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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喜欢是什么

看到李菲儿,自家老娘立刻就熟络的迎了上去,三言两语间帮着李菲儿的朋友选到了合适的鞋子,两人又聊了一会,约定以后常来玩,到了交钱走人时,李菲儿好像才记起陈情也在现场,对他道了声别,就那么飘然远去。

她这趟来倒像是真的只为了买鞋子的。

送走李菲儿的辛水萍,站在鞋店门口,一脸高深莫测道:“儿子,这姑娘可不简单啊。”

“啊?有吗?”

看着还在琢磨怎么调优摆设的傻儿子不开窍,辛水萍投过去一个嫌弃的眼神。

“你真以为人家是来买鞋?”

“可她不就是带朋友来买了鞋吗?刚刚你不是才收了钱。”而且这双赚的利润还达到了平均水准,已经知道全店鞋子底价的陈情有点感叹老妈的职业素养,就是熟人也甭想过线。

“人家这是看上你了,我的蠢儿子呦。你这情商也不知道随谁,一点也不像你老爹。”

陈情回忆了一下,随口道:

“妈,你这是想多了。我两在学校话都没说几句,人家买双鞋就看上我,这也太自恋了吧。再说了,我在学校也收到过不少情书,还有当面表白的,她要真喜欢我,能不跟我说吗?”

辛水萍觉得自家儿子没救了,一时却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解释女性微妙的心理。

那些直接递情书当面表白的,要么是在感情上不成熟,要么是想在情场当个烈士不留遗憾的意思多一些,图的是感动自己。

真正把自己傻儿子当猎物,肯定是慢慢靠近,等对方习惯她的存在,然后再图穷匕见。

女追男,男追女。

在现实生活里,大家性别虽然相反,但是方法其实相差不大,无非是增加见面,展现自我,彼此熟悉,习惯存在,成就好事。

又不是小说话本,哪来的那么多霸王硬上,虎躯一震,一眼千年。

何况李菲儿这小丫头明显段位不一般,一眼就看出了儿子的软肋,直接从自己这边下手,比一般的猎手要更成熟,可以称之为杀人不见血的猎王。

可惜猎王碰到了个陈情这样的硬度HRC70的铁直男,辛水萍决定问的简单点:

“儿子,你喜欢人家吗?”

‘喜欢?’

陈情放下手中的鞋子,认真思考起来:

要说身材,李菲儿前凸后翘。要说脸蛋,也是宜喜宜嗔,尤其那张微微翘起的小嘴,笑起来的小梨涡,配上火辣的身材,说是性感小女神也不为过,估计长大更是倾城倾国的妖孽。

不知觉间,又想起了余程程,虽说身材没有李菲儿那么好,但在同龄亦是傲人的存在。不过她娴静淑雅的气质,更合国人传统审美的长相,成熟起来可能比李菲儿更受欢迎。

想着想着,那天跑步遇到的白衣姑娘也冒了出来。

她的美和余程程李菲儿又不一样,过于白皙的皮肤,过于消瘦的身形,过于精致的五官,让她像CG动画一样有些不真实。而且,她虽然瘦,看起来却不是心胸狭窄之辈。

若只说好感,倒是都有一些,毕竟美好的事物值得欣赏。

可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好歹也是活了三十多年的人,在永青科技时环肥燕瘦也见过不少,总不至于一张脸蛋,就让自己倾情于她吧。

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铁直男陈情对自己情感观做了冷静判断。

真的要选一个,好像还是余程程更像一些,这其中有相识多年的情分,但更多是当年母亲的遗憾,让余程程在自己加了不少分数。

辛水萍看着自家儿子一脸迟疑的走神,心道我这傻儿子不会连喜欢都不懂吧。

无奈道:“没事,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也没关系。你可以和人家相处试试,又不是马上就要结婚,试着试着就知道是否合适了。我觉得这姑娘不错,我挺喜欢的。”

作为生意人,李菲儿相对成熟的表现、积极争取的态度反而在辛水萍这里获得了高分支持,何况对方看起来家境不错,又是母亡父远,无依无靠,嫁过来融入会更容易一些,自家傻儿子也免了吃亏的可能。

来自老娘的建议让陈情一脸纳闷,上一世老娘不是一直遗憾自己没和余程程一起走下去吗?怎么突然移情别恋当了渣婆婆了。

“妈,你不是喜欢余程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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