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姜森回来,看到跟在姜蝉后面的周星,再看看周山几人,点点头道:“小蝉的铺子就劳烦你们以后多费心了。”
周山连道不敢,知道这位是举人老爷,更是心潮澎湃。没想到当家的居然是一位举人,以后要是周文想要念书,就能够去向姜森请教了。
到时候将周文赎身出来,也能够送去学堂念书了。这个念头在周山的心里一闪而过,以后的事情就再说,等全都安顿下来再看。
晚上就是姜森一家三口吃饭了,刚刚开始动筷子呢,外面有人敲门,原来是姜淼来了。丫确实够准时的,堪堪卡着饭点儿过来了。
姜蝉是第一次见到姜淼,原主记忆不算。她都从姜木家过继出来半个多月了,之前姜淼一直在学院念书,也没有休沐。
姜淼今年十六岁,看着斯斯文文的,很清瘦,穿着一袭学院的学子服,看着还是一个清秀的小伙子。
姜蝉只是和姜淼淡淡地打了声招呼,随后就专心地和林氏说话,她对姜淼的印象不好,因为他在家里从来没有帮着原主说过一句话。
就连后来原主被暴打回去求救,姜淼也是视若无睹,如此作派可不是让人心寒吗?
姜淼将自己的来意一说,姜森也答应地爽快,毕竟他之前说过要在姜淼赶考之前指点他文章的,如今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了。
看林氏那么照顾姜蝉,拉着姜蝉的手乐地不行,姜淼皱皱眉,看样子大妹在大伯父家过地很不错啊,的确是像小妹说的,有了新的爹娘就忘记生父生母了。
看看桌上的菜色,三菜一汤,都是现在明月楼的新奇菜色,可见姜蝉在姜森家确实过地极好,要是在村里,哪能够这么地天天大鱼大肉?
心里想过了这些弯弯绕绕,姜淼饭菜可是没少吃,吃饱喝足就跟着姜森去了书房。临走时就看到林氏拉着姜蝉的手:“昨天给你做了一套衣服,现在跟我回房间去试试?”
姜蝉无奈:“娘,我衣服已经足够多了,我还会长高,你现在做那么多衣服以后不好穿怎么办?”
她娘现在就像是逮着了一个洋娃娃一般,成天地就琢磨着给她做衣服,当然不是自己做,而是去铺子里选新奇的样式,让人家做好了送过来。
林氏嗔怪:“我就是乐意给你打扮,以前那么辛苦,我可要多疼疼你才是。”
看见姜淼的脚步慌乱了一瞬,林氏才满意地笑了出来。姜蝉哭笑不得:“你和一个外人置气什么?不值得的。”
林氏被姜蝉口中的外人乐到,她点了点姜蝉的鼻子:“你看着他是外人,人家还不一定放弃呢,你看他看了你多少次了,当别人不知道他的心思呢。”
看着为自己抱不平的林氏,姜蝉的心里暖洋洋的,她皱皱眉:“娘啊,还有几天就是你生日了吧,我一定给你准备一个大大的惊喜。”
林氏乐了:“好,那我就等着了,现在先和我回房间去试试新衣服,不合适可以让别人改。”
母女俩亲亲热热地往厢房走,看周星要跟上来,姜蝉挥挥手:“你早点回去休息吧,今天也累了一天了。”
看周星跑开了,林氏看了眼姜蝉:“小蝉就是心善。”
姜蝉有点不好意思:“她比我还小呢,这么小的孩子让她来伺候我,我心里过意不去。”
林氏和姜蝉在厢房试衣服,姜森则是在书房指点姜淼的文章。姜淼以前也没有来过姜森的书房,看书房的一角还有一张软塌,只当这是林氏平时看书的地方。
考察了一番姜淼的功课,姜森点点头:“知识掌握地很牢靠,看来是花了心思的,最近几天学院还没有放假,你每天下学后来这里,我指点你写两篇文章,你再回书院。”
姜淼一愣,大伯父家里不是有多余的房间吗,怎么不让他住下?他毕竟城府深,也就是放在心里,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你什么时候出发去府城?你爹给你盘缠了吗?”
“准备好了,就在五天后。”姜淼规规矩矩地应答,姜森点头,抽了书架上的两本书给他:“你先拿回书院看,看完了写两篇文章给我。”
待姜淼应下,姜森才打发姜淼离开了。等姜淼离开后,姜森才皱眉,现在看来老三家的这个小子心思很重,就怕他不用在正道上啊。
他摇头晃脑地离开了书房,这大冷的天还是在房间里温暖啊。
吴氏和两个女儿是单独地一间房,两个小姐妹睡在一起脑袋碰着脑袋嘀嘀咕咕。
“姐姐,鸡蛋糕可真好吃啊。”周星抱着周月的手臂,小脑袋在周月的胳膊上蹭了蹭。
“对啊,我从来没有想到能吃哒这么好吃的东西。”
周月看着脑袋上的蚊帐,还回味着下午吃的那些鸡蛋糕。姑娘说了,每次蛋糕出炉,自己都要尝一尝,这样才知道差在哪里。
虽说没有李妈做地那么好吃,但是周月却觉得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联想到李妈说的姑娘做的鸡蛋糕才是最好的,周月就想着姑娘做的得要好吃到什么地步啊。
“什么时候能尝到姑娘亲手做的蛋糕啊?”周月喃喃道,吴氏拍了周月的肩膀一下:“想什么呢?姑娘怎么会自己做蛋糕呢?”
周月不服气,“李妈说了,这些点心的方子都是姑娘琢磨出来后自己做了,然后才教给她的,姑娘可真厉害。”
周月是个耐得下心思的人,也喜欢捣鼓这些吃的,对于姜蝉的这一手点心手艺,周月是佩服地不要不要的。
“我一定要给姑娘好好地做点心,姑娘真厉害。”周月挥了挥拳头,眼睛亮晶晶地,吴氏吹熄了蜡烛,摸黑在床上躺下。
她锤了锤酸麻的手臂,李妈可是一点都没有骗她,这鸡蛋的打发确实是一个体力活儿,幸好当家的下午在厨房帮了很多忙,要不她非得要累垮了。
想到周山和周文吃到她们做的点心的时候,吴氏又浑身充满了干劲。噙着一丝香甜的笑意,吴氏沉沉地谁去……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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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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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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