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位于米国纽约州东南部大西洋沿岸,是米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口。
纽约都市圈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圈之一,与英国伦敦、华夏国香港并称为“纽伦港”。
纽约与伦敦并列为全世界最顶级的国际大都市。2018年11月,纽约被GaWC评为Alpha++级世界一线城市。
纽约的前身,只是一座荒岛,在1492年,哥伦布发现米洲大陆后,欧洲各国殖民者纷纷涌来建立殖民贸易点,这里逐渐形成自由港,这就是纽约的前身。
1524年,意大利人乔瓦尼·达韦拉扎诺来到河口地区,成为第一个历史记载的造访纽约的欧洲人。
达韦拉扎诺是一名来自佛罗伦萨的探险者,效忠于法国。他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纽约港区,宣布此地为法国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
1602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洲找寻新乐土年抵达纽约湾并沿着河流北上,隔年哈德逊带着北米洲的土产和毛皮回到荷兰,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产生高度的兴趣并定居于此,荷兰人并以“新尼德兰”()命名。
1624年,荷兰人在加弗纳斯岛建立皮草贸易点,由此欧洲人在新尼德兰开始了正式的永久居留。
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顿岛上开始兴建,后称作“新阿姆斯特丹”。
1626年,荷兰殖民总督彼得·米纽特从当地勒纳佩人手中,以60荷兰盾(2006年约为1000美元)买下曼哈顿岛。
建立贸易站,并按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字,将这个地方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荷兰人在此建立家园落地生根,居民约300人。
1651年爆发英荷之战,原住民之间的内战和欧洲殖民者带来的疾病使得勒纳佩人的数量在1660年至1670年间大幅减少。
1664年,英国舰队开到这里,荷兰人自知无力与之抗争,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特投降,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
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管辖,于是,国王的弟弟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地名改为“纽约”,即“新约克”。
纽约(NewYork)意为“新约克郡”—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战败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
当时正好是英王查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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