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生之明朗+番外4/270 章 · 2412 字

第4章

就怪了。

“……对,对不起。”沈宴珩砸到温热的人体就觉得不对,把蛤蟆镜给摘了,半垂下长长的睫毛盯着离他不到五厘米的陆明朗看。

陆明朗见到沈宴珩幽黑深亮的眸子时寒毛倒竖,乍然见到故人Yin影太重,他反Sh_eXi_ng地把人一推——

沈宴珩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哪怕他很快反应过来改变了姿势潇洒地站了起来,但是坐下去的时候着实不潇洒。

“六哥!”方云帆连忙跑上去扶人。

沈宴珩似乎没有前世上大学的内敛Yin沉,眉头一皱,很不高兴。

前世沈宴珩有个绰号叫孤狼,不记恨则罢一记恨必不死不休。最开始他还没有闯下那么大名声时恨他的人都说他是狗,咬人的狗不叫,而一叫起来就是疯狗!沈宴珩自己对那个名号也没太在意,后来取绰号的人自己怂了,改口说沈宴珩是偶尔对月嚎叫的孤狼。

这个说法被陆明朗暗自里笑过不知道几回,直到后来他和沈宴珩一并被称为沈氏双狼……

“抱歉。”陆明朗有些硬邦邦地道,虽然刚刚醒来,但也知道那个感觉不会是沈宴珩自己扑过来的。

沈宴珩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又戴上了蛤蟆镜:“不用了,扯平了。”他拉了拉方云帆,然后透过蛤蟆镜给了陆明朗一个“你小子等着”的眼神,两个人就直接从交易所大门离开了。

好一会儿,陆明朗才又躺下去,他看了一眼交易所上挂着的时钟,觉得脑袋有些痛。

沈宴珩现在头发短得简直和光头没什么两样了,前世他和他聊过这段往事,好像是他爷爷要求剪的。

而他后来养成喜怒不形于色专在背地里下狠手的功夫,就是因为他回家以后遭到了他叔叔的打压。

沈家家大业大,可惜的是沈宴珩父亲是个守旧派,沈国仁思想极其固执。他二弟为了产业都对他儿子那样了,但他在沈宴珩对付他叔叔时还帮他叔叔。到后来沈宴珩打垮了他叔叔,他爸威胁他要断绝父子关系,沈宴珩心凉了,行为就开始狠了起来。

从前的他一直很心疼沈宴珩的,但是现在心疼鬼去吧!陆明朗将莫名其妙的情绪压了下去,暗想着等他回B市就高兴不了几天了。

他才不会心疼他,他活该!

一直等股票到了他的手上,陆明朗的心情才好了一些。

掮客虽然看不惯陆明朗这么花钱,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大客户。

陆明朗婉拒了听专家什么什么的建议,离开了交易所,他直接踏上了回程的道路,预备迎接此生中第一次高考!

今世,一定和前世不同。

第3章

“六哥,你怎么忽然不说话了?”

回B市的路上,沈宴珩破天荒一句话都没讲。方云帆以为他是因为沈家那档子事烦,但沈宴珩却若有所思地道:“那个人我好像见过。”

“谁?”

“躺藤椅上的那个。”

方云帆Y_u言又止地道:“六哥,你这是错觉吧?”

沈宴珩Mo了Mo下巴,道:“皮肤白白的嘴唇红红的,而且那双眼睛,你有注意到他的眼睛有多好看吗?——我感觉我就是见过他。”

方云帆:“……”

完了,这已经疯了。他说的难道不是大部分人类都有的特征吗?

沈宴珩忽然半眯起眼盯着他,道:“你小子在想什么?”

方云帆咽了口口水,道:“六哥观察得挺仔细。”

沈宴珩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地道:“那当然了,他是我想操的那种类型。”

方云帆:“?!”

沈宴珩说完不再说话了,但是他总有一种感觉,他以后会再见到那个人。

※

陆明朗下了火车以后吐了,头重脚轻地回家后睡了个天昏地暗,再度醒来的时候,都已经是第二

天凌晨了。

他竟然睡了三十多个小时!

陆明朗感觉身体好受了很多,而看了一下时间,星期三,明天他就要回学校报道了,而且他如果没记错的话明天还有考试。

陆明朗是理科生,这让他很是庆幸,毕竟理科不用背那么多东西。他整理了一下放在家里的书包,正想复习一下,然而书本上沾湿弯曲的水痕让他心下一沉。

里外仔细检查了,书包里的东西果然被人翻过,翻的人动作非常地细致,如果不是雨水溅到了书上估计还难察觉。陆明朗立刻爬起来去找他放在厨房柴火堆里的罐子——钱没了。

赵春华的动作竟然这么快!比前世还快两天地把钱给偷走了。

陆明朗走的时候带了两百块钱,还留了一百块钱在家里。

这个年代有不少边缘Xi_ng职业者,而且他也用不了那么多钱。留点儿钱在家是为了以防万一的,他都把钱改放在柴火堆里了,没想到赵春华连柴火堆也要翻!

陆明朗回家以后身上就只剩下六十块钱,这笔钱够他花两个月,学校的伙食有政府补贴了一半,如果他不乱花钱的话足够他花到高考完。

但这件事显然影响到了他的心情,而且陆明朗不可避免地想到了前世自己被砸的没有知觉的脚趾头。

被砸的时候他并没有绝望,虽然很痛,但知道中奖的消息以后他在家里抱着枕头哭了大半宿。

他那时甚至没有得奖的喜悦,只是不断想着如果早一天知道又或迟一天去打工该多好啊。脚趾头的事严重影响了他后期的复习,而等他知道这一切是谁造成的时候,他已经又被毁了第二次。

陆明朗深吸一口气,抱上了罐子,上了陆家塘的派出所。

陆家塘和隔壁的赵家村虽然相隔比较近,警员们也多有来往,但是赵春华的亲戚到底影响不到这里,所以一旦立案赵春华绝对得进去——坐牢不一定,但是名声肯定坏了。

“被偷了多少钱?”

陆明朗道:“一百块。”

警察诧异道:“这么多?”

陆明朗道:“我书包里面被翻过,家里很多地方都被翻过……”深吸一口气,他面色更加苍白了起来,“我出门的时候锁了门的,我怕是放高利贷的……”

早先陆家塘抓获了一大批诈骗团伙,派出所上下正是高兴的时候,不过外逃的犯罪分子不少,回来逼受害者家属“还钱”的也有很多,所以陆明朗这么一说,警察立刻就重视了起来。

陆明朗怕到时候查到赵春华派出所不了了之——毕竟他和赵春华是亲戚,于是有些楚楚可怜地道:“警察叔叔,那是我爸妈走之前留给我的最后一点儿钱了……我还有两个月就要高考了,如果没有钱的话就得找地方打工,可我现在没多少力气,而且不知道去哪儿做零活……”

值班的警察江学明也不过二十多岁,看见他这样忍不住就叹了一口气,陆明朗家不是被坑的最惨的,但是陆明朗却是被坑得最惨的。父母逃走不说,逃走前甚至没有知会陆明朗。现在这一百块钱怕是这少年的救命钱了,如果是被高利贷Mo走的就更得细查!在逃的那伙人里对受害者们的家庭太过熟悉,陆明朗是独自一人,很容易成为目标。

“你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帮你查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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