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爹去姜夫子家回来的第二天厨娘就被派出去学习了,该不会就是去的姜夫子家里吧?如果这样的话,李逸飞就对午饭特别地期待了。
“还不笨嘛,就是你姜伯伯家里。要说你姜伯伯的女儿,那真的是巧手无双啊,不管是什么样的食材都能够做地格外地好吃。”
李逸飞已经听不进去别的了,只是一直想着中午又有好吃的了。
姜蝉和周星到家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饭点儿,也迎面遇上了过来的李睿斯和李逸飞父子。她是认识李睿斯的,稍稍问了好后姜蝉就去找林氏了。
李逸飞倒是没有关注姜蝉,全部心思就放到了午饭上了。他从来不知道姜森家里的饭菜居然这么香,稍微一吸鼻子就是各种香味。
对于姜蝉他是一点都不关注,只能够说少年人还不开窍。这也让悄摸摸地关注他的李睿斯心塞不已,小子,枉你平时自认聪明,怎么这个时候笨地不行了呢?
再抬头看向站在堂屋里的姜森那好像是了然一起的眼神,李睿斯清了清嗓子:“瑾之,好久不见,特意趁着年前上门拜访来了。”
姜森唇角挑了挑:“我看你就是居心不良。”
他还想着再留个姜蝉几年的,谁知道这狐狸男什么时候居然上心了,还给他来了这么一出。幸好小子李逸飞还没有开窍,要不姜森非得要郁闷死。
幸好午饭的时候姜蝉不和他们一起吃,这一点也是让姜森非常高兴的。见到自己的心思被姜森看穿,狐狸男也不恼火,他是有这个心思不错,这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要是姜蝉成了他的儿媳妇,就轮到他在姜森面前炫耀了。只是儿子不开窍啊,李睿斯叹了口气,撇去那一丝丝的希望。
姜森指点李逸飞的文章还是非常地认真地,尽管对李睿斯的心思有点不开心,但是姜森还是分得清,不会将对李睿斯按一点点的不满给带到李逸飞身上去。
再说这小子还没有开窍,李睿斯就是有再多的打算也只能够憋在心里,不会贸贸然地提出来。
“你想让逸飞去参加明年的秋闱?”
给李逸飞布置了功课,姜森轻手轻脚地离开书房,和李睿斯在走廊中聊天。
“不错,这个机会比较难的,虽说这次逸飞秀才得了头名,我不认为他去参加秋闱会中举,就是想让他下场试试。”
李睿斯手指敲打着围栏,“就是明年不成,最多就是再等三年,那个时候再沉淀下也是可以的。”
姜森点头:“确实是可以下场试一试,不去试一试,还不知道自己的水平。”
还在书房奋力答题的李逸飞不知道他爹已经给他安排好了以后的人生道路,还在吭哧吭哧地思索应该怎么回答姜森布置的题目。
等他堪堪完成文章后,姜森讲解后已经到了晚饭时分,李睿斯父子又顺理成章地蹭了顿饭。临走时李睿斯是不顾姜森的黑脸,又搜刮了许多的香肠腊肉回去了。
要不是他们的关系好,李睿斯才不会这么做,毕竟读书人还是很看重自己的身份的。
姜森拂袖进了书房,姜蝉正窝在书房里看书,林氏在一边打络子。她晚上没有事情做,索性就在书房看看书,既是学习也是放松。
林氏也一般都会陪着她,有的时候姜蝉不明白的地方林氏还会给她讲解几句。看姜蝉的手里正捧着《说文解字》,看样子已经是翻了有大半了,这个看书的速度也是极快的。
新年是要一起吃团圆饭的,这个新年,姜森家过地是格外地热闹,家里一下子多了姜蝉,还多了周山一家人,再加上两只小奶狗,别提多喜气了。
点心铺子也在二十九这天歇业了,一直到正月初五才会再度开门。周山几人也顿时就闲了下来,姜蝉给的月钱也是非常地大方。
最小的周文平时就在姜森家里,他现在有一个光荣的任务,就是陪着踏雪和奶黄包两只小奶狗玩,每天都能够听到这孩子清脆的声音。
要说亲人,小奶狗还是最亲姜蝉。
大年初一要回村祭祖,这是必不可少的,姜森是每一年都会带着林氏回去的。这次因为有了姜蝉,就更要回去了,也要让姜木等人看看姜蝉的变化。
以往只是一架马车,载着姜森林氏王妈和忠叔就好了,如今有了姜蝉,姜蝉还带了周星,这一家子浩浩荡荡的。
作为姜氏家族最有身份地位的姜森,他当仁不让地排在第一位,在族老的口令下祭祀上香跪拜。在他的身后则是姜林姜木以及姜氏家族的年轻子弟们,姜海姜河姜淼等豁然在列。
姜蝉尽管现在是姜淼的女儿,祠堂还是不能够进的,只能够带着周星和林氏一起站在祠堂外面。今天的天气不算暖和,姜蝉有意识地侧着身子给林氏挡挡寒风。
林氏摸摸姜蝉的头发,在她的精心护理下,总算不再是枯黄枯黄的了。“好了,娘带着手炉呢,不冷,倒是你冷不冷?”
姜蝉摇头:“不冷,我年轻火力壮,您摸我的手是不是像一个小火炉一样?”
作为姜森的妻子,林氏在姜氏家族中自然也是众星捧月一般,这是姜森带给她的荣耀。看林氏和姜蝉感情好,就有人说话了。
“小蝉这这一个月算是养了点肉了,还是嫂子会照顾人。”
这是姜蝉的二伯母张氏,她从姜海和姜河的口中知道姜蝉平时和他们有来往,自然也这个时候过来说好话。M.bIqùlu.ΝěT
她面庞圆润,笑起来就和蔼可亲。虽说是好听话,让人听着就觉得舒心。
林氏拉着姜蝉的手,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意:“哪里,几乎都是小蝉照顾我比较多,这孩子心眼实诚,又非常地懂事听话,我和他爹都很喜欢她。”
张氏笑道:“这也是你们应该有这样的缘分,要不然怎么不选别人,偏偏就是小蝉合了你们的眼缘呢。”
这句话林氏爱听,当即就和张氏说地分外地契机。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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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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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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