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气血

第二天一大早秦风便起了床,开始收拾起荒野求生的必备物质,除了换洗衣服,秦风还趁着大早,买了足够一个月吃的干粮,去药铺买了些止血,刀创药,又去兵器铺买了弓箭,置了一身皮甲,至于为什么要买弓箭,那是因为秦风前世在大学期间,为了追学妹,加入到了一个叫射箭部的社团,虽然苦练一年后,目的没达到,但也练得一手好箭法,等到家后看着大包小包一堆东西,秦风傻了,眼前这一大堆,根本就不是他能够带走的,无奈只能舍弃一些不重要的物资。

褪去长衫,穿上皮甲,将长发束好挽了个发暨,背上青峰,又将弓箭背在另一侧,将剩余的银子揣在怀中放好。打了一个包裹。里面放着几件衣服,还有些干粮。秦风只能带这么多了,再多别说应对荒兽之身各种复杂危险的情况了,他连走也走不动。将门窗锁好,功法就暂时先放在床下,反正秦风已经背下了其中的内容。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小院,毫无顾虑的走了。“野狼帮,你逼小爷我去荒野求生,等小爷强大了一个个把你们扔荒兽之森,喂荒兽,”走之前想着自己就要远离安宁的生活,秦风越发憎恨野狼帮了。

秦风背着东西小心翼翼的随着人流出了城,并没有直接朝着荒兽之森出发,而是先往南走了二十三公里,这才赶往荒兽之森,越往西走周围就越是空旷,渐渐的就只剩下了齐腰深的草丛,秦风知道目的地快到了,草原上秦风高一脚低一脚的走着,手里拿着青峰拨弄着草丛,头顶炽热的太阳热情的将热量增于万物。

这片和草原类似的地方秦风知道,别看看着广阔其实不过宽几十里,长不过十几里的一片小草原。据秦风记忆中在这片草地上并没有什么大型荒兽,这也是秦风为什么来这里的原因,很少有人来这个狩猎,人迹罕至,

秦风顶着太阳在草丛中不断的行走着,一边拨弄着草丛一边吐槽道

“真是哔了修勾了,不是说好的十几里吗,这还没个遮阴的地方,简直没法活啊,”汗水随着秦风的额头不断留下,

又顶着烈日走了几公里,地上的草丛逐渐矮了许多,地形也有了起伏,出现一个个十几米高的小山丘,抬头望去一个震撼人心场面映在眼前,

只见在草丛尽头,一片稀稀疏疏的树木突兀的出现在眼前,远处是一大片更加繁茂的树木,而且越往里树木就越是高大,边缘处的树木仅有十几米的高度,而深处尽四五十米的参天大树,树林的背后便是横在荒兽之森边缘的赤焰山,一道接近笔直的岩壁立在森林背后,上面几乎没有任何坡度,光溜溜的岩壁让任何生物看了都望而却步,秦风看着眼前的场景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记忆中的那片地方,如果再往前走进入森林各种荒兽也会一一出现,于是提剑在手小心翼翼的走着,

在翻过一个个山丘之后,在一处山坡下,秦风发现了几十只无忧无虑正在食草的兔子,只是那兔子皮毛的颜色明显和地球上的不同——竟然是蓝色的,

“蓝色的兔子,应该不是辐射中毒吧,说不定是本地特产,”秦风歪头充满恶意的调侃着,

趁着没被发现把弓箭取下,虽然不是带红点的复合弓,只是简单的长弓,但凭借着秦风苦练一年的弓箭,那也是不在话下,估算了一下自己距离兔群的距离,发现足有五十多米,根本就在射程之外,无奈发挥另一技能,隐蔽前行,拔下几株草插在头上,聊胜于无,秦风顺着山坡,压低身体,放慢脚步,朝着兔群摸去,

五十米,

四十米

三十米

一颗足有半人粗的大树后,终于来到了秦风射程范围之内,看着不远处无忧无虑吃草的兔子,秦风左手持弓,右手捻起一只箭,搭在弓弦上,左眼紧闭,举弓瞄准,锁定了一只兔群边缘处离自己最近的兔子,调整呼吸,嗖的一声箭矢应声而出,直奔兔子而去,可怜的兔子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便被箭矢从腹语贯穿,

“哈哈哈哈,还好还好手法没有退步,还是那么精准,”秦风正站在树旁畅快的大笑者,甚至已经安排了红烧兔肉,烤兔一系列的做法,

秦风正在大笑的面容突然停止,嘴角扯了扯大叫一声“卧了大槽,”只来得及往地上一趴,一个懒驴打滚滚到树后,双手抱住脑袋,只听得一阵噗噗噗的声响,睁开眼只见一根冰锥插在眼前的土地上,冰锥深深的扎进土里,只留下末端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幽蓝的光芒。看着距离自己脑袋只有十几厘米的冰锥。秦风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背瞬间湿了一片,

“魔法兔???”

“受辐射了?这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白兔吗??”

