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铁笔书生

强者是需要不断的努力的,哪怕天赋再强不努力,也只能被时代抛弃,秦风深知这一点,哪怕自己有别人遥不可及的外挂,

秦风不认为自己就是所谓的天之娇子,可以一路躺平,四处挑械而而安然无恙,

小院中,秦风立在树下,**上身,平坦的小腹和健壮的肌肉足以让所有人都明白那绝对不是花架子,

刺

“不断的突刺”

剑光闪耀之间,还没看见剑在何处便已归鞘,紧接着便是下一次的剑光凸显,

“快”这个名词

到了秦风这里似乎只留下闪耀的一瞬,但只那一瞬秦风仍然感觉有些慢了,

三千五百公斤巨力的加持下,再普通的招式也能被练到极致,秦风所追求的就是这种极致,

收剑入鞘,秦风感受着,感受着空气中流动的风,感受着落叶缓缓下降,感受着手中的剑,

青莲剑法第一式青莲一现,简单讲究一个快字,当速度达到当前境界的极致,还能追求什么,书中只提到一笔

“人与剑合”

做到这一步青莲一现才可算得上小成,

但怎么才能“人与剑合”秦风始终不得敲门,索性不去管他,只专注与手中的剑,

闭上双眼,秦风脑海里回忆起与森狼打斗的场景,自己原本是有机会,找到森狼的破绽,一击毙命,但是自己没有,

是因为胆怯吗?

不!!是因为不相信,不相信手中的剑,一名剑客居然不相信手中的剑,这简直可笑,

“秦风好像悟透了一般,睁开双眼,射中射出一道如剑光般闪耀的光芒,”

手指微动,

电光火石之间,只觉得一阵微风吹过,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又好像发生了什么,空中飘散的落叶齐齐的凝在空中,也不下落,也不上升,转瞬间却成了碎裂成一块块指甲盖般大小的碎片,散落一地,

“人与剑合”成了

虽然比之之前速度没有增加,但秦风身上却多了一股莫名的气质,一种独属于剑客的气质,那是一种敢于逢敌亮剑的气质,

收拾完小院,吃过早饭,秦风正在院中悠闲的晒着太阳,手里拿着一本大乾简史,看的津津有味,

“”砰砰“”

“砰砰砰”

一阵急促敲门声打破了院中的宁静,

“谁啊”秦风无奈的放下书籍,边问边走向门口,想不出来人是谁,实在是前任性格孤僻在丰城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打开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位身穿白衣,四十多岁,鹰钩鼻,四方脸,神情阴冷无比,赫然便是野狼帮铁笔书生孟尝

“你是秦风”

“在下正是秦风,不知阁下来此所谓何事?”秦风见其神情冷漠,便知来者不善,背起手来,也不向对方行礼,只是随口答道,

“严三你认识吧?他昨晚来过?”

“严三自然认识,他差点要了我的命,他昨晚确实来过,不过是来催债,我把钱给了他,他便走了”

见他问严三的下落,秦风便了解,这肯定是野狼帮的人,于是装作无辜的样子,对着孟尝说道,

“可是有人看见他进了你家,便再也没出去过,”孟尝问完话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秦风,好像要从他脸上看出破绽

“哦??是吗”秦风也毫不示弱的反盯着孟尝,嘴上却很是平淡的说道

两人之间的气氛紧张起来,双方眼神中都透漏着冷意,似乎在下一刻便要动起手来,

秦风青峰在背,气血沟通青峰,若要动手,青峰便可在刹那间出鞘,一切已做好了准备,

反观孟尝却没有丝毫动静,似乎并没有发现秦风蠢蠢欲动的想法,

“不请我进去坐坐,”

说是想要让秦风请他进去,可是却没有一点客人的意识,不等秦风回答便走进了院内,

“阁下是否太过霸道了?”秦风脸上充满了冷意,不善的看着孟尝,

孟尝进到院内,左右扫视了一圈,在看到树下新土的痕迹时,微微皱了皱眉,转过身来对着秦风说道

“你杀了他?”

“阁下这么确定?我要说不是那,严三欺压百姓惯了,说不定是哪位前辈顺手替天行道了那,”

“那是什么?不要告诉我下边埋着阿猫阿狗!!!”

