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会来找他的麻烦了。早先韩江迎得到他们两个的照片就已经满足,因为他知道,一张照片能动的手脚已经够多,如果再动,不但会把人逼急了还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可是沈宴斌不那么认为,他有一股子气,并且那股子气不发Xie出去就难受。
陆明朗是什么背景?在B市毫无根基,也不过就是被沈宴珩看上了而已,那又有什么呢?他根本就不需要怕他,
哪怕韩江迎贺启敬甚至是他亲爹沈丰兴让他忍一忍,他都忍不住——不过就是个好看些的男人而已,除了被他堂弟看上,根本没有什么需要被他忌惮的地方。他对付他他还能出什么事吗?绝对不会出事的。
这一而再再而三的事情已经让陆明朗明白,沈宴斌不可能会自己意识到这么做对他没好处,既然他意识不到,那他只能帮他意识了。
隔天阿姨炖鸡的门就换上了新的。
仍然是玻璃门,也仍然是同个款式。
阿姨炖鸡连歇业都没歇满两天,照常营业。
因为有一天没有营业的关系,竟变相做了个“饥饿营销”,不少人上次来没吃到,这就眼巴巴地盼着,学校里甚至有谣传说阿姨炖鸡以后都不开了,那些个喜欢这里味道的人就蜂拥而至,都想在阿姨炖鸡闭门之前吃个够。一时之间,这店里生意比起刚开业那会儿不遑多让,生意越发红火根本看不见颓势。
陆明朗每天该吃吃该睡睡并让朱美珍他们也是如此。因为生意红火,他们每天都带着笑容。
没过多久,他们不着急,有人着急了。
沈宴斌见他们店的生意更加好,几乎气急,他看他们这每天笑容满面的样子当然觉得碍眼,估Mo着他们被生意好冲昏了头,已经放松了警惕,星期三晚上的时候,就让人又来砸店了。
每周的星期三,陆明朗和沈宴珩都要参加社团活动,所以,到店的时候就少些。
陆明朗进店的时候就觉得不太对劲,虽然店里的每个顾客看起来都很正常,但是那种感觉就是不对。
他觉得大概就是今晚了,找盛建明说了一声,并让他和他爸妈晚上听到什么动静都别下来。
陆明朗若无其事地在这儿吃了晚饭回去,只等着明天收网——
这是守株待兔,也是请君入瓮。
※
夜渐渐地深了,午夜凌晨,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声猫叫。
一群人鬼鬼祟祟地潜到了A大东门对面,顺着墙根走,一连走出了十来步方才停下了脚步。
四下无人,连路灯都是暗的。
黑衣黑裤的人们隔着学校的围栏并不着急过马路,有条不紊地避开学校的监控摄像头探照范围——他们明显是有备而来,对这附近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绕道穿过马路后,便连两边的路段监控也避过了。
他们到了阿姨炖鸡的店铺门前停下,用黑套子罩着头,戴上手套,还拿着家伙——
为首的人和他们在门前静静地等待了一会儿,似乎是在确认安全,而后领头那人挥了挥手,就有一个人去撬锁开门。
店里没开灯,暗的只有外面的月光,他们一拥而入,一榔头就要往坚固桌椅上砸。
“啊——!!”忽然一声惨叫打断了他们的动作,榔头“嘭咚”掉地。一群人都吓得慌了,一阵骚乱之下之下,又有两个人发出了“啊”地惨叫,凄厉得仿佛能划破夜空,一个两个都跌倒在地,捂着自己的小腿。
“靠!什么东西!”
夜色中看起来发白的瓷砖忽然张开了口,变成一张铁黑色的大嘴钳住了他们的腿脚。为首那人检查片刻就发现这是捕兽夹——能把人腿夹断的那种。捕兽夹上铺了一层颜色与地砖极其相近的厚纸,夜色中看来根本分辨不出。
“快走!”心知这是这家人有所准备,领头的连忙让众人撤退。
“太,太重了!”没受伤的人帮忙搬着受伤的人,但受伤的人一凌空脚上沉重的铁
器就仿佛要带下他们的骨肉来,痛的歇斯底里,哪里肯让他们搬动。
“留在这里等死?”有人低吼道。
“胜哥,在……在这里先把东西撬开。”有人疼痛到哆嗦地道。
“这连老虎都挣不脱!直接撬拿什么撬?”
两个抬一个,三个抬一个。
他们快速的撤退,在被人发现之前离开,店铺里留下了那许多血迹,但是他们却已经无暇去管了。
来也无影去也无踪,这个晚上,和往常一样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连被惨叫惊醒的人都以为自己只是幻听,翻了个身就继续睡了。
第二天早上,盛国强下楼开门的时候就被这一地的血迹给吓到了。
陆明朗和盛建明来这儿吃早饭——但是学校一开门他们就过来了,瞧见满地的血迹第一个就先确认朱美珍他们没事。
“……真的踩到陷阱了。”盛国强略有些心有余悸地道,看那都已经黑红了的血,很是担忧,“明朗,万一那些人来报复的话怎么办?”陆明朗安装监控摄像头后还要弄这些捕兽夹,其实当时盛国强是不同意的。他倒不是可怜那些坏人,只是觉得有监控摄像头就够了,万一这陷阱被警方认为是故意伤人,那不是自找麻烦吗?但是陆明朗却道:“要是他们聪明些遮住样貌还不留下指纹呢?”顿了顿,又道,“晚上摄像头本来就不会太清楚,而且他们手里有家伙,您和阿姨不能在下面等。要想让他们留下点儿线索来,只能这样了。”
朱美珍同意得比盛国强还要快,对她来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而且陆明朗Xi_ng子一向是不错的,他都说既然还手了,就要斩草除根,他们难道还不如陆明朗的胆子大吗?
店里一地的血自然是不能开门的,陆明朗打了“110”,报了案,
没过多久,警察就到了,治安案件这两年管的是越发地严了,因为先前陆明朗还遭遇过一次,这次接到报案就有五六个警察到了。
陆明朗出示了监控录像——自从沈宴珩打了人他就在店里装了监控摄像头。
监控录像里的人都装备严实看不出一点儿容貌,但是他们进来以后踩到了捕兽夹,哪一块血迹属于哪一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我不知道那些人有没有案底,警方档案库里会不会有他们的信息。”陆明朗道,“警察叔叔,如果找不到他们的话,就把血液信息充入资料库当个保障吧,说不定哪一天就抓到了。”
为首的警官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不由“哟”了一声,他道:“看来你是故意想让他们出血的?年纪轻轻的胆儿挺大,可以啊?”像陆明朗这个年岁,敢直接设计让人血流满地,绝对是个胆大到不行的主儿。不过他们风里火里闯的人一向是喜欢这样血Xi_ng的汉子的,于是态度都热情了不少。
陆明朗道:“我们也是没办法了。”他恰到好处地露出了一个小商家的无奈表情,“看他们动作这么熟练,说不定是哪条道上混的呢,也许抓腿受伤的嫌疑人都抓不到他们,他们直接跑到省外去了。”
那警官却拍了拍陆明朗的肩膀,道:“放心,他们绝对跑不了。”
有了这样的承诺,陆明朗很放心。
这案子明显不是一日两日能办完的,但是警方除了一开始来取证后来又来问询,几乎没有来打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