这也不怪秦风,本来秦风接受的记忆就是残缺的,东一段西一段,还没等他好好了解这个世界便被野狼帮逼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秦风压抑住疑惑的心情,抬头望去,这件周围的土地上,大树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冰锥。若是自己再慢一点,估计就要被千疮百孔了。从树后探出脑袋,向山坡下望去。只见当时密集的兔群已经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只身上插的箭矢,流着鲜血的兔子躺在地上,不断的抽动。

见没有危险了。秦风这才从地上站起身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想我英明一世,差点阴沟里翻船,会发射冰锥的兔子见过吗?”

想到这里秦风好似想到了什么,从包裹中翻出一本书来,《荒兽百科全书》翻开书第一页就是蓝色皮毛会发射冰锥的兔子,见此秦风嘴角抽了抽,果真是没文化真可怕,

冰箭兔荒兽之森最低级的荒兽,连一级都达不到的那种,除了会发射冰锥外没有其他特点,性格胆小,受惊吓,会从嘴部发射冰锥,射完后便后继无力只能躲藏到洞穴中,

“一秒兔?果然符合兔子的定义,”

秦风此时还有心情苦中作乐,调侃道。

秦风合上书,再无顾虑的朝着已经没有生息的兔子走去,来到近处,只见冰箭兔蓝色的皮毛熠熠生辉,一双淡蓝色的眼珠子无神的望着天空,或许在死的时候想起来了那天夕阳下的奔跑,于是充满遗憾的死去,

秦风不管这些,拔出箭矢便将兔子拿在手中,刚一接触,手中却突然涌入一股热流,直接从掌心涌入了自己的身体,秦风秦风被这突然的变化吓了一跳,抬起手便想要把兔子扔了,却感觉热流到了体内以后,青莲功法自动运转。瞬间便被炼化成精纯的天地元气,元气随着经脉在体内流转不断滋养着血肉皮膜,淬炼着秦风的皮肤,

“沃去,金手指?吸星大法?”

秦风顿时被这一变化,惊得目瞪口,随即心中狂喜,仿佛在耳边听到了一个声音。

“叮,您的金手指已到账,请查收!”

秦风哈哈大笑。也就是旁边没有人,若是被旁人看见,肯定以为这人怕不是一个傻子,随着热流不断涌入冰箭兔的尸身竟也在不断干瘪,秦风被这一变化吓了一跳,

“难道不是吸星大法,是吸血鬼,我变异了??”秦风不敢多想冷静下来,仔细的观察着手中的冰箭兔,只见冰箭兔原本肥硕的身体,此时变得干瘪,一身原本蓬松油亮的皮毛紧紧的贴在身体上,连骨头都凸显出来,似乎只那一会秦风便把冰箭兔身上的精华吸收的一干二净,

生物之内皆有气血,越是强大的生物,气血越是充盈,

心大的秦风给自己找了个合适的理由,便安然接受了自己的这份能力

收拾好心情秦风用铁箭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并将冰箭兔放在其中,用土掩埋起来。毕竟自己的这种能力如果被其他人发现,说不得要引动其他武者对自己下杀手,想到这里秦风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发现除了自己周围没有任何人,才松了口气。

收拾完痕迹的秦风,拿起弓箭,他打算再去验证一下自己的能力。

“万一只是充了个首冲,获得了个一次性技能,那也说不定。”

山坡下,青绿色的草叶随风飘荡,一群冰箭兔围绕着一个小水塘,低头品尝着青草的芬芳,不时抬起头来,观察一下周围的动环境,仿佛一有动静,便能迅速的躲避起来,此时秦风静静的爬在山坡上,看着山坡下冰箭兔还在无忧无虑吃着草,秦风也在等待时机,一片云彩遮住了太阳,阴影也遮住了兔群,终于秦风等待的时机到了,隐蔽身形,慢慢的向前爬动,逐渐与冰箭兔的距离缩小,终于到了合适的距离,趁着冰箭兔没有发觉,蹲起身来,张弓,搭箭。松手,随着利箭的射出,也不看击没击中目标,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便连滚带爬向一边闪去。只听到身后一阵噗噗噗的声响传来,看着密密麻麻的冰锥,秦风心想如果没有及时的闪避自己估计就要被扎成筛子了。等到声音停歇,秦风才停了下来。原先隐蔽的地上已经布满了闪闪发光的冰锥,

往下望去只见,原本几十只兔子不见了踪影,只有一只被箭矢插在地上的兔子在不停的抽动,秦风怀着激动的心情跑过去,拿起插在地上的兔子,刚一接触便出现一股热流从手中传来,并不断涌入身体,与此同时冰箭兔的身体也在不断萎缩,原本油亮的皮毛也在不断干枯,随着热流涌入,秦风发现自己的身体在不断改变,脑后磕伤的伤口也在慢慢愈合,

随着冰箭兔的身体彻底干枯,热流随即停止了涌入,秦风舔了舔嘴唇,一股狂喜涌上心头,不由得抬头冲天大喊“啊…………………”

秦风心里明白,终于他有了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活下去体体面面的活下去,去探索这个未知的世界,去摆脱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夕阳撒下余晖,一股秋风带着夜的寒意,吹向大地,温度慢慢降低,狂热的秦风冷静下来,

“野狼帮等着我,我很快便回去了,这一次谁也救不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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