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是怎么回事?”李雪倩直直盯着法莱尔的眼睛,试图看出他一点异样的情绪。
皱着眉饮了一口清茶,法莱尔感受舌尖的苦味和之后的甜味。人生就像是茶一样,果真没错。
法莱尔放下茶杯,同样直视李雪倩:“具俊表怎么了?”
李雪倩嗤笑一声,带着赤l_uol_uo的讽刺:“我天才的弟弟,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
他对你的情意。
那样真挚的,热烈的甚至是不懂得掩饰的感情。她不相信,和他朝夕相处的法莱尔看不出来。
出乎她的意料,法莱尔却笑着说:“他对我,什么都不会有。”
他说得斩钉截铁,仿佛事实就是那样。
李雪倩张了张嘴,最终沉默了。
首尔的深夜同样是安静的,偶尔一两声犬吠或者是车子的声音是那样明显。
法莱尔坐在落地窗前面,忽然就想起李雪倩的话,以及具俊表对他的感情。
具俊表那样明显,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只不过是装着不知道罢了。说出来之后,两个人之间注定了陌路,还不如不说。
法莱尔必须承认,他对具俊表没有那样的感情,他也不相信世界上所谓的爱情。
在外人眼里,他是海因里希家族族长最宠爱的小少爷,主母爱愈生命的孩子,但是谁知道,法莱尔的出身,完全是一场意外,甚至是一个耻辱。
他的父亲和母亲并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合,两个大家族之间,利益总是排在前面的。而在他的哥哥姐姐们出生的时候,父亲和他的情人断了联系。等到那个女人回来找父亲,气愤她当年不辞而别的男人酒醉回家将母亲当成了那个女人。
一夜风流,留下了不该存在的孩子。
父亲认为这个不是出于责任而是意外而来的孩子是他不自控的耻辱,所以他总是漠视他。母亲认为他是父亲爱着那个女人的证据,所以怨恨他。小小的法莱尔在那栋空旷的大别墅里独自一个人游戏玩耍,三岁了,法莱尔甚至还不会说话。
母亲对生活绝望的时候曾经利用煤气自杀,或许是出去一个母亲的愧疚,她将法莱尔放在了房子外面。但是从没出过门的法莱尔能去哪里呢?
他从家里的狗屋那里爬了回去,依偎着母亲熟睡。
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法莱尔看见了母亲通红的眼睛,那双怨恨的眼睛里面是满满的愧疚和疼爱。自那以后,母亲事事以法莱尔为先。法莱尔对母亲有了期待。
但是生活再一次显示了他的无情。
法莱尔和哥哥一起被绑架了。选择营救对象的时候,母亲看着憔悴的父亲,咬牙咽下了“救法莱尔”的话。
在冷水里浸泡了两天一夜,那水的冰冷似乎也进入了他的灵魂。
法莱尔彻底心冷了。
即使母亲后来将他爱愈生命,即使和母亲感情好起来的父亲对他多有疼爱,但是谁记得当年那个连话都不会说,有活命的机会但是根本不知道选择只能死去的小孩子呢?
那些不堪的记忆,只能尘封在脑海深处。
法莱尔九岁的时候接受了家族的考核,那个用命换了他一命的老人,在寂静恐怖的森林里用鲜血喂养了他的老人说:“既然找不到活着的异意义,便将家族当做你最重要的存在而努力活着吧,就算是替我,看着这个家族,让她美丽而富有。”
法莱尔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所以,在他的眼里没有谁,能够比家族更重要。
那是他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他腐朽的生命存在的理由。
风云际会(六)
神话学院依旧是美丽的,韩国的冬天依旧是寒冷的,神话学院的女生可以就是不怕冷的。法莱尔从餐厅里走出来,对着手心呵出
白气。
金色的碎发有些遮住眼睛了,不远处的林子里隐隐约约有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李雪倩已经回了美国,那天的谈话之后,她只说了一句话:“希望一直都是这样。”
什么都不会有最好。
他们俩如果有了感情,不是单纯的两个人的事情,而是背后的两个家族之间的较量,卷入其中涉及利益的又不只是简简单单的两家人了。
那个时候,不说爱了,即使是反目成仇也是可能的。
她不希望弟弟生命中好不容易能够合得来的朋友没了。
得到又失去的痛苦,她不希望法莱尔承受。
神话学院的课程一直很松散,法莱尔撑着下巴看老师在奋笔疾书,底下的学生们化妆的化妆,
玩游戏的玩游戏,热闹的紧。
“扣扣”老师的讲课声骤然停了。
法莱尔双手无意识的在纸上画圈圈,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身影。
似乎具俊表惯常穿黑色的衣服。法莱尔下意识的想。
哎呀,早知道不和表姐谈话了,谈完以后老是想起某人。法莱尔扒扒头发,烦死了。
自己果然还是不够成熟,嘴上那么说,理智也清楚的知道,但是就是控制不住。
修炼不到家。
无聊的过了一节课程,法莱尔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是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好。”
那边沉默了很久才响起了低低的笑声,尾音拖得很长,让人毛骨悚然。
【法莱尔萨里亚冯海因里希。】这是程昱天第一次喊法莱尔的全名。这个长长的名字代表着世代贵族的尊荣,也代表着克里斯特尔世代的生死不休的敌人。在这个时代,这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终于落下了帷幕。海因里希与几大家族联盟,以克里斯特尔的全盘崩塌为结局。
程昱天仰躺在小出租屋的破旧的沙发上,他的脸色苍白,唇边却带着不正常的红色。他握着电话,想象那一端那个漂亮的少年蹙起的眉头和漆黑的眼睛。
这样冷漠的表情,才应该是他一直以来的表情。
对着f4和那些孩子们笑着的法莱尔太违和了。
“你知道吗?你哥哥杀了埃尔默。”
【……】
程昱天模模糊糊的想起小时候住在中国s市那个拥挤的小巷子里,周围的邻居都是普通的甚至是粗鄙的人们。每天早上楼下老大爷的老旧录音机飘出上个世纪的音乐。ch_ao湿的楼道里叉着腰大骂的肥婆,巷子里空气中的浓郁的鸡蛋饼的香味。孩子们尖叫着举着五颜六色的风车跑来跑去,木门口隔壁家的姐姐拿着书大声的读着听不懂的英语。
那个时候,贫穷但是快乐。每天的烦恼不过是要操心下一顿吃什么,明天吃什么。
他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看着每个人笑,内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让这个人去死。
是了,就是那个时候。
漂亮的小轿车停在家门口的时候,做着皮肉生意的妈妈麻木的看着他被那些人抱走,他扒着车子上的玻璃,看着破旧的小巷子一点点消失在他的生命力,埋葬了他的少年时代。
或许他是爱埃尔默的,程昱天想。
刚到克里斯特尔家族的时候,他不懂礼仪,不懂这里的语言,那些少爷们小姐们都看不起他。只有埃尔默,克里斯特尔的婚生子,会教他说话,会让厨师做中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