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样地羡慕你嫉妒你……”
“郑崇锦,住口!”刘大志声音有些发抖,郑崇锦却只是向着他微笑。郑崇锦本就长得极为清秀英俊,经过岁月的洗涤,他不再是当年青涩莽撞的小毛头,而已经成长为一个让人移不开眼睛的贵公子。
“我那时真的很难过,我以为那是我这辈子最难过的时候,但其实悲哀的是……我后来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痛彻心扉……”郑崇锦停了下来,他看到空空的酒杯里滴落的泪水,笑道:“你看,已经过了这么久了,我竟然还会伤感,人真是很神奇的生物。”
刘大志看着他笑着的,布满泪痕的脸,心里五味杂陈,不知是何滋味。
“呐,每当我痛得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你是怎么忍受过来的,或者,你根本就不知道……而且阿海也死了……虽然他老是挡着我去找强哥,但我知道他是个很单纯的很好的人……你也很疼他吧……同时失去这两个人,你究竟是怎么挺过来的……”
刘大志说不出话来,他的手微微发着抖。他忽然很后悔今天来这里,来这里见到郑崇锦,听酒醉的他在这里说着那些已经尘封的往事。
“我这样想着,就仿佛可以轻松一些……因为你始终是我最讨厌的人嘛……”郑崇锦自嘲地笑笑,道:“可是还是很痛苦……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差……我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说只有时间是治疗所有伤痛最好的药方。我把支票扔给他,然后骂他扯蛋。可是……我好像又错了……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治好世上所有的病……”
他抬起头,看着刘大志,“你看,我终于可以再回到这里……回到这里……其实才是真正的离开这里。从我十六岁第一次见到强哥开始,我爱了他十三年……虽然其中有十一年,他只活在我的记忆里……虽然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我……”
郑崇锦说完这句,却显得很是开心地又向老板要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后,他笑道:“我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情人吧!我都不知道自己可以爱一个人,爱那么久呢!而且又那么巧,好像真有天意一样,在我下定决心之后,发现这个酒吧还在这里,你也在这里。我刚刚见到你的时候,真的很开心!因为我爱了强哥那么久,也就恨了你那么久,现在能把一切都说出来,很轻松呐……”
“你知道吗,”郑崇锦对刘大志挤挤眼睛,“强哥那天对我说,他其实一直……”
“郑崇锦,不要说了。”刘大志打断他的话,他慢慢地,几乎一字一句地道:“我不想听。……我不想在别人嘴里,听到任何一个字。”
郑崇锦愣了愣,深深地看着刘大志,慢慢笑了起来,“是这样啊……你只想听强哥亲口说吗……我早该想到的,你本来就是极聪明的一个人。强哥还以为他隐藏得很好呢,因为他说自己也是刚刚才明白的……你看,其实他这样傻傻的人,还是跟我在一起最适合吧!可惜他没眼光呢……”
郑崇锦忽地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
“喂,开车来接我,我喝了很多酒,不能开车。”郑崇锦把这里的地址报出去,又道:“我知道你已经递了辞呈,嗯,但要到凌晨12点才生效,现在是11点10分,你还是我雇佣的院长,我还是董事长!”
他挂了线,很愉快地把手机放进怀里,对刘大志道:“你还记得有一次强哥受了伤,我叫人来给他做手术吗?”
刘大志想起记忆中那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整个过程中几乎一言不发,手术完成后便离开了。
郑崇锦道:“这十几年来,他一直陪在我身边。他真是很了不起,忍受了我十几年才终于受不了,一个月前递了辞呈。我想了一个月,觉得自己……好像已经习惯他了……所以,”他双手合十,“我终于来跟强哥道别了!”
他说完这一切,似乎放下了一个大包袱,又愉快地叫了一杯酒,从钱夹里拿出一张大钞,递给老板。
“不要跟我抢!我今天心情很好,一定要请客!多余的就当小费了!”
郑崇锦喝完最后的酒,对刘大志道:“志哥,你也……也让一切过去吧!”
刘大志听着郑崇锦叫这一声“志哥”,一时间竟有些百感交集。
郑崇锦道:“已经十多年了,我们都应该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他顿了顿,扬起一个极漂亮英俊的笑容,“这样,强哥也会很开心的。”
邮差4
郑崇锦走出酒吧,凌晨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夜风吹过,让他觉得有些冷。
狭窄破旧的马路边突兀地停着一辆黑色的跑车,一个高瘦的身影站在车门边。郑崇锦笑了笑,走上前去。
“我专门等到12点才出来的,”郑崇锦笑道,“看你还在不在。”
男人平静地看着他,淡淡道:“上车。”
但郑崇锦没有动,他退后一步,道:“你记得我跟你说过,强哥拒绝我的酒吧吗?”他指了指身后,“就是这里呢!很神奇吧,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在营业。”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郑崇锦深吸了一口气,酒量上涌,让他有了些勇气,道:“你说……我会不会在里,被人拒绝第二次?”
男人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却仍是没有开口。
郑崇锦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男人,道:“收回辞呈,不要去英国……不要离开我,好吗?”
良久的沉默,男人似乎终于明白过来般,身体似乎有些颤抖,他看着郑崇锦手中的辞呈,半晌后,终于道:“我说过……我不要做另一个人的影子……”
“不是影子,”郑崇锦递着辞呈的双手也微微地发着抖,他顿了顿,一字一句道:“你就是,你自己。我……我不能……失去你。”
时间仿佛停顿了一般,在凌晨破败的街道边,终于,两个身影紧紧拥抱到了一起。男人抱着他,不发一言地狠狠吻上他柔软的嘴唇,在冰凉的夜风中,继续着这一个浓烈如火的深吻。
黑色的跑车绝尘而去后,刘大志才从店招的Yin影处走出来。
对郑崇锦,他也从来没有多深的好感,或许真像他所说的,因为方强,那若有似无的敌意总在两人周围萦绕。
郑崇锦说他一直羡慕自己,但他所不知道的是,其实自己也一直羡慕着他。
那么坦率,真实地活着,对着所喜欢的那个人,可以努力地,大声地把一切说出来。
刘大志做不到。
方强曾经说过,茫茫人海,李望翔找到了那个彼此真心相爱的人,那是福气;有些人怎么也遇不上,而有些人,已经遇上了却也不知道,那是傻气。
如果遇上了不知道便是傻气,那明明知道,却都没有说出来,直到……彼此失去,那又是什么?
刘大志看着昏暗的星光,视线仿佛穿过了阡陌的时空,停在了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方强摇下车窗,对自己笑着说,“我等你。”
在下周五的酒吧,我等你。
方强最终没有举行葬礼。刘大志觉得这样也好,似乎没有葬礼,方强就没有真正离开自己。他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暂时没有回来。也许某一天,就在抬眼间,就像之前岁月里的记忆一样,会忽然看到他在自己面前,痞痞地笑着。
所以,他一直在等着方强的下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