬格律诗理论不就得了。

“小僧以为诗歌这个东西,可能需要天赋,但是不仅仅需要天赋。”

“除了自身需要一定的文学积累,社会阅历。好的诗歌形式,也是能写出好诗的必要条件。”

“比如南齐沈约提出四声八病,开启永明体之风,强调调配运用诗歌的音节,使之具有和谐流畅的音韵美,便是为天赋并非太出众之人可能写出好诗提供了可能性。”

长乐不自觉地瘪了瘪嘴。

这还要你说?

南齐永明年间至今已一百余年,永明体之风早已盛行,估计长乐的诗歌启蒙就是从永明体开始,其特性早已为人所熟知。

所以萧小七这个开场白基本等于废话。

萧小七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不先抑后扬,如何装逼?

“不过呢,八病之说,过于苛刻。诗人为了规避,生抠硬造,往往就会流于形式,为了作诗而作诗。”

“诗歌需要戴着镣铐跳舞,但是绝不能以镣铐锁死了全部才华。”

“比如乐府诗中的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说得不客气点,有几首永明体的诗在意境和才情上超越此诗了?”

“然而按八病之说,此诗却是犯了上尾之弊病了。”

“咦?”长乐眼睛一亮,发现萧小七说得好像有些道理,一下来了兴趣。

其实何止这一首,按永明体标准,汉乐府诗中不知多少经典名篇将无法出世。

小样儿,要唬住你一小姑娘,不跟玩儿似的?

萧小七心下得意,续道:“还有就是,永明体虽然定型句式,大幅缩减诗歌篇幅,使得创作变得相对容易。”

“却并没有完全摆脱刘宋时元嘉体的影响,还是略显冗长和诘屈聱牙,作诗门坎降低得实在有限。”

“小僧以为,有能力者,自可以长篇大论。似我这等缺乏天赋之人,还是以四句或八句,五言或七言为宜……”

接下来,萧小七便把律诗和绝句的基本格式大致说了下。

虽然格律诗其实还是挺难的,但是相对于永明体处处都堤防着触雷,实在是容易太多了。

长乐本来就有一定基础,萧小七只需稍一提点,她就一下明白了。

当然,光是理论,不仅枯燥,还很难摆脱纸上谈兵,眼高手低的嫌疑,萧小七自然就会举例。

于是在讲述完理论之后,便是结合实践来证明格律诗的优越性了。

“格律诗相对于永明体更自由,却又不失韵律的优美。”

“而且就算犯了格律的忌讳,比如拗句,同样可以补救。”

“比如早年小僧随师父自合州而来,途中曾宿一山寺,小僧偶有所得,特作了一首《夜宿山寺》。”

“其词如下: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此诗为绝句,但恐字属于拗,小僧舍不得该字,于是便以天字救之,吟起来还是颇为朗朗上口的。”

“再如小僧初入关中,见得茫茫平原,又写过一首《古原草赋》。”

“其词如下: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此为律诗,同样是因为舍不得,于是不字属于拗,小僧则以又字补之……”

慢慢地,长乐便收起了对萧小七的轻视,听得聚精会神,忘乎所以。

特别是在萧小七举例之时,实在是把她给惊艳到了。

首先不说这些首诗给了长乐极强的代入感。

最让她震撼之处在于,萧小七抄的诗,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几乎就等于是大白话。

她很难相信,怎么就能用如此浅显的语言,写出如此优美动听的诗。

这其实也是萧小七故意为之的。

他并不怀疑长乐的文学基础,但是小孩子嘛,还是大白话最接近其天性。

虽然长乐大概率没法写得出来这种千古名篇。

不过写诗嘛,就是玩儿。

玩儿高兴就好,何必让自己别扭?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萧小七在接下来的教授时,又进一步放开了。

“公主殿下,您可曾去过教坊?”

“啊?”沉浸在萧小七诗歌美篇中的长乐,没想到萧小七突然有此一问,先是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连忙点了点头,“有啊,本宫经常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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