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修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他决定请兰晓晓一行吃个饭。
一个月下来,虽然实体店仅仅卖出了一件产品,但网上直播的订单可从来没落空过。
每天都要美滋滋的数几遍银行卡上的数字,现在,已破3万了。
对于穷惯了的许修来说,早把自己列入高薪阶层,和小富翁的行列了。
请客当然得中午,戈蓝镇晚上不安全,何况宵禁,最好天黑之前她们一行就离开。
地点依然是止戈餐厅,加上芡芡,刚好一桌。
见芡芡也爬上来,而且独霸一座,还有模有样的拆开面前的碗筷餐具。
“它,它也上桌?”正元看傻眼了,惊奇的道。
汪汪汪!
芡芡没好气的冲和尚怒吼几声。“有些人,怕并不比狗狗高贵吧。”
见许修不高兴,兰晓晓冷冷的道。
“对,比如秃驴!”
冯岸对这个口无遮拦的和尚也不感冒,讥道。
“比如贼道!”和尚怒道。
秦越忙打着哈哈平息气氛,然后提起酒壶,为大家斟酒。
宁弘弘则不言不语,乖巧的摸了摸狗爪,很是喜爱。
秦越斟到芡芡的杯子时,道:“芡芡好酒量,呆会把那两个臭男人灌趴下。”
“本仙子,不与你们计较!”芡芡抓起胸前的小本本,写。
许修宠溺的摸摸狗头,笑笑,夹一块红烧排骨放在它面前的碗中。
“嗷呜――”
芡芡单爪握筷,熟练的夹起排骨,猛咬了一口。
于是,整个午餐的焦点,反而在芡芡身上去了。
不知从何时起,芡芡杜绝用爪子捧食物。
它开始自诩自己是仙兽,绝不与狗同流合污。
吃饭要用碗筷,喝酒要用杯盏,喝茶要慢慢的品。
高人风范十足。
许修见到兰晓晓,兴致很高,大家便都喝得有点多。
许修强撑着,芡芡则倒在他膝上,眯着眼欣赏他硬朗,却又泛着红晕的脸。
其他几人全是修行者,即便是宁弘弘和兰晓晓,也还撑得住。
三年没见面的兰晓晓,更是难得放纵一回。
也是喝得面上红霞飞,早没了那股冷意。
喜得兰福生看向许修的眼光,更亮得不像话了。
“我这闺女呐,这几年不但不和我喝酒,还从来没笑过。”
“果然是修娃厉害,我都怕她不食人间烟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