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瑾到凉州的时候,是十一月初九。
消息比他的人先到——阿九在三天前就截获了赵家送往凉州驿站的通行文书,文书上写得堂堂正正:“奉太师之命,赵瑾公子率护卫赴凉州处理要务。”
“护卫”这个词——用得很有趣。
两百人。
两百名全副武装的赵家私兵——甲胄齐全,刀枪并举,行军队列整齐得像一支正规军。
阿九在字条上只写了六个字——“私兵两百,精锐。”
沈清妧将字条看完,递给陆衍。
陆衍看了一眼,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赵家的私兵是赵明德用了二十年养出来的。”他说,“都是从各地招募的退伍老兵和亡命之徒——单兵战力不在正规军之下。”
“两百个。”沈清妧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他带两百人来凉州——不是来办案的。是来打仗的。”
“他还打了的旗号。”陆衍的声音沉了沉,“假的。朝廷没有下旨。但赵明德在京城的权势——假旗号在地方上也没人敢拦。”
沈清妧站起身,走到窗边。
北山村的天还是那片天——灰蓝色的、辽阔的、压在苦寒大地上的天。但天底下的空气,已经变了。
韩世昌是一条狗。
赵瑾——是一头狼。
“顾明哲那边怎么说?”她问。
“我已经让人送了信。”陆衍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但顾明哲是七品知府,赵瑾手持赵太师的手令——在京城里,赵明德的手令和圣旨没有本质区别。顾明哲挡不住。”
沈清妧转过头,看向陆衍。
“挡不住也得挡。”
她的声音不重——但那四个字落出来的时候,空气里的温度降了一分。
“赵瑾来凉州的第一件事,一定不是找我。”
“是什么?”
沈清妧的嘴角弯了一下——极冷的弯。
“是看韩世昌。”
——
凉州城。
赵瑾进城的时候,满城皆惊。
两百名私兵列成四列纵队,从城门口一路行进到凉州府衙前街——甲胄碰撞的声音在青石板上回荡,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像擂鼓一样压在每一个行人的心口上。
路边的百姓自动让开了——不是让路,是躲。
男人把女人和孩子往屋里推,门板在身后“嘭嘭”地关上。
赵瑾骑在一匹通黑的关外马上,马鬃修剪得极短,马身上的鞍辔是银扣的,日光照上去泛着冷光。
他穿了一件鸦青色的锦袍——剪裁极好,腰间束着一条玄色腰带,腰带扣上镶了一颗暗红色的宝石。不是张扬的富贵——是那种压着、沉着、让人看了不敢靠近的贵气。
他的脸——
和传闻中一样,相貌堂堂。
但沈清妧在传闻中听说的那些“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之类的形容,在他本人身上——全是假的。
