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得说,我们的周同学在这个傍晚的这两次交流中,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风格,如果有旁观者,那他完全有理由觉得,这人,怕不是精分吧。
周同学当然不是精分,之所以如此,其实也能算是他的一个进步。
原来的他,性子随和到有些软弱,作为一个打工人,又被公司压榨、被客户刁难、被同事坑,到后来,他干脆放飞自我,往呆板的理工男那条路上发展。
简单说,就是在原本情商就不太高的情况下,继续破罐子破摔,这就让他的人缘……几乎就没有人缘可言。
这样做,真不好说是他太不会做人。
当一个对给上司或相关人等送礼这样的事,特别不擅长的人,几次三番的竭尽全力去做这样事,最后却发现,只是徒费让人肝疼的财力和巨大的心力后,他选择不再卑躬屈膝的去做这样的事,不用这样的方式,去争取原本理应就属于他的好机会,宁愿地位和收入低一点就低一点,真也不是不能理解。
同理,当你一次又一次的努力维护各种关系,却一次又一次的发现,都是徒劳无功后,干脆就不再维护,这样的处事方式,虽然有待商榷,同样也不是不能理解。
在那样做之后,别说,他的生活,相对还真的简单了不少,他只需要把最苦最难的工作解决好,并接受那些工作成效不如自己的同事,薪酬却明显比自己高就好。
反正,最苦最难的工作,原本多半是他,薪酬,原本就总是那些有背景的人高。
简单,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轻松,只是时间一长,他和人交往的时候,就真的是没有什么章法,举个例子,无论是脾气急躁的,还是性子温和的,他都一样对待。
但现在,哎,他有很主动和明显的进步!
对肖嶶和天仙,在心底,他早就暗暗的有比较。
肖嶶呢,性子温柔,善解人意,所以可以跟她撒娇、卖惨;天仙呢,实质上是个硬脾气,适当的撒娇当然是可以,但主要的,还是要展现自己爷们、本事的那一面。
这就是他和肖嶶说话,跟和天仙说的话,完全是两个风格的原因,他周天才,现在说话的时候——主要也就是跟她们俩说话的时候,竟然都会考虑到她们的性格。
事实证明,他这个在这方面没多少经验的人,认真思考后总结出来的这个大方针,还是有效的,两边反应都不错。
他觉得有些成就感,但又有些愧疚。
不过,在分别面对她们两人的时候,这些愧疚就无处存放,他便也不太愿意去想起……回味刚刚的两次交流,总体还是更有成就感些。
他得意的哼了几句不成调的歌儿,陡然想到一件事,脸上喜色尽去,连忙抓起手机。
……
余小美家,一家三口都在。
余小美挨着老妈坐着,却有些坐不住,主要是她老妈一直用那种可骄傲可骄傲的眼神看着她,那眼神让她觉得,好像她也是天才。
是的,余妈妈妈是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个个性散漫,做事毫无计划,一切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身在福中不知福,以至于让她暗地里不止一次的惋惜,当初怎么就没真的多生一个孩子,也好多一个可能的女儿,原来竟然是这么的出色。
你说,她大学毕业后,死活放弃了费那么多人情才安排好的工作,跑到那么偏的东岙岛上,说是上班,其实就是浪费时间,同时还无来由的对岛上一个家里生意落败的小孩那么好……
当初一想到这些事,她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气到极点的时候,真有让女儿在那自生自灭的想法。
谁想得到,女儿眼光竟然这么好,岛上的那个小孩,竟然这么厉害。
而女儿,短短一两年,就成了真正的亿万富翁不说,给家里还能带来这么多的帮助。
我女儿,就是本事,就是有福气!
“吃水果。”
“妈,我吃不下。”
“那来碗燕窝?”
“妈,”余小美顿时也想掀开衣服在肚子上拍几下,“我真的吃的很饱。”
“好好好,不吃,不吃。”余妈妈怜爱的摸着她的头,一点也没有因为余小美在家里吃饭,食欲一直不太高,这一到周晨家,竟然吃到肚子这么圆而生气。
有些方面她想得非常开,不管女儿在哪里吃,只要吃得好,吃得开心就好。
余小美她爸,东海市名声不显,但富豪榜上,却一直有他一席,只有有一定实力的人才知道他实力的余总,一直抱着茶杯沉思,这时开口说,“这周晨啊,他的格局,确实不一般。”
“他原本应该没想到做茅台的经销商,我想,那主要应该是,他当初就没把这样的小生意放在心上。”
有些无聊的玩着手指的余小美说,“本来就是,他不缺更好的机会。”
余总点头,“他有更好的机会,所以看不上这样的生意,我们能把握的机会少,所以才会想着一丝一毫都要利用起来,”
“但我们,只想着做本地的经销商,而他在我们提醒后,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事对东海生鲜的意义,准备在多地布局,”余总摇头,“这格局!”
“有时候,真的很难相信,他只是一个17岁的孩子。”
余妈妈点头附和,“是啊,我们17岁的时候……”
余小美站起来,“他就是一个天才嘛。”
这样的事,她早就见怪不怪,对爸妈的感概并没有多少认同感,“我回房间了,又自找了一大堆事。”
余妈妈看着女儿风风火火的背影,“可惜,只有17岁。”
要是周晨大几岁,或者自己女儿小几岁,比如女儿今年刚大学毕业,两人也就差个三岁,那真是再完美不过。
女儿这个样貌,加上她无欲无求的洒脱性子,尤其是,她看人竟然能那么准,真的是宜室宜家。
要说和周晨那样的孩子,真的非常互补,非常合拍。
可惜啊。ъIqūιU
“呵呵,”余总喝了一口陈年的普洱,“不要觉得遗憾,应该这样想,这样更好,这样的关系更稳固。”
余妈妈一听,哎,还真是这么回事!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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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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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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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 进步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