秦风神色一凝,便知事情无法善了,先下手为强,

唰的一声,

青峰出鞘,持剑在手,脚步猛然在地上一跺,人便如利箭般冲向孟尝

,而孟尝见秦风袭来,却像是早已猜到一般,没有一点慌乱,衣袖一抖,一只尺许长的铁笔滑落手中,手握笔杆笔尖尖锐无比,散着寒芒,不退反进,两道身影迅速的接触到一起,

“铮”

一声金属撞击的声音传来,震的人耳膜生疼

院中两道身影分开,各自退后了五六步,强大的力量将地上的青砖都给踩碎,留下一个个深深嵌在地里的脚印,

“练肉中期!!”只一个交手秦风便知道了对手的境界与自己相当,

“没想到你竟然是个练肉期武者,严三真是瞎了眼了,敢来招惹你,不过你藏的可够深的,那也要死!!!”

显然孟尝把秦风当成了隐藏实力的人,却根本不会想到,一个月以前秦风只是一个普通人,

没有过多废话,两人再次交手在一起,只见时而剑影纷飞,时而铁笔横空,院中的树木,在两人交手之下,支离破碎,直接碎成一地木屑,地上的青砖,也一一块块爆裂开来,在空中碎成一片碎石,还没落下便被劲气震碎成更小的碎片,

以境界而言两人旗鼓相当,但孟尝的实战经验似乎更加丰富,闪转腾挪间,总是能找到秦风的破绽,而秦风虽然实战经验不足,但胜在剑快,瞬息便能刺出几十剑,两人谁也奈何不了对方,继续缠斗着,

孟尝不由得有些心急,和一个毛头小子打了这么久,有损他铁笔书生的盛名,于是抓住秦风的一个破绽,气血涌动,背后冒起丝丝红色的光芒,气血涌入铁笔之中,笔尖微微发亮,这一笔比之前快了不止一分,

“阎王索命”

正是铁笔书生的成名绝技,不知多少好汉死于此招之下,

若是昨天秦风自信接不了这一笔,但偏偏待秦风领悟了人与剑合,孟尝才来,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

“铮”

一道微风拂过,两人相对而立,

“好快的剑,”

“你也不赖,”

孟尝看着手中的铁笔,却发现笔头不知去了何处,只留下一支光溜溜的铁杆,

“这招叫什么”

“青莲一现”

“好名字,不冤”

说完孟尝突然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一条血线从脖子上浮现,原来是刚刚那一剑,竟然斩断了铁笔,直接划过了孟尝的咽喉,由于剑太快,皮肤没有直接断开,孟尝还能与秦风交谈,

野狼帮白虎堂最负盛名的打手铁笔书生孟尝就此陨落,死在了这个平平无奇的小院里,

秦风收起青峰,剑上依旧寒光照人,没有一丝鲜血残留,看着死去的孟尝,总结着自己的得失,

今天杀了野狼帮的高手,看来是与野狼帮结下了死仇,寻仇是肯定的了,不用明日,刚才两人交手动静这么大,或许马上就会有野狼帮的人赶来围杀自己,

思索再三,秦风看着孟尝的眼神逐渐狠厉,再下定了决心后,便将手按在了孟尝的头顶,

这是秦风第一次吸收人的气血,

看着眼前不断干瘪的身体,秦风有些隐隐犯呕,觉得自己像是直接吸收人的血肉一般,强忍着,秦风继续发动异能,

“3500”

“3600”

“3700”

…………

强大的气血涌入身体,冲刷着秦风的血肉,锤炼着每一个肌肉细胞,终于最后一块肌肉也完成了强化,气血转而涌入自己的血液,随着气血融入,血液快速的奔腾在血管之中,一点点细微的杂质,不断从血液中排出,血液也变的越来越纯洁,

后天第四重练血境成了,

练血境,主要是引天地元气淬炼体内血液,不断提纯血液,直至血浆如汞,此时血液便的奇重无比,一滴血落下便可将地面砸出一个坑来,

秦风看着孟尝干瘪狰狞的尸体,忍着恶心搜刮干净身上的财物。银票五十两,碎银十几两,只是没有发现功法秘籍,想想也是有谁会整天带本书乱跑,肯定是藏在隐蔽的地方,将银两放好,

秦风将手轻放在孟尝头顶,手腕一抖,劲力从掌心喷涌而出,倾刻间孟尝的尸身便碎成了一地的骨灰,一挥衣袖,一股强风生出,把骨灰扬的遍地都是,只留下一件衣服证明孟尝来过这里,这可真是错骨扬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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