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前夫不放手728/929 章 · 4450 字

第728章 极限

毫无疑问,这个避世隐居的“少女”是个有故事的人,天底下没人比她更有故事了,江禅机就像是听了一场天方夜谭,偏偏还可能是真的。

她满身的伤痕就是证据,他亲眼目睹了她双臂上的新旧伤口,当然所谓的“新”伤口,看起来至少也是几十年前或者上百年前留下的了。

正常情况下,除了有自残癖好的人以外,谁的身上会有这么多新旧不同的伤痕?疤痕组织很难作假,这东西就跟地下文物的土沁、水沁、水银沁一样,是经年累月自然演化形成的,再厉害的化妆师做出来的疤痕组织也经不起细看。

“请您稍等。”

她站起来,走到书架旁,从里面抽出一本书,翻开找到特定的一页,恭敬地推到江禅机面前。

“我一直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不会变老,我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不是变成了妖怪?随着近代科学的昌盛,终于有人提出了可能的解释——您看这里。”

她指着书上的几行字。

“海夫利克极限,是指脊椎动物正常体细胞的分裂次数极限,正常人类的细胞分裂次数是56次,大约每2.4年一次,达到次数之后,细胞就会分泌毒素自杀,这就是人类身体衰老、死亡的原因。此定律也适用于其他物种。”

她念道,眼睛根本没看着书页,显然早已经倒背如流。

“我想,我可能是无意中打破了这个极限,我的体细胞可以无限次数分裂,或者至少是将这个数字大大增加,所以才一直活到了现在。”

江禅机盯着书页看了看,觉得很可能就是这样。

56次,2.4年一次,所以很多医学专家指出,人类的理论寿命是120年,他们不是瞎掰的,只是做了一道简单的数学题,然后取了一个偏保守的答案。

为什么会有这个极限?

答案似乎很简单——如果没有这个极限来限制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寿命,地球早就被塞爆了。

但真的是这样么?

她刚才亲述的上万年前的往事,并不仅仅是一场回忆那么简单,其中还有一个很隐蔽的疑问——自然界是有平衡的,1万年前的人类即使没有站上地球食物链的顶点,至少也站在了第一集团的位置上,但即使如此,受限于恶劣的自然环境,当时人类能活到四五十岁就已经是凤毛麟角了,这个极限的意义何在?就算没有这个极限,当时也没人能活到120岁。

别说1万年前了,就算是100年前,就算是现在,又有几个人能活到120岁?

这个极限的存在,就像是造物主早在几十万年前、几百万年前就知道今天的人类会像蝗虫一样遍布整个世界并将人均寿命提高到了70岁以上似的,所以造物主提前给人类做了限制,让地球不至于被挤得没有立锥之地。

又或者,物种的进化方向是种群的兴旺,而非个体的死活,这个极限的作用是让种群维持新陈代谢,让年轻的个体取代年老的个体,所以这个极限的意义不是限制人类的寿命,而是让人类自然衰老?

书里并没有说明生物为什么要进化出海夫利克极限的原因,为什么人类体细胞分裂到56次就要自杀,也许科学家也还不知道,但面前这个“少女”,她跳出了规则之外,超越了生死轮回。

她一直说她怕死,但谁不怕死呢?

由于少年时的所见所闻,她的潜意识其实害怕的是因衰老而死。

她的潜意识将衰老与死亡划上了等号,所以她强烈抗拒衰老,她的觉醒就是细胞发生了变异,自我解除了海夫利克极限的枷锁。

这绝对是极为罕见的能力,因为绝大部分十四岁左右的青少年,尤其是现在的青少年,他们也许怕死,但不会如此强烈地抗拒衰老,恰恰相反,他们渴望长大,早日踏入大人的世界,因为踏入大人的世界就意味着……不用写作业?每天想玩多久的手游就能玩多久,还不用防沉迷?但他们会意识到,其实“长大”就等于“衰老”么?

没有少年时期就对衰老如此强烈抗拒的潜意识,就不可能像她一样觉醒这样的能力。

江禅机看了一眼撒旦,讥讽道:“你应该庆幸,你不是跟她签订的契约,否则等你死的那天,她可能都没死。”

“活了一万年的乌龟,依然是乌龟而已。”撒旦冷笑道,“我才不会跟乌龟签订契约!”

