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菜饱酒足,等到周晨办公室的那几个小伙强烈、主动的把碗洗干净,把客厅和厨房收拾好,已经到了九点多。
最后也小喝了一杯,脸有些红,眼神也有些许迷离的天仙一边挽着自己的女助理,一边挽着汪馨蕴说:“我们一致决定,女孩子晚上睡在这里,你们去酒店。”
周晨心说,我就知道可能是这样,所以那个“炸弹”已经预先拆除,“不去海滩上逛逛吗,夜晚也是挺美的。”
尤其是,这时候去海滩,也不用总是捂得严严实实的。
“好哇。”天仙没有任何犹豫的就答应了,然后说:“等我们洗漱一下。”
于是又得马上就去酒店把她们的行李箱运上来,然后,天仙所谓的“洗漱一下”,就是一个多小时,并且,等出来的,也只有她一个人。
“她们呢。”虽说这正是所期待的,周晨还是问了一句。
“她们都不想出来。”天仙又穿上了那件乳绒服,长发披散着,手就插在衣服口袋里,慵懒又随意。
周晨有些不太敢去看她,可能是因为刚洗漱完,她那红扑扑的脸,可能是因为她的眼神。
喝了点酒之后,这个姑娘所呈现出来的,就完全是另外的一副样子。
周晨能清楚的感觉到她这一面的杀伤力,却不太知道该怎么去形容。
怎么说呢,可能是借酒劲,可能是趁这夜色,还可能是其它一些原因,总之,她不再像平常那样绷着,而是彻底的放松下来,也可以说,彻底放开来。
当她无所顾忌的,全面的绽放她的美的时候……呼,周晨是真有些不敢多看。
就完全抵挡不住。
但又偏偏就是控制不住的想去看。
“他们呢?”天仙看着空荡荡的院子问。
“他们说是先去海滩,但我估计,这会也钻进了被窝里,”毕竟不是谁都像我一样,有傻傻的等个把小时的耐心,“你,现在不想休息?”
“不,正好趁这个时候好好走走,”天仙看着那昏黄灯光映照下空无一人的街道朝周晨示意道:“走啊。”
谁还不乐意陪你轧马路呢,周晨跟了上去。
“有些烦恼,你应该有体会的,”天仙轻声说:“有些时候,出门会担心认出我的人不够多,跟着的媒体不够多;有些时候,又希望谁都别认出我来……”
“但,目前后一种情况很难出现。”周晨接道。
“是啊,我现在还算有些热度,所以,这样不受打扰的在街上逛的机会,就要好好珍惜。”她张开双臂,歪着头笑着压着声音说:“看,这是属于我们的街道。”
这一刻,她身姿娇俏神采飞扬,眼神纯真灵动,笑容,格外的清新柔美外,还带着一点点的憨。
周晨,周晨,他,眼睛都直了。
抵不住,完全抵不住。
“嘿,”天仙凑过来,在他眼前晃了晃手,“你怎么了?”
“呼,”周晨长呼了一口气,“我刚才在想,要把这条街买下来。”
“啊?”天仙笑了,手轻轻的在他头上点了一下,“傻啊你,现在我们走到哪儿,哪儿不都是我们的?看,又没有其它人。”
“你快点!”她双手背在身后,一蹦一蹦的往下走。
“你以后,走路能不能看着点。”周晨追上去。
“什么意思?”天仙问。
“不然会撞到人。”
“才不会呢。”
“你刚才就撞到了我。”
“你瞎说。”
“狠狠的撞在了这里,”周晨指着自己的胸脯说:“正在心口上。”
天仙先是一愣,跟着放声大笑,又马上捂住嘴,还躬着身子拉着周晨的衣服躲到他身后,警惕的看着四周,很有些贼头贼脑的样子。
好在并没有已经熄灯的人家被惊到开灯,或是有人在屋里大骂。
她后怕的拍了拍胸口,又拍了拍周晨的胸口:“这里是吧,嗯?找打是吧。”她扬起拳头,“信不信我一拳……”
周晨认命的闭上眼,打吧,只要你忍心。
天仙的手高高抬起,轻轻放下,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走吧你。”
见周晨想开口,她抬起手指放在唇边,“嘘,你不许说话!”
然后,她又背着手在前面引路,也有好一会没开口,还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
她在拼命的咬嘴唇,不能笑,不能开心的笑出声来,也不能让他察觉到我在憋笑。
但是,就是开心啊。
都说,男孩子这样的甜言蜜语,都是不能往心里去的,怎么就觉得他说的这就是真的,而且,是压抑不住的开心呢?
过了好一会,她才问道:“岛上的冬天,都是这个样子吗,我觉得,穿着它有些热。”
周晨想,按理说,这个时候穿着乳绒服,应该觉得暖和,而不至于觉得热的。
夜里的这个时候,岛上大概还有十五度左右,不过风不停,手和脸会虽不至于说冻,但还是有些凉,羽绒服还是能穿住的……哦,心热。
这是个好消息,很好的消息。
天仙等了一会,没等来回答,就回头看,“你怎么不说话?”
“不是不许我说话吗。”周晨委屈巴巴的。
“哼,”天仙笑着扬起手,“你故意气我是吧。”
“没有,不是,”周晨连忙说,他追上去,和她并肩走,“岛上平均气温在十五六度,听老人说,最冷的时候,好像是两三度,总之没有到零度。”
“我们习惯了被风吹,所以一般过冬,也就是加件厚外套就好,你第一次来,还是得多穿点。”
“首都的风不是更大?”天仙此时很有兴趣谈谈天气。
“北方干燥,但岛上却有些潮湿,所以风也不一样的。”
“哦,也是。”天仙看着这个星星点点的灯火描出来的小镇,“这真是个不错的地方,风光好,气候好,周围捕鱼好像也不难,关键人都很好,都特别和睦。”筆趣閣
周晨知道,她这是根据下午的所见所闻得出的结论,一时也不好说这儿并没有她想的那么好,尤其是大家友爱和睦之类的,只得含糊的说:“是。”
他觉得,在观察和体验生活这方面,天仙真的可以更用心些。
不过,对她这样单纯善良的女孩子来说,可能会习惯性把一切都朝好里想,这也是好事……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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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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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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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 撞心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