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终究还是没有兑现承诺,苦于钱财不多,更有债主在外,也不敢抛头露面,生怕被野狼帮的人发现,于是亏待了自己的肚子,在街上转悠了半圈,看着一家家酒楼,虽然心里很想去,肉体却很诚实,理智也告诉他不允许,最后还是在街边的小摊上解决了晚饭,便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家,一头倒在床上,便进入了睡眠,今日发生了太多事,
天色刚亮,阳光透过窗户晒到了床上,秦风裹了裹身上的被子,慢慢睁开了眼睛,揉了揉惺忪的双眼,秦风打了一个哈欠伸展了一下四肢,只觉得脑后疼痛传来,用力吸了一口冷气,猛的从床上翻下,睁大眼睛看着四周的场景。
“原来不是梦啊,是真的,”
于是唉声叹气的走到院中。从井里打了桶水,看着水中陌生的面孔,有些稚嫩的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一双剑眉下是一对炯炯有神的双眼,高耸的鼻子和薄厚适中的嘴唇,透露出一个信息,帅
“不亏,不亏,这要是在地球上,不得是个小鲜肉啊”秦风有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感觉。
说着用水洗了把脸,没了睡意,整个人都变得十分清醒。拿着昨日从小摊上换来的几十个铜板,出门买了早饭,回来坐在桌上大口的吃着,边吃边想着开局的方法,原身,原来在武馆练武现在因为没有缴纳学费,也不用去了,还有野狼帮这个黑社会组织,如果让他们看到自己活过来了。肯定不会放过自己,至于还钱,是肯定不可能的,他们的心早就黑透了,如果让他们知道你还有银子,肯定会掏空你身上最后一丝价值,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习武变强,强到可以把野狼帮打成野狗帮,那自然就可以摆脱现在的困境,
根据秦风脑海中复杂的记忆,可以知道的是,武者的前三个阶段分别是后天,先天,宗师,再往后秦风就不知道了,其中后天分为九重,
一重练皮
二重练筋
三重练肉
四重练血
五重练骨
六重练髓
七重练腑
八重练穴
九重练气
一重一层天,一层一变化,待气感升起,炼气入体便是先天,先天高手重塑身体,从此无病无灾,凭借自身便可立于空中,寿达二百,可谓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野狼帮帮主就是四重练血境强者,秦风自幼前身的父亲便极力的阻止他习武,所以他啥也不是,至今还没有跨入武者的门槛,
“如果能尽快达到后天四重,就不用怕什么野狼帮了,”秦风叹了口气,无奈的想到,
吃完饭后秦风仔细的将门关闭,双腿盘坐在床上,拿出《青莲剑歌》
翻开书籍只见上面画着一幅布满经络的小人盘坐在莲花上,上面详细的讲解着怎么吸收天地元气和功法运行路线,旁边则记载着功法口诀
天地灵元,皆听吾令,天衍四九,大道五十,远古诸神,九九归一!
