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试那天,天还没亮。
沈清珩就已经穿戴整齐了。
一件洗得发白但浆得极挺的蓝布长衫,脚上是沈清蕊替他纳的千层底布鞋——鞋底上歪歪扭扭绣了个“珩”字,八岁的小丫头绣工不行,但那个字看着格外认真。
他在灶台前站了一会儿——灶里的火已经被姐姐烧旺了,铁锅里煮着一碗面。
面上卧了两个荷包蛋。
沈清妧从后院走过来,围裙还没解,手里拿着一双筷子。
“吃了再走。”
沈清珩看着那碗面,嘴唇动了动。
“姐——”
“别说废话。吃。”
他闷头坐下来,端起碗。
筷子夹蛋的时候,手微微抖了一下——极细微的抖,他自己可能都没注意到。
但沈清妧注意到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走到他身后,将那件蓝布长衫后背上一个翘起来的线头按平了。
“珩儿。”
“嗯?”
“别紧张。”
沈清珩低下头,将面吃得干干净净。
碗底朝天。
他将碗放下来,站起来,转身,看着姐姐。
“姐,我不紧张。”他的声音低但稳,“我准备了三年——不是为了紧张的。”
沈清妧看着他。
十二岁的少年,瘦,个子还没完全抽条,但眼睛里的东西已经不是十二岁该有的了。流放路上的冻馁、抄家后的沉默、三年来在苦寒之地一笔一划积攒出来的力量——全部沉淀在了那双眼睛的底部。
“我知道。”她说。
然后她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
一支笔。
不是普通的竹笔——是宋济世压箱底的一支狼毫,笔杆是紫竹的,笔尖被老头儿用松烟墨养了十几年,提起来不用蘸墨就能写出三个字来。
“宋先生让我带给你的。”沈清妧将笔递过去,“他说——老夫教了你两年,这支笔也该传给下一个了。”
沈清珩接过笔。
他的手指在笔杆上摸了一遍——从笔帽到笔尖,从笔尖再到笔帽。摸了两遍。
然后他将笔揣进了怀里,贴肉放着。
“走了。”
他转身出了门。
院门外,李铁柱牵着那匹矮脚骡子等着。沈老太太靠在门框上,手里拄着拐杖,远远地看着孙子的背影。
沈清蕊从老太太身后露出半张脸来,扯着祖母的袖子,小声嘀咕:“祖母,哥哥能考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