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喜欢上表演的?”周晨还是选择把话题从自己身上移开。
“怎么喜欢上的?”天仙看了他一眼,“喜欢就是喜欢啊。”
这?周晨只能觉得,可能她听到的,和自己问的,就不是同一个问题。
“其实,我们喜欢上一样……东西,一开始的时候,自己应该并不清楚,那个时候,你可能就没想那么多,觉得它并没有什么特别。”天仙继续说着周晨总觉得好像有另外意思的话。
“如果要从根源上说起,”她好像在回忆,“应该从我幼儿园的时候说起。”
“受我妈妈的影响……现在说,应该是我妈妈决定的,我从小就上舞蹈班。”
她这句话,意思就很明确了,周晨莫名的有些失落,叹了口气,“看来,我们的童年都是一样的。”ъIqūιU
“啊?”天仙一下子把他们之间的距离拉成负数,轻快的蹦到他面前,充分体现出了一位有着舞蹈底子的武侠戏女主的特色,惊喜又好奇,还有些期待的说,“你也从小就上舞蹈班?”
“我从小就学着开船捕鱼。”
“这……一样?”天仙感觉自己白高兴了一场,熟练的在他手臂上拍了一下,但就是想笑,“咯咯,捕鱼?!”
然后又摇头,“是啊,可能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样的,警察的孩子就喜欢警察,商人的孩子就喜欢做生意,“
“所以人生,就好像有些宿命论的意思。”她有些感慨。
这样想想,有些东西,好像就是天注定的。
按理,以她和他的成长环境,既然不是小时候就是邻居,也不是同班同学,就不太可能发生这样深入的交集。
结果他们的人生轨迹,都转了一个大弯,自己出国又回国,很偶然的成为一个演员,而他,按他自述的说法,初中的一个下午,突然就喜欢上了摄影。
然后的交互,虽然不能说顺理成章,却有了更充足的基础。
“但一开始的时候,你并不知道那是喜欢,那个时候,我们应该连喜欢是什么意思,都并不清楚。”
就在周晨又琢磨,她这话里的话,是不是自己想的那话时,天仙又问他,“哎天才,你是从小就明白这些吗?”
“所以我说,我们的童年都是一样的,”周晨说,“我们都是好孩子。”
“科科,”天仙又笑起来。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这平平无奇的话,她就是觉得可乐,“我们都是好孩子,异想天开……最最……可爱的孩子。”
她突然就唱起来年初刚发行的,那首传唱度还不错的同名歌来,中间还磕巴了好几次。
之所以磕巴,不是因为不熟悉歌词,恰恰相反,是因为太熟悉歌词。
如果不临时更改一下,后面不是要唱“相信爱可以永远”,就是“大声喊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她不知道周晨知不知道自己磕巴的原因,但她知道,唱那些,不好。
周晨还真不知道,这首歌他知道,但一般都是这么唱的,“我们都是好孩子,啦啦啦啦的孩子,”中间的都不知道,更别说后面的。
“我们从小,就都是会让爸妈高兴的孩子。”他说。
天仙觉得这一点真是一样的,孩子因为喜欢爸妈,所以会在连喜欢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的时候,天然的喜欢爸妈的职业,她突然抬手在周晨的头上揉了揉,“是啊。”
一个小不点,从小就喜欢捕鱼,每天都在海边等着爸妈从回来,船到港后,还欣喜的爬到船上,模仿着爸妈的样子开船捕鱼。
虽然那时的他,肯定是高兴的,他爸妈也会因此觉得高兴,有什么比自己的孩子喜欢自己的职业,还要让父母们觉得更有成就感的事呢。
只是,天仙现在只这样想想,就觉得有些心疼。
自己从小就学舞蹈,有时候,心里其实不喜欢不想去,因为累,觉得苦。
但好歹,自己学舞蹈,是在舞蹈室里,冬天不冷夏天不热,还穿着漂亮的衣服。
总之,这都可以算是又有了一个共同点,我们从小,都为爸妈的职业骄傲,好巧哦是不是。
“记得小时候,我妈妈在小圈子里,确实有些知名度,”天仙脸上洋溢着光彩,“很多单位都邀请她去演出。”
“幼儿园的时候,我妈就经常用自行车带着我,去她演出的地方,有时候,一天要跑好几个地方,每到一处,我都在台下看着,耳濡目染的,不但因此也成为了好多大人口中的‘舞蹈小天才’,现在想想,可能是从那个时候起,就对舞台有了向往。”
“后来的事,你也应该知道,我从美国回来,碰巧就到了《金粉世家》剧组,然后,就真正喜欢上了表演,如果要说程度,那就是发自灵魂的喜欢。”
“每接到一个新角色,我都非常兴奋,会迫不及待的从各个角度去揣摩角色的特质……当然,”她看了某人一眼,“可能在很多人看来,我最后呈现出来的,相当差强人意,这我清楚,但我会努力,一次比一次努力……”
“这个,”周晨想起了一句有些残酷的话,有些事上,天赋,真的挺关键,比如那些初登屏幕,就表现得令人惊艳的人。
她的演技,公允的说,横向比,不差,但要说让人惊艳,还真没有。
之所以她现在饰演的这些角色,后来一定程度上也成了经典,一个原因是,后来翻拍的那一版又一版,真的太烂。
以及,人就是美啊,任何人只看她现在这些戏的剧照,都会认为“天仙”这个词,真的是实至名归。
“从一个摄影师的角度,我想说……”
“说,别吞吞吐吐的,”女侠推了他一下,“不用这么委婉,你又不是没有说过我。”
周晨坚持,“记得拍照的时候吗,我让你做你自己就好,不要在意我,特别是不要在意我的镜头。”
“当然记得。”天仙记得当时的感受,人不大,架子倒不小。
所以第一印象,真的并不太好。
好像也不是,当时还是有些想见到他本人……至少是有一丢丢的啦,毕竟,一些人,也把他夸得跟什么似的。
所以说,这人生啊,这缘分啊……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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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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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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