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被经典的闹钟吵醒的周晨,习惯性的不想睁开眼睛,习惯性的烦躁了一下,等无奈且不是很温柔的把闹钟按掉,睁开眼睛看了一会天花板后,他一甩头,就精神抖擞的从床上跳起来,抠着眼屎哼着小曲,去清空一些库存。
等刷牙的时候,就已经看着镜子里那个两点都大方的露着的家伙问,“这是谁啊,这么帅,简直了!”
真的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真不是他给自己鼓劲才这样,而是现在的状态,真就是这样。
社畜时期,他也一样,每天总是面临那个熟悉的烦恼:想睡的时候吧,对不起,你不能睡;能睡的时候吧,又不想睡——好容易有点属于自己的时间,还不允许我看看手机?
所以总是觉得睡不够,每天早上听到闹钟,就是囫囵着塞了早餐,一路紧赶慢赶的准点赶到公司……都已经起床了一个多小时,依然还是浑浑噩噩,很不清醒。
哪像现在,估计晚上熬通宵,早上头一甩脸一洗,嘿,我就又是那个精神小伙儿!
周晨非常、非常、非常的喜欢,和高兴于这样的状态。
年轻,真是好啊!
就是选衣服,也是一件很美的事,而不是麻烦。
等到他翻出第三件T恤,确定这件豆绿色的清新且有品味,不但符合自己阳光帅气的形象,还非常契合自己今天雅致出众,但又不骚气的人设时,就听到老妈在楼下喊,“小晨,你起来了吗?”
探头看下去,老妈拿着锅铲站在大厅里,“刚起来。”
“我就说听到楼上有动静。”方红霞看着儿子,“昨天晚上快一点才睡,怎么不多睡一会?”
“起来就起来了嘛,”老爸周镇海居然也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个大盘子,有些了然的看着儿子,男人嘛,事业好的时候,精力也会格外好。
“快下来,我炸的油条。”他带着些邀功的意味说。
“好咧,”闻着下面那些熟悉的香气,周晨一下子就来劲了。
他和老爸,早上都喜欢吃糯米饭,而东海糯米饭的特色,就在于那一勺肉汤,和油条碎。
这两样不全的糯米饭,在东海人眼里,那就是绝对的异端。
这事吧,它无关好吃,主要是信仰——关乎信仰的好吃。
主角,糯米蒸的饭,那其实要求不多,就是要硬一点,软塌塌的就有些不美。
肉汤呢,除了必须是有肉的汤,具体的,并没有什么要求,自由发挥的余地很大。
唯有这油条碎,有统一且必须遵循的标准,那必须是重泡的,就是把已经炸过一次的油条,再炸一次——可以说,是正宗的老油条了。
油条重泡的时候有很多讲究,要切成小截后再炸,这样更均匀、不好太急,慢着点来……
遵循着一系列的讲究炸出的油条碎,才是正宗的焦香酥脆,它就是加了肉汤的糯米饭的脊梁、中流砥柱。
一勺浇了肉汤,还拌着油条碎的糯米饭下肚,熨帖又满足之外,还有一种打了胜仗般的成就感。
这可能是商业氛围浓厚的东海市,喜欢把这样的糯米饭当早餐的原因之一,骨子里,他们就是好斗的,喜欢赢的。
只是好多店里用来炸东西的油,因为用过太多次,如果是静态的,那它和沥青,真让人傻傻分不清楚,有那么些不好。
周镇海同志,偶尔有兴致的时候——一般是节日,才会自己动手做这个,但今天并不是节日,哦,我回家吃早餐,那就是节日了。
果然,早餐是特别的丰盛,有老爸做的糯米饭,当然还有老妈做的他最喜欢吃的炒粉,以及鲜酸爽口,和一日三餐都是绝配,应该是岛上带来的鱼丸做的汤——老妈现在估计没时间做鱼丸。
除此之外,还有鱼饼、肉包、煎包、麦饼、三鲜面、清粥……
周晨估计,别说自家三个,就是把同学里那几个出色的饭桶喊过来,也够呛能吃完。
“多吃点,看你瘦得,”老妈和老爸,都给他盛这又夹那,他面前马上多了三盘子加两碗。
特意亲自做了糯米饭的周镇海都劝他,“每样少吃点,多尝尝,你妈是天刚亮就起来了。”
“习惯了,”方红霞马上说。
“辛苦了,”周晨用头在老妈肩头蹭了下,他知道老妈肯定是特意早起。
天刚亮,那估计是5点左右。
方红霞刚准备摸儿子头一下,就听到周晨没说完的那个词,“老娘。”
老娘?
她的手马上变成了拍。
叫娘我也喜欢,但你为什么要加个“老”字。
儿子的讨打,让气氛更欢乐了一些,因为无形中就又一次确立和强调了他们作为爸妈的尊严。
但周镇海同志,居然还有其它的情绪,“说起来,我们养你也是省事,16、7岁,就基本上自己独立了出去。”
听到这个,方红霞也是一肚子的话,什么儿大不中留、什么当初小学的时候,就盼着早点上初中,好到县里寄宿、什么就是不孝,不爱爸妈之类的……
周晨懒得去辩驳。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这世间的事就是这样,按理应该是成熟和不成熟的两方,比如爸妈和孩子,如果孩子非常成熟,爸妈肯定就难免幼稚。
做爸妈的,就总是这样,你离家早吧,他们有意见,“早就想离开这个家!”
万一要是离不开,多多少少啃点老吧,他们又会嫌弃,“隔壁你同龄的那谁,你同学的那谁,现在在哪如何安了家立了业……”
周晨还从老妈老爸的这通带着醋意的埋怨里,听出了不少自夸的意味来,“看我们两个多厉害,生了一个这么优秀的儿子!”
于是他顺势就强调了一下,“那也怪你们啊,谁让你们把我养育得这么出色?”
哎呦喂,方红霞和周镇海,顿时那个掩饰不住的开心啊,周晨面前的盘子和碗里的内容,立马又丰富起来。
不知怎么的,这一次,两个人就有些攀比起来,“我做的炒粉好吃吧,”“我烧的糯米饭棒吧,”……
然后就有些吵吵,“糯米饭里的肉汤我熬的,”“炒粉里的鸡蛋我炒的,”……
周晨只想说,都是这么优秀出色的儿子的爸妈了,你们好不好成熟点?
M.βΙqUξú.ЙεT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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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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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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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欢乐今早(上)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