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离去

晚八点左右,小叔一家也带着奶奶回来了。

在江父三兄妹中,除了江父在农村生了三个孩子以外,无论是姑姑还是小叔,都只生了一个儿子。

小叔的儿子名叫江羽,比江枫还要小三岁,刚读完大一。

很显然江羽已经从父母那里听到了江枫这位堂哥在做媒这一块的辉煌战绩,一回来就缠着江枫问东问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要辍学当媒人了呢!

父辈们坐在一起,话题基本集中在江枫与崔远的身上。

江枫就不用多提了,大学毕业后回来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赚了几万现金以及价值一万几的礼品,而且还是当媒人赚到的,哪个亲戚听到不得拿出来议论一番啊!

而崔远则是因为带了女朋友一起回来,这同样具备天然的话题性,因此大家议论的焦点自然少不了他。

柳艳和江枫买酸料回来后,就听从江枫的建议,借口不舒服回房间休息了,总之尽可能的避开与崔远的接触,等明天回深市之后再跟他摊牌。

当晚,因为姑姑破天荒的回来过七月十四,多年不见的三兄妹,一直聊到凌晨一点左右才各自回去睡觉。

……

次日。

农历七月十四,传说中的鬼节。

整个龙山村家家户户都在杀鸭祭祀祖先。

至于鬼节这天为什么要吃鸭,这里有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说在七月十四这一天,老祖宗要回来探亲,但到了奈何桥时才发现没有船,无法过河。

于是,在阳间的人们就在那天送些鸭子下去,让鸭子游泳把他们带回来。

当然,这种充满神话色彩的传说当不得真,实际上最接近真相的,应该是因为这个时节的鸭子长得膘肥肉满的,正是最好吃的时候,所以大家才会杀鸭过节,再一代代传下来形成了如今的风俗习惯。

青河镇这边应节时辰是中午,杀鸭祭祀过祖先后,就开始做午饭。

江枫家杀了两只鸭子,都是十来斤重一只的大鸭子,往年的七月十四即便小叔一家都回来,杀一只鸭子也足够吃了。

不过今年姑姑她们也在,江母就大方的杀了两只鸭子。

这可都是江母自己养的土鸭,那味道可不是外面卖的饲料鸭能比的。

在龙山村,鸭子最常见的做法一般有四种:

一,白切鸭。

二,煮鸭粥。

三,姜丝炒鸭。

四,清补凉炖鸭公汤。

江家今天除了鸭粥没煮以外,其它三种做法都安排上了。

那味道真是谁吃谁知道,就连崔远这个富二代,都吃得赞不绝口。那种来自于原材料的肉香味,是大厨都没办法用调料给调出来的。

中午喝的酒是仅剩的那瓶价值三千多的茅台,小叔一家离得近,经常能见到,但姑姑嫁得远,难得来一次,再加上又是过节,江枫自然要拿出最好的酒来招待。

吃过午餐之后,柳艳便提出告辞道:“外婆,大舅大舅妈,小舅小舅妈,还有表哥表弟们,我家里有些事要处理,就先回去了。感谢你们的热情招待,如果你们哪天到了深市记得打电话给我,我给你们接风!”

“小艳,你这怎么突然就要回去了,是不是不习惯我们乡下的生活啊!”

“是啊小艳,怎么突然就要回去了呢,难得来一次就多住几天嘛!”

“如果不是急事的话,就过几天再回去处理嘛!”

听到柳艳提出告辞,江父江母以及小叔小婶等人都纷纷出言挽留。

江春莲闻言也有些意外,来之前就说好了要住几天才回的,现在柳艳突然提出要回去,让她确实是没有心理准备。

之前柳艳拦着不让崔远喝酒,就把要回去的消息跟他通了气,所以除了江枫这个始作俑者以外,只有崔远提前知道柳艳要提前回去的消息。

如今见两位舅舅和两位舅妈都出言挽留,崔远便帮忙说话道:“大舅大舅妈,小舅小舅妈,小艳家里是真的有事需要回去处理,事还挺急的,所以我们只能先回去了。”

江春莲难得回娘家一次,原本是想要多住几天才回的,现在突然要提前回去,心中微微有些惆怅,毕竟下次再回来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江枫见状插话道:“既然艳姐家里有事,那表哥你就先送艳姐回去吧!姑姑你难得回来一次,就留下来住多几天,等什么时候想回去了,你再跟我说,我送你回去!”筆趣閣

江春莲闻言有些心动,不过还是摇头拒绝道:“算了吧小枫,那实在太麻烦了,我还是跟你表哥他们一起回去吧!”

江枫笑道:“这有什么麻烦的,正好我这段时间也想着去深市那边玩玩呢!”

江永贵说道:“姐,你都有好几年没回来了,既然小枫都这么说了,那你就留下来多玩几天吧!”

崔远自然明白他母亲的心思,便也跟着出声劝道:“妈,那你就留下多住几天吧,我自己送小艳回去就行了!”

“好吧,那小远你跟小艳先回去,我过几天再回。”江春莲见状不再犹豫,点头答应了下来,然后叮嘱崔远开车注意安全,不能疲劳驾驶,累了就进服务区休息等等。

而包括奶奶在内的一众长辈,则开始给柳艳塞红包,这也算是青河镇这边的风俗,晚辈第一次带女朋友回来,在离开的时候长辈一般都是要给红包的。

柳艳自然不好意思拿这些红包,可长辈们态度坚决,不收还不行,她只能一脸尴尬的把这些红包给收下。

如此十分钟后,车正式启动离去。

看到车辆远去之后,江枫暗暗叹了气,从匹配资料中可以看出,这柳艳其实是挺好的一个女人,如果排除掉血缘关系,两人的匹配值哪怕不到80分,起码也有75分以上。

可惜没有如果,这种超低概率的事情都让她遇到了,想必对她的打击应该很大吧?

等过几天把姑姑送回深市,就帮她搜寻个高匹配值的对象,让她能够尽快的从这段孽缘中走出来,这样无论是对她还是对表哥来说都是好事。

至于表哥崔远,也不知道他知道真相后会不会崩溃?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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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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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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