“得了吧,你这是嫉妒。”

江禅机的视线望向书架上众多的各类书籍,说道:“看来你博览群书,你是不是已经……在各个领域都是专家了?”

“不,您想多了。”她摇头,“拿数学来说,想成为数学大师,天赋与兴趣缺一不可,有天赋而没兴趣,天赋就会被埋没,有兴趣而没天赋,也只是徒然浪费时间……我是读过很多书,但都是泛泛而读,我也了解很多知识,但都是不求甚解,因为我跟大部分普通人一样,在科学方面没什么天赋——一个普通人,即使给他一万年的时间钻研数学,他也不会成为数学大师,只会把头发熬秃而已。”

“噗!”江禅机失笑,这真是TM的大实话。

拿他来说,给他一万年,他会去研究数学么?不会,因为没兴趣。给他一万年,逼他去研究数学,他能研究出什么成果吗?不能,因为没天赋。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人与人的差距比人和狗的差距还要大。

她也笑了笑,“尤其是学科分类越来越细的如今,就算一个有天赋的人且拥有无限的时间,他也不可能在各方面成为大师。不过话说回来,我在科学方面没有天赋,但技术方面还可以,因为技术通常不需要天赋,只需要花大量时间来练习就行——无他,唯手熟尔。”

她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所以她在技术方面很在行。

“拜越来越发达的信息技术所赐,以前常人难以企及的高端技术,如今都可以通过网络得到了,而且不仅仅是理论,甚至可以近乎实际地练习。”她指了指桌子上摆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比如我最近正在玩的微软模拟飞行游戏,我花费了大约两万个小时在这系列游戏上,如今我有相当的把握,哪怕是我一次都没真正进入过飞机驾驶室,但真让我开飞机的话,我也可以胜任——可能除了宇宙飞船我不能确保安全降落之外,其他的交通工具上至飞机下至潜艇,都难不倒我。”

怎么说呢,江禅机很佩服,因为大部分普通人即使有了无限的生命,恐怕也是将无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玩乐之中,而她还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各种技能,但不知道是不是他误会了……总感觉她说这些像是有毛遂自荐的意思。M.bIqùlu.ΝěT

“你刚才说,你追随那些命运之子,是想仰赖于他们的运气,但……在交通和通讯极度不发达的古代,你是怎么知道他们的存在?又怎么分辨他们是命运之子?他们脑门上刻着字么?”他好奇地问道。

“这个怎么说呢……”她沉吟道。

“那些人往往都以善待人,因此他们身边会很快聚集起一批信徒,一批追随者,他们的理想主义闪耀着令人眩目的光芒,将他们与普通人区分开来,声名也会不胫而走,虽然在他们成名的初期我可能没有听说过,但无论哪个人,他们建功立业都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十几年或者几十年,我总会听闻他们的存在,然后千里迢迢地赶过去。”

“另外,随着我阅历的增长,我追随过越来越多的命运之子,到后来的时候……就像是老练的刑警可以一眼从大街上的人群里辨认出行迹可疑的罪犯差不多,是不是命运之子,我基本上看几眼就能有个基本的判断,只是他们受天地宠爱的程度不好确定。”

“这么说您可能不太明白,用游戏来打个比方,同样是命运之子,有的是骑士级,有的是公爵级,有的是诸侯级,有的是帝王级,有的是神级,神级内部也有高下之分,一般而言我只会追随帝王级以上的命运之子,最差也得是所罗门王或者亚瑟王这个等级,否则如果他们受天地宠爱程度不是很高的话,恐怕自身难保,无力庇佑我。”

“由于我的肤色,有时候我会受到一些人的另眼相看,所以有一次我违背了自己的原则,在不确定林肯等级的时候就去贸然追随他,结果我在南北战争中挨了一枪,就在这里,幸好那时的火枪威力不大。”她按了按自己的腰间,“在医院休养期间,我后悔了,觉得不保险,于是悄悄从医院溜走,抽身而退,就像我从部落里逃跑时一样,而他……”

以肤色而言,她确实不算是纯正的白人,在过去的某段时光里确实可能受到白人的歧视,她欣赏当时林肯对于黑奴的态度,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而江禅机好像记得,林肯最后自身难保,死于暗杀?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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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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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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