…………
从头翻到尾,秦风大概了解了青莲剑歌,这竟然是一门直达宗师的功法,这要放在外面,又得引起一片腥风血雨,更何况青莲剑歌后面还记载着一十三式剑法,威力更是惊人,据书中所说,练到大成一剑下去可让江河断流,剑气纵横三千里,一剑光寒十九州,秦风大喜过望,花费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仔细的将书中的所有内容背了下来,然后在床下面挖了一个坑,把书埋了起来,这等功法可不能轻易识人,不然容易引来杀身之祸,做完这一切后,秦风便迫不及待的开始修炼起来。
《青莲剑歌》后天第一重五心朝天引天地元气入体锤炼皮肤,直至皮肤刀砍不入,不惧火烧水淹。
念及武者的强大,秦风更是有些迫不及待,于是根据书中的提示,盘膝坐在床上。双手放于头顶,掌心朝天,放空自己的思想,嘴里默念口诀,渐渐的秦风心中再也没有了一丝杂念,内心一片虚无,突然,秦风好像看到什么,虽然没有睁开双眼却感觉四周一切都在心里浮现,他看见了自己的血肉,看见了血肉中一条条细小的脉络,看到了一个个封闭的窍穴,血流在血管中不断奔涌,这显然就是传说中的内视,踏出这一步,秦风不断的寻找着空气中的天地元气,逐渐一丝丝五颜六色的气体缓缓的在周围浮现,越来越多,慢慢的整个房间内都浮现出这种气体,这就是天地元气,而每一种颜色便代表着一种属性,什么样的功法吸收什么属性的天地元气,若是两种一起吸收,轻则经脉错乱,重则爆体而亡,在看到天地元气之后,秦风不断用意念触碰空气当中青色的天地元气,那真是木属性天地元气,显然,青莲剑歌正是木属性功法。随着秦风的一次次不断尝试,终于捕获了一丝天地元气。慢慢的将这丝天地元气,挪移到身边。通过口鼻便将,这是天地元气吸入了体内。带到天地原地入体。秦风赶忙按照功法路线运转功法,让这一丝天地元气随着既定路线行走,只见这是天地元气不断的在经脉当中穿梭着,同时也在不断的缩小,不断的有细小的颗粒散落出去。融入秦风的皮肤,还有一些在不断的改变着秦风的经脉和血肉,此时的秦风感觉无比的舒服。整个身体仿佛进入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地方,久久不愿醒来,
天色渐暗。月亮悄然爬上了枝头,秦风此时终于睁开了双眼。吐出一口浊气,感觉无比的放松,抬眼望去却发现已经到了晚上。
“原来修炼是这么回事,可是时间过得也太快了吧,难怪小说当中那些高手一闭关就要一年半载”秦风有些惊讶,秦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摸了摸。
“只是感觉这皮肤并没有变强多少啊,不过但是觉得力量增大了些,”
秦风有些不知足。他也不想想,哪有人一天就可以修炼成练皮境,如果大家都是这样天才,那还不先天满地走,宗师不如狗了吗,趁着月色。秦风走到街上买了些吃食,回到了家中,在这个过程当中。秦风不敢懈怠。小心翼翼。生怕野狼帮的人发现了他,秦风并没有忘记,还有野狼帮这个威胁存在。只要他们一天不死,秦风就过得不得安宁。回到家中,秦风暗暗发誓
“一定要除掉这个祸害”
说着拿起青峰剑。在院中修炼起来了青莲剑歌第一式剑法—青莲一现,这一式剑法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昙花一现,特点就一个字,快,快到敌人还未来得及反应剑便以临身,此剑法入门以后配合武者的气血使用,速度更是不可想象,
一剑破万法,一快解千愁。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是简简单单的刺便因为“快”这一特别,变得危险无比,让人防不胜防。
青峰剑长三尺七寸,重约八公斤,剑身通体雪白,两刃透着寒芒,挥动间剑影寒光照耀满院,只是以秦风此时的力量,仅几十次练习,便让身体不堪重负,只觉得双臂如灌铅般沉重,说到底还是自己力量太弱,不禁有些着急,
夜已深了,躺在床上秦风丝毫没有睡意,只要野狼帮还存在一天,自己就永远不得安宁,更何况自己待在丰城之中,万一被严三他们发现,看到自己没死,说不得又要上演一出上门逼债的的把戏,于是辗转反侧,思考着破局的方法,灵光一闪,秦风突然突然想到一个地方,“”荒兽之森,“”
秦风在繁杂的记忆中回想起了一些片段,那是前任秦风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去荒兽之森的边境打猎,秦风记得那是一片草原,远处是一片森林,森林的后面是一片横贯在荒兽之森边缘的高大山峰,阻隔了大多数的荒兽,所以那片地方,相对来说很是安全,而且人烟稀少,很是适合现在的秦风。
荒兽之森很大与丰城接壤的地方足有几十公里,丰城的人大多都选择最近的路线进入荒兽之森,根本不会绕个远路,在哪里秦风可以安然的苟起来发育,待到有了实力再回丰城。
秦风一直都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制定了计划以后便不在啰嗦,绝心第二天就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