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穿衣问题,那接下来需要迫切解决的就是在天黑前找到落脚的地方。
客栈太贵不在考虑范围,电视剧里演的山洞破庙什么的也不行,安全系数太低,而且容易生病。
经过一番考察,常乐相中了一个叫百步街的地方,地理位置有点像现代城市的老城区,房子比较破旧,设施相对落后,居住的人也相对落魄拮据。
千步街上恰好有一个小院在招租,屋子不大,加上堂屋和厨房才三间,有个约摸三十平的光秃秃的小院子。
这里的租金比周围的房子要便宜一些,一个月是两百文,一年整租的话是二两银子。
小院儿的主人是个老婆婆,她跟常乐说:“我年纪大了,要去投奔嫁到隔壁镇上的女儿,想着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干脆租出去,有人帮忙看着还能有个进项。你瞅瞅,如果觉得还行的话就把租契签了吧。”
常乐原本还想杀杀价,但瞧着老婆婆拄着拐杖行动都不利索,眼里却又充满即将和家人团聚的喜悦憧憬,便没忍心开口,心想:算了,二两就二两,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呢,自己四肢健全,就不信连房租都挣不出来!
比起现代,这里的租房程序明显简单得多,也没人觉得她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做不了主,找个公证人,签个一式两份的租契就算成了。
常乐当晚就住了进去,然后她就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床上没有被子,厨房里除了黑漆漆的灶头之外,连破碗都没有一个,更别说油灯和蜡烛之类的了。
冬日里昼短夜长,天色很快就暗了,外面又下起了雪。
常乐微叹一口气,也顾不上味儿重,把所有衣服都盖在身上,蜷缩着勉强过了一晚。
次日,天不亮她就被外头嘈杂的声音吵醒,穷人嘛,总是需要更勤劳才能维持紧巴巴的生活。
光秃秃的小院子里有一口水井,这样的天井水冰冷刺骨,摸一下跟针扎一样,用来洗脸简直不要太上头。等她龇牙咧嘴的洗完昨儿买的春衣和夏衣,手已经冻得不像自己的。
此时,天也亮了。
常乐把衣服晾在屋檐下,锁上大门,仍旧去了那家当铺,肉疼的花一百八十五文置办了九成新的一床褥子和两床被子。
接下来的几天,她混迹于百步街,或买或捡,终于让小院有了家的模样,过程中她还跟几个老婶子学会了生火和做饭。
不过最后一合计,当初封云初给的银子只剩下几百文,比对当前物价,换算成人民币的话大概就是六百多块。
在拾掇房子的这几天里她也尝试过找工作,可没人愿意雇她,理由归结起来就是:不缺人,身体不够壮,瘦不拉几的刻薄相不吉利等等。
她连妓院都去了,那满脸敷着白粉的老鸨说:“老娘我阅人无数,你那双眼睛一看就不是个安生的,可别带坏我楼里的姑娘,赶紧滚吧。”
常乐:......
她回家后特意打了盆水照照,多么灵动聪慧又好看的眼睛,怎么就不安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