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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盛大婚礼,先不说叶家如何,越家又如何,单独说这新浪和新娘之间的种种恩怨情仇就已经足够有话题了。
“还真没想到他们居然能成……”
“你别说,看上去还真都挺般配的,不过叶姿不是那个什么地方有毛病吗?”
“嘘嘘嘘,你不想活了?也不想想这可是那位叶先生最宠爱的女儿,外面那么多野种带回家的可就这一个,听说她娘好像还是叶先生的最爱?”
“豪门恩怨果然是有意思,不过那两个伴娘里一个是书长安,另外一个是谁?看上去模样也不是特别好看啊,居然还是和明卿搭档,也不怕被那些千金小姐给记恨上……”
像这样的声音一直都在持续着,但是两对伴郎伴娘却都没有理会那么多。理会再多人家该八卦的还是会继续,有那个力气生气还不如当没听到。
当婚礼开始之后,是第一对伴郎和伴娘先进场。
当然,也就是叶歌和书长安。他们两个人的话题性一点都不比新郎和新娘来的少,当他们携手进场的时候,尽管宾客们要都礼貌的闭住嘴巴,但那一道道视线还是跟刀子一样不曾从他们的身上离开。
“我突然觉得长安真厉害啊。”冉秀小声说,她那种目不斜视,甚至已经称得上目下无尘的傲慢劲儿真是太帅了。
明卿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笑了一下,等到他们进场的时候就牵着她的手和她一起踏入红毯。
他看到了叶歌的挪揄,但是只是当做没有听到,因为他明白,那个家伙现在的想法应该是和他一样的,下次谁还做伴郎和伴娘啊,直接一起踏入洞房了。
不过坦白说,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在预先练习一样,也不错。
当让他们站定到自己的位置上之后,就看到新娘在父亲的陪同下一步一步的走过来。
书长安和冉秀静静的看着,或许不久后的一天,她们也会这样走过来。
即使是风流之名在整个上流社会都赫赫有名的男人,在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的那一瞬间,似乎也有些难以压制自己的情绪,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越轻侯,什么也没说,眼神已经能说明了一切。
这一瞬所谓的家族联姻也好,各种利益也罢,他突然都放下了。
越轻侯自然是明白他这眼神的意思的,郑重的从他手中牵过了叶姿的手,静静的看着她,眼神脉脉含情。
他是她的了。
而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将是他的。
其实他一点也不吃亏,一点也不。
神父说:“今天,我们在上帝的注视下聚集于此,并且在这群人的面前,来见证越轻侯和叶姿的神圣婚礼。这是个光荣的时刻……我要分别问两人同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很长的问题,请在听完後才回答:
越轻侯,你是否愿意娶叶姿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越轻侯看着叶姿说,他愿意,在再次见面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有想到过此时此刻。
“叶姿,你是否愿意嫁越轻侯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