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
"你这说话思维很跳跃啊,有当哲学家的潜质”
“我确实有剑桥哲学院的硕士学位。”
我彻底无语:金廷云看着我,笑了笑。我发现金廷云现在越来越莫名其妙了,我现在一张生无可恋的死鱼脸,有什么可乐的???
“金总,你开车看路行吗,盯着我看干嘛,我脸是导航,能看到路况吗”我忍不住吐槽,要
不是他有主角光环,我俩早该撞死一百次了
金廷云没争辩,竟然很听话地移开了目光,然后继续说:
“从我16岁交第一个女朋友开始,我的每一个交往对象和暖味对象都是主动贴上来的,我看到顺眼的,就带在身边,不过往往过不了几天,就觉得腻了。”
啧啧,这他妈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渣啊!!!
“我记得我留在身边最久的一个女人,是一年前在纽约认识的,当时她在一个圈内的prty上主动接近我,我一开始没理她,但是接下来的半年里,我不管走到哪儿,参加什么聚会,她都一定会出现。”
“……然后呢?”
“然后我就把她带在我身边了。那个时候我以为我对她多少是有一点感觉的,谁知道仅仅过了不到半个月,我就觉得有些烦了。”
“然后你就把她甩了?”我问。
“我和她提了分手,不过真正分开,花了将近半年的时间。”
“为什么?”
金廷云只说了一句话:
“她是勒菲克洛的女儿。”
我张了张嘴,过了好几秒才蹦出一句:勒菲克洛的女儿???!!!”,
勒菲克洛这个名字,看这本书的每一个看官绝对都没有听说过,为什么我敢这么肯定昵?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是这本书里编出来的一个人
言归正传,这个勒菲克洛是何许人也?
他就是这个世界里除了金廷云和我之外的第三大富翁,也是迪拜的石油大亨,国际上的石油命脉,基本上都掌握在他和他的家族手里,财力和势力都非常强大,遍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而这个人昵,他有一个宝贝独生女,年芳大概二十三四五六七八岁吧,我曾经在一个富二代聚会上见过她一面,那个长相我就这么描述
吧,就算是巅峰时期的玛丽莲梦露和奥黛丽赫本一块站在她面前,颜值也只能勉强到她一半的程度。o
抛开长相,她的身材也是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里最完美的(不管是穿书前还是穿书后),特别下饭,我记得那个prty上,我硬是看着她的身材多吃了十块点心
那样一个女人,痴痴追了他半年多,金廷云竟然不到半个月就把人家给甩了???!!!
我义愤填膺:
"卧槽,金廷云,你这也太暴殄天物了吧!!!
金廷云深深看了我一眼,我才发现我关注点好像错了我说:
“咱们圈子里谁不知道啊,勒菲克洛就那么一个女儿,他可宝贝着昵,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你和她谈恋爱倒没什么,但是半个月就甩掉人家,这不明摆着是玩她昵吗!她那个老爸能放过你?”
“当然不会。他在生意上给我找了很多麻烦,有两次甚至很严重,幸好我的财力比他强出不少,这才没出什么大事,不过完全解决掉,也用了半年的时间。”
我恍然大悟:
“怪不得你说真正分开花了半年的时间。金廷云,不是我说你,那么漂亮一姑娘,多少人只能远远看着,结果人倒贴你你还不要,你想什么昵?!”
“我也不知道。”金廷云淡淡地说,“我就是不喜欢她,仅此而已。当我明确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立刻告诉她,并且要和她分手,我认为这是对她负责的做法。”
我耸了耸肩:
“要我是你啊,我就再多跟她处一处,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谁知道再
过个三五个月的,会不会就喜欢上了呢?而且就因为这事儿,她爸还给你找了不少麻烦,多不值得。”
“不,我觉得很值得。”金廷云说,“如果当时我没有坚定地和她分开,或许现在就”
他突然停住了,我问:
“就什么啊?
他声音低了点儿,但说得很清晰:
"就不会遇到你了。”
我只听见刷的一声,浑身的血都往脸上涌,大脑一片空白。
这这这这这他妈什么意思啊???!!!
我有点儿慌,下意识把头扭向窗外,装作四处看风景的样子,结结巴巴地说:
“那个,今儿天儿不错哈”
金廷云说: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一激动,差点儿咬着自己个儿的舌头o
金廷云也不生气,继续说:
“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你,我从来没有追过什么人,有时候并不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的。就像我之前给你发的那些短信,我只是想找个借口联系你,但是又担心太突然,惹得你不高兴,所以……”
我的心跳得越来越来快,脱口而出:1
“金总,别开玩笑了。”
金廷云的话被我截住,他沉默地看了看我,不说话了。
第65章 是我是我就是我!
一直到车停在停车坪上,金廷云都没再提起这个话题来,我当然乐得装傻了,为了不让气氛太诡异,就跟他天南地北地瞎胡扯,反正任何关于“追”啊、“谈恋爱”卩阿、"感情”啊之类的话题,我是只字不提。
这个时候就能看出朗哥我多年来混迹古玩市场锻炼出的口才和随机应变的本事有多有用了,尽管是尬聊,也尬出了友谊,尬出了水平,尬出了风格,尬出了境界,几乎可以算是朗哥我二十多年人生中尬聊史上的巅峰一役了,等我老了要是写一本回忆录,这段尬聊那必须是要载入史册的……
金廷云带我来的这地儿叫"醉仙楼”,听这个名字你们就知道了,这家专门做中国菜。
也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脑回路到底是怎么长的,这么一本充满了玛丽苏气息的现代言情总裁文,饭店的名字为什么要用武侠小说里江湖客栈的专用名昵???
难道不应该叫什么艾利斯顿斯诺利圣安凯亚芙瑞德皇家酒店之类的吗???
这个醉仙楼,装潢在本地也就中等水平,服务也不算特别顶尖,但是每天从早到晚都人满为患,据说吃一顿得提前一个星期预约,没别的,就因为这家店里的广式早茶非常极其以及特别正宗,正宗到著名美食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曾经专门来这儿做了一集节目,其中有个片段我印象深刻
一个化了一斤妆的美女操着一口我也听不出来标准不标准的广东话,说:
“#%#引’啦#0!;¥%,#%\?
啦,!?%啦,#%啦!”
反正我是一个字儿没听懂,字幕上打的是“这里的早茶很有家乡的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