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辉盛睁开双眼,眼前一片漆黑,这是哪里?
他起身想要坐起来,额头“梆”地一下撞到了什么东西上面。
“哎呦woc,疼死老子了。”
黑暗中他往前摸了摸,这熟悉的质感,棺材?!
他用力往前一推,推开了面前的板子,坐起来发现自己果然是在一个棺材里。
这货没事人一样从棺材里一跃而出,嘴里还嘀咕着:
”玛德,撞的这么响,我的脑袋不会真像杨言说的那样是空心榆木脑袋吧。”
他之所以这么冷静是因为:棺材,他见得多了。
不止是棺材,和白事有关的物品他都见怪不怪了。
为什么呢?
因为,高辉盛家里开的就是白事铺子,赚的就是死人的钱。
这货从小在“白事一条街”里长大,天天不是拿纸人玩过家家,就是在棺材里玩躲猫猫,或者拿大人不要的冥币来玩大富翁。
你别说吓到他了,他看着这棺材还觉着挺亲切。
自从离开自家小镇去读大学以后他都好久没看到这些熟悉的东西了。
高辉盛的大学是乐羊城的一个二本本科大学,学的是工商管理,已经大二了。
高辉盛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我不是和杨言在长乐山的吗?怎么到了这个鬼地方来了,还躺在棺材里了。”
他四处打量着。
天上有月,月光如水,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自己现在正处在一个乱葬岗之中,乱葬岗周围被密林环绕无法远眺,而他高辉盛脚下正踩着整个乱葬岗最大最完整的一个坟头。
常人至此早该惊慌失措,偏偏高辉盛是个神经大条的人。
而且坟地嘛,他见得多了。
他四处张望着,“这是哪里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乱葬岗四下无声,异常的安静,仿佛有什么可怖之物正在暗处孕育。
忽然之间,高辉盛之前躺着的那副棺材亮起了耀眼白光,闪的辉盛睁不开眼。
被吓了一跳的高辉盛,本来拔腿欲跑。
但是…
“好喜欢!”
高辉盛双脚仿佛生根了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感觉自己一下子不正常地对那个棺材产生了强烈的渴望,就像饿了两天的乞丐看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一样。
什么情况,虽然从小接触这些白事物品,但也还不至于发展到恋物癖的程度吧?
白光耀眼,止不住的冲动涌入大脑,仿佛有人在其耳边低语:
“那是个宝贝,抓住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