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聪在尽心尽力的录制《仙剑奇侠传》的配乐,姜戈自然不会忘记答应他的事情,跟他一起去B站国风盛典的人是秦诗玥,歌曲则是选定为《赤伶》。
节目是以直播的方式进行,之前有一次彩排,总的就耽搁一天。
不过,新歌是要练的,而一演奏一演唱的这种搭配,还需要默契,所以要花更多的时间练。
姜戈今天到剧组第一天,便找上秦诗玥说这事:“坐下聊。”
秦诗玥顺了顺裙子,在他旁边的凳子上坐下了。
姜戈饶了个弯子,先是问道:“这样的天气拍夏天和秋天的外景戏,身体吃得消吗?”
突如其来的关心,让秦诗玥受宠若惊。
而经历了成长与蜕变,她不再是那个爱幻想的小女孩了,何况姜戈已经有了女朋友,就只当作是老板对员工的关心。
于是乎,她满脸笑容的道:“没问题呀,就只是晚上会有些冷,但我们都贴了暖宝宝的。”
姜戈点点头,又问道:“最近是连着拍两个戏,有时间练歌吗?”
秦诗玥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些问题,不过仍是如实回答道:“有,您说过的,不管以后演艺事业有多成功或多失败,都不要放弃自己的老本行。”
姜戈欣慰一笑,能记得这些话,说明当时是认真听,且听进去了,旋即道:“B站在四月中旬有一个国风盛典,我准备了一首新歌,想让你去……”
秦诗玥听到这,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精光,抢话道:“我愿意。”
姜戈笑了笑,道:“你别急,等我把具体情况说完了。”
秦诗玥俏脸升起一抹红晕,赶忙道:“您说。”
姜戈解释道:“这首歌呢,是让你跟殿堂级国乐艺术家方聪一起合作的,如果你愿意,剧组这边我尽量帮你调整,腾出时间来去练习,但肯定是要两头跑的,你自己决定。”
实在不行,就把方聪接到横店这边来,等练好了,再回公司录制。
秦诗玥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我愿意,我可以的。”
其实拍戏并不是很累,因为姜戈的剧本太细致,把每一场戏都安排到位了,根本不需要去思考台词、走位、剧情上的问题,照着拍就行了,效率之高,没有哪部戏比得了。ъIqūιU
这是系统的功劳,优化成了最方便拍摄的剧本。
其实这还跟姜戈和莫岚的行事风格有关系,在影视剧的拍摄中,制片人的工作方式基本决定了剧组的工作方式,有的人是大事小事亲力亲为,有的人是求个清闲选择放权。
一般来说,导演和制片人之间会经历一个互相磨合、观察的阶段,如果出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会给实际拍摄造成困难。
比如说,一场喝酒戏,是要用真酒,还是用水代替,导演会觉得喝一点真酒才能演出那种有醉意的感觉,但制片人会认为喝酒误事,万一演员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这一来二去半天过去了,时间都耗费在了沟通成本上。
而姜戈的剧本省去了这些麻烦事,所以才会那么的效率,两三个月拍一部电影,三四个月拍一部电视剧。
扯远了,回到正事上。
秦诗玥既然同意了,姜戈便道:“一会我把歌发到你的微信上,你没事的时候可以练练,但记住,把保密工作做好。”
秦诗玥重重的点头道:“晓得。”
姜戈见场地布置好了,道:“你去忙吧。”
秦诗玥“嗯”的应了一声,站起身来,带着很好的心情去拍摄下一场戏了。
既有姜戈的新歌唱,又能跟大佬级人物同台合作,能不高兴吗?
秦诗玥回到场地,关妍思立刻凑上去,八卦的问道:“玥玥,姜董跟你说了什么好事,眼睛都快笑成一条缝了。”
“嗯……”秦诗玥狡黠一笑,朝她勾了勾手指,示意她靠近些,等她贴过来了,笑嘻嘻的道:“秘密。”
关妍思“啧啧啧”的道:“还是不是闺蜜?”
秦诗玥浅浅笑道:“没什么事,就是要去上个活动,唱首歌。”
关妍思眼睛一亮,小声问道:“新歌?”
秦诗玥压低声音道:“别往外说啊。”
关妍思拍了拍手,道:“终于可以换一首歌循环听了。”
她啊,是秦诗玥的歌迷。
不对。
准确的说,是姜戈的歌迷。
这时,徐晨易走了过来,问道:“你们在聊什么?”
“秘密。”
关妍思和秦诗玥异口同声的说道,转而互相看向对方,皆是笑了起来。
在秦诗玥归位后,剧组又运转起来。
“晨易,你一会要演的状态是,各种好奇、兴奋让自己对陌生环境和陌生人产生了十足的新鲜感。”
……
“诗玥,你尽量表现得单纯、天真、可爱一点。”
……
“各组准备。”
……
黄涛讲完戏,开始走位和彩排。
这场戏很简单,就是《仙剑奇侠传》第一集,李逍遥为救李大婶,中计上了仙灵岛,偷看赵灵儿沐浴,被认出是十年前的逍遥哥哥。
“第三十一场,第一镜,action!”
【赵灵儿被偷看,气愤不已,穿好衣服,用仙法吓得李逍遥趴在地上大喊:“仙子姐姐,饶命啊!”】
一号摄像机下的徐晨易,一脸的惊慌失措。
在地球上,许多人都觉得心目中的李逍遥除了胡歌无人可以代替,胡歌本人也曾说过,当时并不懂演戏是什么,只不过内心是保暖的,那个时候的眼神如今也演不出来了。
徐晨易在形象上还好,跟胡歌不一样的是,演技已经成熟了。
【赵灵儿并不打算放过他:“我姥姥说过,偷看女孩子洗澡的男人都是坏人,是淫贼,我这就打死你!”】
二号摄像机中的秦诗玥,语气带着些许的愤怒。
刘亦菲饰演的赵灵儿,刚出场的时候的娇俏让人眼前一亮,可以说灵儿这个角色是刘亦菲早期四部电视剧里面演技最好的一部,灵气满满,别说李逍遥会喜欢,连林月如都坦言,如果我是男的我也一定会喜欢你。
秦诗玥并不差,俏丽的脸庞,神清骨秀,端庄中带着可爱,要说唯一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年龄大了几岁。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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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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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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